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晚,我被绑架到了吉舒镇派出所。警察抢走了我的房产证、五百八十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不久我又被送到吉林省舒兰市刑警大队。刑警对长刘长青、刘学义等四人对我非法审讯:一宿不许睡觉、往鼻子里灌芥末油……第二天把我非法关押在舒兰市看守所。
法院要对我非法判刑。我们请来律师当庭辩护。后因证据不足,暂时关押。然而四个月后,他们秘密将我非法判刑九年,偷偷关进了公主岭监狱。
我被绑架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七监区第一分区。大队长倪威、中队长王福生、教导员刘永海、监狱长安某,他们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逼迫写“五书”诽谤攻击法轮大法和创始人。
二零零八年一蔡姓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连续电击。每天一遍,脖子上被电出一圈大紫泡,同时还遭受上大挂、抻床等酷刑。在极大的精神压力及肉体折磨下,他上到了八层楼顶层,要用生命呼吁狱方停止迫害,不要再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放弃信仰。
然而狱方警察视生命如草芥,竟说:你想跳楼你就跳,不写“五书”绝对不行。就这样一个四十岁的生命,在这群毫无人性的狱警的无视下离开了这个世界。给他的亲人留下多少悲痛……(编注:这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是法轮功学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方法。)
李建民,五十岁左右。在强迫写“五书”的迫害中,恶人把他的胳膊硬生生给抻断了,连饭碗都端不起来。
在公主岭监狱,他们把我们当奴隶。早晨五点开始干活,一直到晚上五点收工,连中午吃饭都在车间,没有一点休息,更没有周六周日了。
以上是我亲身经历亲眼所见共产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他们的恶行一定受到上天的惩罚。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