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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在迫害中的作用
前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江泽民亲自策划、发动、实施了对法轮功的“斗争式”的迫害。他发起的这场迫害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是任何基于刑事法律或程序的执法行动,而完全是一场违法的政治运动。江泽民所利用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和资源(注:中共是党而不是国家)。
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当初,江泽民是中共的头目。江所担任的两个与此案有关的职位,一是1989年至2002年期间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二是1989年至2003年期间的中国国家主席。他同时还在1989年至2005年期间担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个职位大大加强了他的权力以及控制各方的能力,尤其在选择接班人的问题上,他可以非正式地施加影响力。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江泽民是七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头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控制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控制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控制着遍及全国各地的所有共产党地方组织。在这个一党控制的独裁国家,其各级党组织的权力均超越其相应的政府机构的权力,尤其在其安全系统之内。
1999年6月,江泽民下令成立了一个法外机构,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以及其行动机构,简称“610办公室”,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这之后,“610办公室”几乎成了江泽民个人亲自监督指挥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和平台。2013年12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了对原“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主任,以及原“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的调查报告,同时证实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610办公室”的存在。
从1999年7月开始,江泽民策划、指挥、监督和施行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他对中共中央高层领导人的信件和讲话形成了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内部文件,成为迫害法轮功的命令和纲领。江泽民亲自建立了迫害的指挥系统,他通过在中共内部各级建立“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610办公室”,直接操控中共各级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和2003年,江泽民分别从中共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位子上退下,但他仍然保留了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的职务,直到2004年11月和2005年3月。因此,他仍然能够对他的继任胡锦涛施加压力以延续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在2005年完全退休后,江泽民通过对政治局最高层人数的重大改变,仍然继续监督其对法轮功的迫害。江将政治局常委由7名增至9名,两名新加入的成员是罗干(分管安全部队和政法委(PLAC)),和李长春(分管宣传)。江泽民继续同罗干、李长春以及其他帮凶如周永康等密切合作,在正式退休后仍然继续监督着对法轮功的迫害。
江泽民为启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做准备
1999年4月25日,在一些天津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人员非法抓捕殴打之后,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和平合法地到国务院信访办请愿,要求政府公开保证他们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权利。政府信访部门向请愿的法轮功学员保证不干涉他们的信仰自由。然而三个月后,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了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江泽民建立了迫害法轮功的一整套指挥系统。他至少四次直接写信和发表讲话,用他个人的影响力和党内的各级组织,以残酷的“斗争”方式迫害法轮功,并寻求在中共党内对他的决定达成共识。
至少以下三个出自江泽民之手的中共内部文件,成了中共中央向下级部门传达的迫害法轮功的正式文件,文件命令中共各级部门配合中央下达的指令。以下是几份江泽民下达的传播最广的迫害指令。
文件之一,1999年4月25日的信
1999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复印和转发《江泽民同志给中央政治局及相关领导的信》的通知”,这份通知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江泽民于1999年4月25日夜间的一封信。还要求中共领导人贯彻落实信中提到的方针,并向中共中央汇报相关进度。根据这个通知,是江泽民个人决定用暴力迫害回应法轮功追随者的和平请愿。江泽民的信和《通知》表明他想要把个人的观点强加在中共中央领导人身上。(这个《通知》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和落实信中的内容,而不是要他们提建议或者发表意见。)
在这封信中,江泽民向中共领导人发出了几个重要信号。
“这次(四•二五和平请愿事件)是否与海外和西方国家有关?幕后是否有指挥和策划?”针对法轮功追随者使用这种具有攻击性和战斗性的语言,是发出了一个发动暴力镇压的信号,而在这之前对和平请愿活动并没有进行调查。
“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就战胜不了法轮功?那可真是笑话!”
