【圆明网】近日, 河北省枣强县看守所所长李茂升非法拘禁王宇律师并扣押律师证一事,在国内律师界引起强烈反响,也得到了国内外一些媒体的关注。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北京律师王宇到河北省枣强县看守所会见她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刘冰冰,因王宇律师在以前会见刘冰冰的过程中曾经了解到刘冰冰被非法抓捕后曾被公安机关的警察实施过酷刑,所以受刘冰冰的委托,王宇律师根据刘冰冰的叙述为他整理了控告信,这次会见,便将控告信带给刘冰冰签名确认。
刘冰冰在阅读控告信的时候,看守所的一名警察过来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说:“这个你不能带走,先要给我们所长审查!”律师回答:“你们所长没有权利审查律师的工作文件。”就把文件放到包中,并告知该警察,已经会见完毕,请把人带回,就离开了会见室。
王宇律师刚走出来,看守所的另一个警察又拦住她,威胁她把控告信交出来,否则就不让她走,遭到律师的拒绝后,该警察把律师拦在一间类似走廊状的小黑屋子里,没有窗户,两头各有大铁门,此警察将大铁门锁住,不让律师出去,限制了律师的人身自由。
律师用手机向外界发送自己被非法拘禁的信息,但是小黑屋里手机信号极差,断断续续勉强将此消息发了出去。半小时后,王宇律师才被放出,但是看守所所长李茂升扣押了她的律师证。
为了要回律师证,王宇去找所长王茂升,但四处找寻不到,最后在院子里拦住他,王宇律师向他反映情况,王茂升竟然蛮横地说:“律师让在押人员签字的文件必须要看守所民警审查,否则,就是串供。”王宇律师告诉他说:“你们看守所对我作为执业律师在工作中签署的相关文件是无权查看的,你们要想看也可以,可以随同我一起到法院、检察院去看,因为我签署的这些文件是要交给法院和检察院的。另外,看守所作为执法单位,应该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工作,你们现在扣押律师的执业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但是,所长王茂升一副土匪样子,不让律师走出看守所,并非要对律师随身带的包进行检查,律师断然拒绝了他的非法要求,因为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律师打了110报警。
在此期间,律师在河北枣强被非法拘禁的消息迅即传开,全国各地律师知道后纷纷表示愤慨,并给王茂升打电话和发短信,谴责他的土匪加法盲的恶行,王茂升的手机铃声响个不停,他气急败坏,对着手机口出脏言破口大骂,完全是一副流氓的样子。
可笑的是,他也打110报警,理由是律师将他的个人信息发到了网上,他受到了电话骚扰,律师告诉他,这不是骚扰,这是公民对你进行监督,实行公民监督的权利,没有违法。110警察来后,了解了情况说,这是你们自己的事,你们自己解决,说完便走了。
后来,李茂升不得不放王宇律师出去,他依然扣押王宇的律师证,他狂叫道:你去检察院控告我去吧!其神态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赖样子。王宇律师说:我这就去检察院控告你的违法行为。
走出看守所,已经是下午两点半多,王宇律师径直去了检察院进行控告,但是,枣强县检察院的门卫不让王宇进去,说领导们都出去了,打电话也没人接,最后,一个办公室的人员来到了门房,听了律师的情况介绍后,说让律师写份东西,她可以转交。于是,王宇律师在门房随即写了封控告信,让办公室人员转交。
后来,终于见到了枣强县检察院的一位张姓检察长,直到晚上快六点的时候,张检察长告诉王宇律师协调好了,可以去看守所取律师证了,但是,当律师到达看守所,李茂升竟然要挟律师必须交出上午的控告信,否则就不给律师证。律师断然拒绝了李茂升的非法要求,离开看守所。
第二天上午,王宇律师去枣强县检察院继续进行控告,没有结果。中午,律师从一个小饭馆吃过饭坐车前往检察院时,发现后面有一辆车进行跟踪,车快它快,车停它停,车开到哪儿它跟到哪儿。后来,王宇再次从检察院出来后,那辆车不见了踪影。在路过枣强县公安局的大门口时,发现那辆车停在公安局的门外。
从王宇律师被非法拘禁并被扣押律师证的消息传到网上后,全国的律师们纷纷打来电话表示对此事的愤慨和对王宇律师的支持和关注,此事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微信和微博上热传,有的律师准备赶赴枣强县看守所支持王宇,而且国内外媒体也纷纷来电采访关注。在巨大的压力下,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时多,枣强县看守所所长李茂升将律师证交还了王宇。
枣强县看守所所长所长李茂升对辩护律师来看守所会见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的会见阻挠和非法行为不止这一次。程海律师第一次来枣强看守所会见他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张洪国时,李茂升就阻挠不让见;王宇律师第一次来时他也推脱不让见,后律师去检察院控告后才让会见刘冰冰。
附:有正义之士将各地律师给李茂升发的短信集锦发在了网上,如下。
1、山东刘金滨律师:
我是山东刘金滨律师,对王宇律师的粗暴行为,缘于你们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律师书写控告信让当事人签名代其举报是法定权利,对此你竟然不懂!你们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可能不止如此,望你们收敛,勿再继续违法!
