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唐山市五十七岁的善良妇女王兰香被非法关押二年多,日前被转石家庄监狱继续关押迫害。王兰香被非法判一年半。
王兰香家住唐山市古冶区林西南公房,以前在开滦林西矿服务公司上班,是亲戚朋友、街道邻居、同学同事公认的好人。王兰香在家对丈夫体贴关心,做上可口的饭菜;对子女用善来教导,拥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王兰香对公公婆婆一家由修炼前的矛盾,到修炼法轮功后用修炼人的标准“真善忍”要求自己,用善心、宽容、理解善待公婆一家,化解了过去的矛盾,一家人和睦相处。公婆发自内心地对王兰香说:你是好人。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唐山市开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孟祥勇和唐山古冶区新林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正在家做饭的法轮功学员王兰香的家 中。在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的情况下,非法抄了王兰香的家,抄走了个人物品和一千元钱,并绑架王兰香到古冶区新林派出所。据悉,王兰香是被她原服务公司工友苗领弟(女)骗开门的。
王兰香当天被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四月十八日又被唐山市开滦公安分局非法批捕。
唐山市路南检察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将王兰香的卷宗第二次退回开滦公安分局。八月二十七日开滦公安分局第三次将王兰香的卷宗递交唐山路南检察院,两次均无证据补充。唐山市路南检察院于十月十一日将构陷王兰香的卷宗递交唐山市路南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唐山市路南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兰香非法开庭。法院只许家属五人旁听,说是没有那么多座位。而且外面戒备森严五步一警,围着法院站一圈。开庭过程中,法庭人员的问话,被正义律师识破并揭穿。王兰香两次说话之后,身体状况虚弱没能再说话。律师当庭辩护非常用心。
十一月十九日唐山路南法院告知王兰香家属,王兰香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王兰香家属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北京律师针对唐山路南法院对王兰香的非法判刑予以起诉,起诉书于十一月二十四日递交唐山路南法院,现已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期间,王兰香家属不断的奔走呼吁要求释放王兰香,因为他们也都知道王兰香身体的有病症状。
王兰香家属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再次到中级法院要人,中级法院说在上星期四、五(一月二十九或三十日)已发回路南法院了,但没告诉结果。唐山路南法院二月四日通知家属维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王兰香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唐山市路南区法院:
审判长:鲁桂平
审判员:刘向山
代理审判员:周琳
书记员:于静雅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建
代理审判员:陈凤丽
代理审判员:李博
书记员:马颖
绑架直接责任人:
唐山市古冶区新林派出所王金平(警号:086611)、所长徐康,电话:13780503669
唐山市开滦公安分局王建忠、张希有、王利光、王悦林、孟学友
开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孟祥勇(书记),电话:302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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