“这次的事件表明了我们的意识形态,政治和媒体工作的薄弱环节。我们必须坚持教育干部群众正确的世界观,哲学和价值观,我们各个阶层的领导人,特别是高层的,现在应当头脑清醒!”这表明了中共的高层领导不想要配合镇压。这是江泽民的个人命令。因此才有必要“教育干部群众”,同时确保高层领导人对于江泽民要求他们配合镇压“头脑清醒”。
1999年4月29日的信(文件暂时无法提供)
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这封信,我们只知道江泽民这第二封信是写给中央政治局25位委员的。内容是关于中共应当如何处理信中称为“5月1日,2日,3日法轮功聚会”,从来没有任何一家中国或西方媒体从任何信息渠道报过这个所谓的“聚会”,看上去更象是江泽民只是用另一个借口来推动迫害。
文件之二:1999年5月8日的备忘录
这是第二份文件,《关于印发“江泽民同志对中央政治局,中央办公厅,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文号#19[1999]),这份文件在1999年5月23日正式发出,内容是基于江泽民在5月8日对于法轮功问题的指令。至今为止,我们没有得到正式的文件。文件的内容是关于如何秘密准备迫害法轮功(如何严厉处罚法轮功追随者,使用什么样的中共资源,谁来负责落实中共在这件事上的指示)。这份文件之所以可以作为证据是因为在中共河北省委的一份官方文件上提到,并记载了一些内容。(河北省文件[1999]#21“严肃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1999]#19文件》的指示)。这份文件是由曾经在河北省政府工作的许新木(音)曝光的,由于曝光了这份文件,许新木和与他合作这件事情的人、段荣信分别被判处了四年和八年监禁,中共官方媒体报导了这个审判。
文件之三:1999年6月7日讲话
第三份可以呈供的文件也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来的。文件要求中共领导人“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在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注意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这份文件日期是1999年6月7日。江泽民6月7日的讲话直接命令在6月10日建立“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因此而得名)。在这个讲话中,江泽民说:“法轮功问题有深层政治和社会背景,和复杂的国际背景,这是1989年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事件。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彻底调研,采取有效措施。”这次讲话把法轮功追随者等同于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的抗议者,他们因为和平抗议而被屠杀。这也是江泽民推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另一个命令。
在这次讲话中,江泽民还宣布“(中共)中央决定李岚清将负责建立处理法轮功问题的特别“领导小组”,李岚清出任组长。丁关根和罗干担任副组长。组内其它成员是各相关部委的领导。将集中所有的力量讨论和落实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和方针策略。(中共)中央委员,和所有的(中共)部委,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必须密切配合”。这里提到的这个领导小组后来叫作“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它的办公室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也叫“610办公室。”
这次的讲话包含两个重要事实。第一个是建立“610办公室”是江泽民的个人决定。通常“中央”指的是中央委员会或者政治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构而不是中国的政府。但是这个讲话是提到的中央不是中央委员会,因为中央委员会要等到政治局开会讨论完某件事之后才能开会讨论。所以“中央”应当指的是政治局会议,但在江泽民讲话时,政治局的会议正在进行中。但是江泽民关于建立“领导小组”的讲话只是告诉政治局一个已经形成的决定。而不是提出动议。如果在这次会议前政治局已经针对这件事开过会,也就没必要再由江泽民来告诉政治局他们已经做出的决定。如果在这之前,政治局没开过会,那必定是江泽民个人的决定。
江泽民在讲话中要求“(中共)中央委员会,各(中共)部委,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必须紧密配合”,这给了领导小组超越于现有的中共行政体制和国家体制之外的极大权限。因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和各国家级部委都必须遵从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讲话,小组只对江泽民一个人负责。
讲话中还提到领导小组应当“收集(编注:实为捏造)各地法轮功练习者特殊案例包括走火入魔,自杀和拒绝吃药导致疾病加重或死亡的。”那些“受害人的情况”不经过调查立即通报(编注:都是栽赃诬陷)。这个讲话还说“在建立中央处理法轮协问题领导小组后,应当立即组织资源调查法轮功在全国范围的组织结构,建立斗争方针策略,全面准备分化和瓦解法轮功。我们不能打没有准备的仗。”这表明在讲话的时候调查还没有开始。那用来栽赃法轮功的1400起走火入魔、自杀、拒绝吃药的案例完全符合江泽民在“610办公室”讲话中提到的框架要求,这表明后来提供的“证据”完全是“610办公室”根据江泽民个人的意愿捏造出来的。江泽民这个讲话的存在可以由各地中共当局要求中共党员学习这个讲话的报告中证实。
重要的是,1999年6月14日,江泽民的“610办公室”形成4天以后,中国主要的官方媒体发表“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办关于接待法轮功练习者的谈话要点”(两办谈话要点)。在这份报告中,两办否认了关于可能镇压法轮功的“谣言”,重申了在1999年4月25日与法轮功代表会谈时的谈话要点。这些要点包括:“各级政府从来没有禁止过各种正常的气功和健身活动,人们有相信或者不相信某种气功的权利,有不同的观点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正式渠道反映。”江泽民在这个期间的行为,特别是6月7日的讲话,表明他不仅无视中共的官方声明和政府发言人的话,他的命令恰恰是推翻了这些话:江泽民的秘密文件颠覆了中共党和政府的官方政策。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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