2、北京蔺其磊律师:
我是北京蔺其磊律师,严正抗议你所对王宇律师正当执业权利侵犯。末法时期,请你一定严格守法,停止滥用职权!
善待自己和家人,不要主动作恶!因为一切都有报应的!
3、山东李金星律师:
我是山东李金星律师,严正抗议你所对王宇律师正当执业权利侵犯。周老虎已经被打,请你一定严格守法,停止滥用职权!
李所长,听我一言相劝:不要把事情激化。赶紧低调把事情处理。支持律师执业光荣,干扰律师执业丢人啊。你对律师与当事人会见笔录与书写的控告信无权检查。人民警察应当谦虚,别一根筋跟周永康王立军学习,没有好下场。善待律师和被羁押者,积善行德,做好警察。
4、湖南张重实律师:
我们严重关注王宇律师的遭遇,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郑重警告:你要把违法进行到什么程度!
5、河南常伯阳律师:
李所长,你好。你检查律师与在押人员的书信是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知道为什么刑诉法规定律师会见办案人员不能在场,不被监听吗?如果允许你们检查,这条法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你扣押律师已经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了。河南律师常伯阳。
6、北京陈建刚律师:
李茂升:
①你是个警察,请自觉学习法律,不要无视法律,警察违法闹笑话,让人看不起,丢脸。
②对律师与当事人会见笔录与书写的控告信你无权检查。这是基本常识,别不知以为知,翻翻书吧。
③做警察不是土匪,即便不能依法履行职责,保一方平安,也不要危害一方,看守所不是你的私人领地。
④权力在手时希望你能看远一步,几何时周永康王立军比你威风,现在在哪里?
⑤请依法履行职务,向王宇律师道歉,送还证件。
——北京律师陈建刚
7、湖南王秋实律师:
李茂升所长你扣押律师证件,阻止律师履行控告申诉等辩护职责,并限制王宇律师自由的行为已是涉嫌滥用职权及非法拘禁,劝你尽快归还证件,承认错误,争取悔过表现,莫要沿着周永康的旧路一条道走到黑。同时劝你多学法律,依法办事,今后不要因你的无知与蛮横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问题。
8、山东刘卫国律师:
李所长:我是山东刘卫国律师,请你打开王宇律师证翻看一下后面的备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和吊销本证”。请你立即归还王律师证件,不要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难回头!
9、北京张磊律师:
李所长,不要拿自己的职业前途开玩笑,非法拘禁律师、非法扣押律师证是滥用职权行为,望你及时终止这一违法行为,并向王宇律师赔礼道歉。北京律师张磊。
10、山东舒向新律师:
李茂升:你们无权扣押律师证,尽快发还王宇律师的律师证!济南舒向新律师
11、陕西刘志强律师:
李所长,你好。我是西安的律师,正告你侵犯律师执业是严重违法行为。请你们赶快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不然,全国律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12、上海钟锦化律师:
李茂升:我是上海钟锦化律师。
①你是个警察,请自觉学习法律,不要无视法律,警察违法闹笑话,让人看不起,丢脸。
②对律师与当事人会见笔录与书写的控告信你无权检查。这是基本常识,别不知以为知,翻翻书吧。
③做警察不是土匪,即便不能依法履行职责,保一方平安,也不要危害一方,看守所不是你的私人领地。
④权力在手时希望你能看远一步,几何时周永康王立军比你威风,现在在哪里?
⑤请依法履行职务,向王宇律师道歉,送还证件。
——上海律师钟锦化
13、湖北张科科律师
李所长:你扣的不是一个律师。你是与法律为敌。现在看守所里侵犯人权监管混乱屡见报端。你期待舆论纷纷后热心网友提供线索吗?希望你坚守法律的底线!湖北律师张科科。
14、山东张维玉律师:
李所长好。我是王宇律师同行。请你依法履行职责。千万别滥用职权!你的行为轻的说是滥用职权。恰如其分得说是与习近平提倡的依法治国唱反调。
15、河南张俊杰律师:
惊闻我的同仁王宇律师及其工作证件被你们非法扣押,现正告如下:代为控告及与被羁押人通信是律师的法定权利,你们的行为是在严重破坏法律实施并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现敦促你们立即放人、归还律师执业证并郑重赔礼道歉,别让你所成为众矢之的的法外之地,否则,请自量你这个破坏法律实施的急先锋在事情引发全国关注后能有几重庇佑?
16、山东袭祥栋律师:
李所长:我是山东的袭祥栋律师,请立即将非法扣押王宇律师的执业证归还王律师,并赔礼道歉。你没有任何权力扣押律师的证件,不要利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否则,你离撤职查办不远了,请自省!!
