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在决定写这篇文章后,刚刚敲出“大陆大法弟子”这几个字,我的心就一震:是啊,自己是大陆大法弟子,当初与主佛签约时,是发誓要在中国大陆助师正法,救度众生,怎么能随便改动誓约呢?这与失约、不守信用、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有什么两样呢?
最近看到网上有多篇关于出国问题的交流,也想说几句。
我本人是英语教师,经济条件也可以。我的独生女儿已在国外多年,有了某发达国家的绿卡,因为她是修大法办的庇护,所以考虑到安全问题一直没有回国,我们母女已多年没有团聚,而我又是单身生活,所以家里常人和亲朋好友都希望我能够出国,投奔女儿。特别是前几年我被邪党非法判刑,在监狱遭受的迫害很严重,家人更是担心我的安全,希望我尽快出国。未修炼的弟媳也非常希望我出国,因为我侄子过几年要出国留学,她希望我能照顾侄子。
当我被邪党拒绝办理护照后,家人又要托人找关系办理,还说这事不难办。家人们还说,我会英语,语言没有问题,这是个优越条件;他们还羡慕地说我出国就能办政治避难,就能留在发达国家,等等。这时有的同修也劝我尽快出国,找个安全的地方,同时还能督促孩子精進,甚至已经到国外同修也希望我出去,说在哪儿都一样证实法,有的是事需要我做(我主要是利用写作证实大法)。
对于出国问题,我也曾动过心,也曾向往发达国家的优越生活条件,甚至想去考个汉语教师证,出国后如果钱不够花就当教师挣钱,那是在我人心重、有怕心或是与本地同修有矛盾、不向内找时的状态。因为本地邪恶一直很猖獗,去年我又被绑架十几天。但通过学法,我不断的归正了自己的念头,因为我们来到人间不是图常人的安逸来了,更不应该追求常人中的所谓幸福生活,而是要兑现自己的誓约。
师父在讲法中说:“国内外大法弟子的修炼是不同的。”[1]师父讲:“中国大陆学员在这种恐怖压力的魔难中修炼、讲真相,那是你在历史中定的,是自己那时要这么做的,而且有许多机缘促成还必须得这么做的。”[1]
师父在法中开示:“你当初发的愿没有兑现,你没有按照创世主要求的去做,你就没有完成你应该做的,你欺骗了主,因为你使当时的局部环境、使正法的進程与没得救的众生造成的损失、使宇宙的不同层次的损毁,这得负责任的。”[2]
在学法中我悟到,之所以能成为大陆大法弟子,那是当初下世时自己与师父签下的誓约,是自己选择的,也是师父选中、同意的。这么大的事一步一步的能没有安排吗?在这过程中师父为我们费尽了多少苦心?中国大陆是师父正法的主战场,正法要救度的也主要是大陆的众生,师父说各个历史时期的王都转生到中国去了,那如果我们离开了主战场,去救谁?海外也能救人,但不是目前还没得救的众生都能去海外呀,去的只是少数人。而且如果我们不会开车、不会英语,谁带我们去景点?日常生活中语言障碍怎么办?我知道国内有的同修去了海外,由于不会外语,不能自己购物,这些年都是国内的家人同修给寄衣物。家人同修为其上街选购衣物需要时间,邮寄需要时间,这是不是浪费了大法资源?如果要是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就更难。
这些年也有一些国内弟子出国是由于正法的需要,比如神韵等,如果不是海外项目的需要,非得出国,那是不是自己在安排修炼的路?这样岂不是打乱了师父给安排的正法修炼的路呢?想一想,师父会给我们大陆弟子安排都去国外修炼的路吗?
一天晚上,有同修又催促我出国,说我各方面条件都具备了,出国还能带动孩子修炼。我说:“孩子精進不精進不是我去了就行了,那得看她自己。我也经常在网上与她交流,督促她学法,希望她多参与证实法的项目,也只能这样,想多了就是执著了。出国的基点不能为了这个,也不能为了自己安全,否则就是为私的,就是真的被迫害失去了生命,那也是圆满了,修炼到什么时候都得放下生死,当然我们不能承认迫害。如果大法项目需要我出国,那行。咱是大陆大法弟子,都往外走,那走不成的同修是不是就有失落感?那咱本地的环境怎样开创?我走了,本地揭露迫害的力度是不是就小了?哪位同修再想找我写文章就不方便了,还有营救的事,也少了人手。”
说完这话,正好是晚上七点五十五分,到了晚上本地整点发正念的时间了,立掌后,我的天目中突然出现了十分美妙殊胜的景象,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就如同我在邪党监狱里不佩戴犯人标识、不干奴役劳动、绝食反迫害时天目出现的景象一样,那时我知道是师父在鼓励我。发完正念后,我很纳闷儿,怎么又出现如此美妙的景象了呢?后来我悟到,这是我刚才说的那番话在法上,是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有的正念,所以师父又鼓励我了。
远的不说,就拿最近几个月本地证实法的事来说,我参与的就有六、七件。如果我去了国外,这些正事是不是就耽误了或留下了遗憾?而我市其他经常出去讲真相的同修,每次出去多则劝退二、三十,少则劝退十个八个的,只要一出门,随处见到的都是中国人。如果在国外,能有这样的便利条件吗?
希望想要出国的大陆同修用正念看问题,用一个正法时期大陆大法弟子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一思一念,堂堂正正的践行自己的誓约,不要辜负了众生的期盼,不要给未来留下太多的遗憾。
以上是自己所在层次的体悟,不足之处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二年美国首都国际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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