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丹东振兴区法院原定于三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范玉芹非法庭审,因法官陶占华去外地开会取消。后又定四月二日开庭,代理律师没接到通知,又取消。之后于四月八日非法开庭,法院仅限两名亲属旁听。
范玉芹对强加给自己的罪名都不认可,坚持自己无罪。振兴检察院公诉人朱晓峰、李晓影分别宣读了所谓公诉词。把和她一起被振兴国保和丹东纤维派出所绑架的丈夫(已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辽宁监狱)的所谓证据妄图成为构陷范玉芹犯罪依据,说是这些和她也有关系,律师反驳这是庭审丈夫还是庭审范玉芹,搞错了吧,公诉人无语,又强行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大法是佛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给范玉芹定罪。
范玉芹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对公诉人对范玉芹强加的罪名都进行了驳斥,做了无罪辩护,最后律师强烈要求,我的当事人无罪,应立即释放。非法庭审从十点半开始到十一点半结束。
范玉芹曾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与丈夫孙忠仁、儿子孙姣一同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两天后孙姣被放回。丈夫孙忠仁被判刑四年。由于范玉芹血压高保外就医。后来纤维派出所警察多次打电话,要求范玉芹到派出所再次检查身体,范玉芹只好离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五点左右,楼下蹲坑的丹东振兴区国保、丹东桃源派出所警察用万能钥匙打开范玉芹家门,强行闯入,将范玉芹绑架。送至医院检查身体,范玉芹血压高达二百一十,也被强行送往丹东看守所迫害。看守所对范玉芹强行服用不明药物,范玉芹血压仍达一百六十~一百七十。
杨峰,丹东市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2006年至今),办:0415-2160990,手机:13314083666
王曰红,丹东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男,以前报道说他是女的,在此更正。2007年任职至今,前任丹东市委副秘书长。),办:0415-2123536,宅:0415-3457866,手机:13942590086
刘风友,丹东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稳定办)主任(2013年12月至今),手机:13904250906 13364150007
艾伟,丹东市政法委“610办公室”(稳定办)副主任(2012年5月任职至今),前任丹东市政法委纪工委副书记,手机:15942509377
郭炳志,丹东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5月任职至今),前任丹东市政法委干部处处长,手机:15004157070
宋守宏,丹东市政法委副书记(2007年开始任职),前任凤城市法院院长
张守华,丹东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办:0415-2168618,宅:2367895
赵金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前任丹东市中级法院院长,宅:0415-3122685
袁光娥(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政协丹东市委副主席、党组成员,办:0415-2166787,宅:0415-2872333
杨文学,曾任丹东市政法委副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现任辽宁省综治办副主任,办:0415-23239367,宅:0415-86245770
季洪生,振兴区公安分局局长(2013年6月任职,前任元宝区公安分局局长
办:0415-3148402,宅:2173699,手机:13904953699
丹东市振兴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刘勇,办:3148211,手机:1384157789
虚拟:656325
丹东振兴区法院:
院长翟振宽,手机:13941525757
法官陶占华:0415-2277071
庭长王常庆
振兴区检察院
丹东振兴区检察院:
院长王学平:13604951999,办:2027999
公诉科科长张有利: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
公诉二科科长孙国志:15102455660,办:0415-6176438
公诉人朱晓峰:13904950005,办:0415-6276438
公诉人李晓影,办:6176438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