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张玉珍开庭。代东武当庭揭露被桓台国保大队酷刑逼供致使其听力减退失聪,并被诱骗签字与威胁不让说。
律师大声斥责:没想到桓台国保大队竟然干出这样的事,简直无法无天!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以后,法庭才开始对律师、家属及旁听放行,每一个当事人只可以两名家属进入,并且要求不能带手机和随身物品进去现场,男女都要接受非常细致的安检和搜身。现场只有两小排旁听座位,每一排约八个座位,且第一排不让坐家属,坐了三、四个类似610的头目,入门的地方坐了好几个所谓的执法者在维护秩序。
开庭后,检方的控词只说了从五名被告人家中搜出多少书籍、光盘、资料、画像及制作工具和电脑配套设施等等,数目为多少,希望判被告人破坏法律实施罪,审判长就问每一个被告人以前某几段时间是不是被劳教、被批捕等等?是不是搜出这些书籍、光盘等?认不认罪?女审判长问到代东武“承不承认犯罪事实?”代东武说“不承认,不对!”问哪不对,代东武说“数量不对,另外没有制作书籍”等等,但女审判长只说“行了,只是数量不对?有没有从你家搜出这些东西?”“有”审判长根本没有耐心听他说完。
随后轮到被告律师提问,问了没有制作书籍制作的什么?“是小册子”,问书籍和小册子的区别,女审判长斜眼瞪律师不让再发问,审判长问承不承认这些犯罪事实,代东武说:“我不承认!因为他们刑讯逼供和诱供!”
律师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审判长立刻让人带走另外四名当事人,现场只留被告人代东武一人。
代东武说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被关押在桓台县看守所外不远的一个审讯室里(代东武当时准确说出审讯室位置),绑在椅子上,头上扣一个铁桶,因为铁桶拴在椅子上距离很近,所以带铁桶期间一直直不起腰,不让大小便,不让睡觉,不超过两小时就有人拿着大棒子大力的敲打铁桶(现场感觉代东武有一些耳背,只有两排旁听座位的小小法庭,距离不远的人说话竟然听不见,把手放在耳边要听好几次才听得见)。
中共黑狱酷刑演示:铁桶敲头 |
代东武还说开始有一个领导模样的人物出现后,指使审讯人说:“把铁桶拿开,我看看这个炼法轮功的是个什么样子!”拿开铁桶后,连扇五、六个耳光,问还炼不炼法轮功,随后就打一巴掌,代东武说“打人犯法”,又一巴掌,“打人犯法!”再一巴掌,代东武连说四次“打人犯法!”说到此时,律师问当事人“你看看现场有没有对你刑讯逼供打你的人”,代东武站起来看了一下只有两排旁听座位的小小法庭,说“没有”,律师问“那让他站在你面前你认不认识他?”“认识”“能不能当面指认出来?”“能!”
女审判长斜眼看律师,低声说了一句,意思是你让他站起来干嘛!你这么问什么意思!女审判长问代东武:“你说这些是具体什么时间发生的事?”代东武说“不记得了,那时候一直带着铁桶不让睡觉,偶尔拿下铁桶来吃饭,早已经没有时间概念了”“年月日记得么?”“不记得了”“你说的这些有证人吗?”代东武说“只有当时审讯他的另外一个人是证人,姓王,”“你能让他现在给你作证吗?”“不能”“证据吗?”代东武说,“我当时要求他们保留审讯视频。”女审判长问“你现在能提供视频吗?”代东武说“我被关在看守所里面快一年了,没有自由,怎么提供视频?”
律师又说了申请非法程序排除程序,女审判长就立刻叫停,紧接着就匆匆宣布休庭。家属和旁听人出来后,门卫上的人都很惊讶,休庭?还嘟囔着这么快就休庭?后来有人出来说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搜集所谓的“犯罪证据”拖拖拉拉的用了快一年的时间,整个开庭过程大约不到一小时就匆匆叫停。
亲友打听到中共人员称代东武曾“翻供”,询问律师这是什么情况,意思是说代东武曾经签字承认犯罪事实,后来翻供了。律师问代东武签字认罪了么?代东武说没有啊,那为什么签字?没签啊,那这是不是你签的字?代东武仔细看后说“是的”但是没有签字认罪书啊,回想后才想起只有一次让他给审讯内容签字确认,说签完就可以走了,代东武看完确认无误后签完刚走,又被叫回去说刚才签的那个不对,签坏了,从新签一份,代东武放松警惕没确认内容就签字了,结果这份签了字的东西就成了开庭时犯罪事实确认书。
中共司法人员搞迫害的邪恶狡猾、阴险手段暴露无遗。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张玉贞和桓台县法轮功学员巩俊玲,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被桓台县公安局国保绑架关押、构陷迫害。桓台县检察院曾经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卷宗,桓台县公安局仍不放人,继续编造所谓“案子”搞迫害。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0533-8180265
桓台县公安局局长:秦志博
桓台县公安局政委:肖永刚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马洪光,小灵通:0533-8224909,办公电话:2131847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毕某(女)
区号0533:8180265、8180266、8180280、8181444、8182944、8183024、8185960、8185961、8185962、8185963
公安局总机:05338180265、2139311
桓台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岳洋(女),办公电话:0533-3012839
桓台县国保大队长巩义兵:13325207979、13325208989
庞云风:13506438097
穆:18853322677
桓台专案组责任人:13589502666
博兴县国保大队长吴亮:15854316988
博兴县610头目赵福玉:1395431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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