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起诉江泽民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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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起诉江泽民,这是当前大法弟子应该配合天象而动的助师正法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在这场迫害中被迫害致伤、致残的大法弟子以及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家人,都应该义无反顾的站出来,在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的同时,把江泽民诉诸大陆法庭,也是给现任还有良知的大陆主流民众的一次兑现史前誓约的一个机会,是救度除首恶江泽民等之外的更广大众生的天赐良机,这是觉者的大慈悲,在不破坏常人理的情况下,利用常人形式救人除恶的壮举!
我们起诉的依据,是正用中国的法律和国际法,我们胸怀的是救度众生的洪愿,我们展现的是大法的慈悲与威严。所以,有条件的海内外同修,都不可错过这一证实法项目。

据我个人的些许体会和经历,我去年曾当面正告过镇610主任,迫害关押我三年,离开劳教所时我被打的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后来炼法轮功炼好了,你还说法轮功不好,还想迫害我,那你赔偿我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两、三百万元吧!你们整我们好人也不止用这点钱啊!按法律,你们的犯罪资金,都应用来赔偿!还得另外没收你们所有非法所得。

当时,有一位同行的有良知的警察叫着我的名字说:“你说:我要控告你!”——我当即这样说了,那位警察说:好!他的犯罪事实已经记录在案,共产党垮了我们就抓他!镇610主任现在已经不行了,经常跑医院去看病,我们都知道他遭恶报了!

镇610主任有些尴尬,说两、三万,我可以想办法去整共产党的,多的就难了。之后,他选择了“消极怠工”,在大街上,我碰到他,告诉他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告诉他退党保平安。他四周望了望,说:到背地里说去吧。

一次偶然机会,看邪党电视新闻中,冤判某某十年,让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痛苦,亲人朋友都抬不起头来,熬过了整整十年,年迈父母无人照顾,年幼子女失去照料,赔人民币几百万元。最近还有一则少女被毁容,赔一百七十万元。

我想,我们所依据的还有国际法,所以,江泽民、罗干等相关恶人,应该赔偿更多!邪党不是用钱叫恶人迫害好人吗?那我就叫你看到你的恶行将赔偿更多!看你敢不敢干这赔本生意?!当然,大法弟子不为钱,做而不求,坦坦荡荡震慑邪恶,救度更多世人。

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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