17、湖南石伏龙律师:
李所长,你好。扣押律师证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律师的执业权利。这种做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最终累及单位和你本人。希望你立即归还王宇律师证,纠正违法行为,赔礼道歉。湖南律师石伏龙
18、山东张海律师:
李所长你好,王宇律师我比较熟悉,也许是双方沟通不足出现了误会,请您还是把证还她吧。可能对您有所打扰,见谅。山东律师张海
19、湖南郭雄伟律师:
你这无法无天的行为进行到什么时候?限你立即改进,否则将启动对你的紧急违法调查令
20、重庆游飞翥律师:
李所长及你的上司公安局长:
惊闻你对前来你看守所会见的王宇律师先扣人后扣证。
法无授权看守所不可为,且任何人皆无权扣证。
即使,假设律师即使有不对,也不应扣人或扣证。
敦请改正,望予回复!谢谢。
重庆律师游飞翥,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21、北京胡贵云律师:
李所长:律师证后面备注上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和吊销本证”。春节临近,我们都希望与家人团聚,请不要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北京律师胡贵云
22、湖南陈南石律师:
李所长:作为公安一领导您应当带头守法。律师证系司法行政部门颁发,您没有资格扣押律师证,好比司法部门扣押公安部门颁发的公民身份证也不合法是一样的,扣押主体必须适格。否则,强权乱作为即违法了。您也许没有法律诉求,但也许您真的快要需要律师的服务了。
23、北京王飞律师:
李所长,您好!申诉、控告是每一位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律师如果参与串供,自然有法律可以制裁他(她),但你扣留由在押嫌疑人签名的控告书,却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在押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行使,破坏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以莫须有的理由扣留王宇律师并扣押其律师证,更是滥用职权的行为,请您及贵所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我会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
祝好!
24、山东徐忠律师:
李所长,你不好。王宇律师之事,贵所属于没事找事。看守所不过是个羁押场所,不论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什么材料,你们都无权处理。中国警察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执法滥权世界有名的。百姓怎么看待你们,你们自己应自知之明。警察的恶名不是别人说出来的,而是自己做出来的。再说你就是为了显示威风权力,又能怎么样呢?你们能因此涨工资还是升官呢,不过是一群工具而已,想不开吗?有意思吗?学会放下看开。
25、山东李永恒律师:
李所长,你摊上大事了。快去检察院自首吧,扣押律师,律师证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山东李永恒律师。
26、山东岳金福律师:
严正抗议:王宇律师依法为当事人辩护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李茂升的行为是同当下以法治国理念相悖的,希望李茂升不要继续坚持周薄的错误路线,否则是非常危险的,法律不会放过你,正义的力量也不会放过你。希望你妥善处理,为自己和家人求得一份幸福和平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执迷不悟,继续作恶者,等待的就是一周永康、薄希来、王立军、李东生等人的下场。山东律师岳金福
27、陕西常玮平律师:
茂升所长:没有律师证不是你的错,但把别人的占为己有就是你的不对了。相信您是识字的,敬请阅读被您非法扣留的律师证注意事项第三条后,立即把王律师的证件归还并道歉。如您还认为王律师有过错,可以去投诉举报。但本律师免费提供给您的建议是:此刻,你比包括王宇律师在内的任何人都更需要一个律师。
28、天津刘连贺律师:
李所长,现在讲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要依法办事,你的手下任意扣留律师证,不是依法办事,而是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希望你赶紧制止手下的违法行为,归还王宇律师证!
29、福建邹丽惠律师:
帮助刑事案件当事人控告,是辩护律师的法定职责之一,看守所阻挠辩护律师帮助当事人控告,扣押律师证,是违反刑事诉讼法,妨碍律师诉讼权利的濫权行为,也是徇私枉法的行为!
30、许付桂律师:
李茂生,我是山东律师许付桂,惊闻你在工作期间扣留我女同行王宇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我为你的无知与无法无天感到痛心,你一是不尊重国家,你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证,你简直胆大包天,你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孟建柱准备肃清周永康残余势力,指的就是你这种无法无天之人,你等着吧。
31、山东路国正律师:
刘所长:你所无权扣押王宇律师的律师证;无权扣留王宇律师;无权检查控告信。奉劝你所立即纠正、消除违法行为。山东律师路国正
32、北京江天勇律师:
河北省枣强县看守所所长李茂升:
我是王宇律师的同行江天勇。从网络上得知你胆大妄为、粗暴践踏法律、肆意破坏法律实施的行径,现正告你如下:
1、你李茂升及河北省枣强县看守所已经在全世界出名了,相信不久你的上级部门及领导一定会奖赏你的;
2、你的行径表明你虽身为公安却实为法盲,你虽在执法位置却干的是犯法活计,你当自省;
3、你当明白,以你的行为判断,你离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你时日定将不远,故劝你还是依法善待律师为好;
4、记住王宇律师和我的信息,等你不远的将来进去后,也只有我们这样坚守法律的律师才能真正的维护你的权利。
你请好自为之。
江天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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