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陈清兵等三人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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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上午,重庆大足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对大足区石桌小学教师陈清兵及龙水镇复隆乡横店新村法轮功学员李良端各非法判刑三年又三个月。陈清兵、李良端已经向重庆市中级法院上诉。
大足区法院当日还对龙水镇复隆横店新村法轮功学员吕本明(又名吕清明)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三年。吕本明已被家人接回家。

陈清兵曾多次遭迫害:1999年7月他拒绝写“不炼功”保证书,被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警察王正东等人对他进行人 格侮辱、恐吓、毒打。

2000年5月,陈清兵因与同修交流心得体会被非法拘留一个月、罚款4000元。

2000年7月,陈清兵拒绝到派出所签到被非法关押一天。

2000年8月,校方因陈清兵拒写保证书,将他从中学调到偏远村小任教,每天上下班要走一个多小时。

2000年9月,陈清兵被关洗脑班迫害20余天。

2000年11月进京上访被判劳教一年,一年多的工资被非法扣留。在劳教所期间,陈清兵多次遭到徐中富等警察围打,他们把陈清兵打倒在地,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踩他的头部,陈清兵脸部被打肿,眼睛看东西模糊,两腿麻木。陈清兵还长期被吸毒犯监控,连洗衣洗澡、洗脸、漱口、上厕所都有犯人跟着,连说话等最基本权都没有。

2001年他绝食抗议劳教所迫害死法轮功学员,遭到电棍击打、粗暴插胃管野蛮灌食等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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