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建三江案”的审理持续了一年有余,过程中,司法部门处处违反中国法律。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建三江当局在建三江前进农场的前进法庭对四位当事人非法宣判,枉判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各二年。
建三江农垦法院刑庭庭长、本案的审判长——王敬军,在法庭上非法宣判后,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庭提出:坚决不服一审判决,要求立即上诉。随后代案律师和当事人亲友,分别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邮寄了《刑事上诉及反控状》等相关法律文书。
律师们表示:在建三江农垦法院对“建三江案”的(2014)建刑初字第122号刑事判决中,存在对案件事实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且程序严重违法等严重问题,故当事人一定要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等。
一、律师和当事人亲友连闯五道关卡,才得以靠近法庭
建三江当局定于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宣判,代案律师和当事人亲友此前均未接到任何通知。惊闻此消息后,多位案件代理律师根本无法抽身,只有冯延强律师和许付桂律师连夜赶到佳木斯。二十一日凌晨,两位律师与当事人亲友会合,顾不得吃饭和休息,在一个旅店匆匆忙忙换上西装、打好领带,赶往建三江准备出庭。
律师和当事人亲友连闯五道关卡,才得以靠近前进法庭。最终律师却被法庭法警强行拒之门外,理由是律师“没有出庭通知书”。而当事人亲友部分被堵截在家中,部分在半路被劫走,还有一部分到达法庭外坚决争取,最终得以进入法庭。
据进入法庭的当事人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的亲友回忆:
二十一日早四点十五分陪同冯延强律师、许付桂律师打了两辆出租车,从佳木斯赶往三百公里之外的建三江前进法庭。当走到富锦和建三江交界处,看到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道边,但没有拦截我们。
第一道关卡设在刚刚进入建三江检查站入口处,守在那里的是警车和十五、六个警察,有录像的,有拍照的,还有挎着冲锋枪的。前边的车检查完过去了,警察把我们的车拦住,要求每个人都出示身份证。冯律师据理力争:“请问你们哪条法律规定的,让我出示身份证?”警察说:“我们是执行公务。”冯律师说:”请把你们的工作证拿来我看看。”警察出示了工作证,又向冯律师要身份证,冯律师说:“请问你们执行的是什么公务?非得要看身份证。因为我不知道你们执行的是什么公务,我不能配合。”警察说比如抓逃犯了。冯律师说:“那你把我当逃犯了?”然后冯律师就有理有据的给警察讲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条文,围观的警察听后自知理亏,慢慢的向后散去。但警察以其中一辆出租车司机没带行驶证为由,强行将车扣下。前面那辆已通过此卡的出租车司机只好把人卸下,又回来接律师,大家才得以通过了第一道关卡。两位律师是连夜赶来的,顾不上休息,为了赶路原本准备到建三江吃早饭。见此情形,律师怕耽误时间,我们没停下来直接前行了。
第二道关卡设在去往前进镇方向的建三江检查站出口处。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着便衣的人,看起来是个头目。他打着电话,一边走一边很高声的冲我们喊:“听说有个叫冯延强的律师?哪个是?”当时现场的人大约二、三十左右,经他这么一喊,好几个警察直奔我们车而来,让我们都下车。他们让冯律师出示身份证,冯律师一边录像一边在法律层面和他们交涉,这时一个警察态度非常蛮横的对冯律师说:“你下来,把录像给我删掉。”冯律师据理交涉,他们凶巴巴的让冯律师不要和他们说这些。接着就过来八个警察把冯律师给圈住并拢到了检查站旁的小板房子里,逼着冯律师把录像删掉。僵持了一段时间,两位律师觉得已经耽误的时间太长了,继续下去怕赶不上开庭,为了不和他们继续纠缠下去,只好把录像删掉。可是,还有一伙警察让把车的后备箱都打开,他们把律师的箱包都打开检查了,有专门给录像的,有拍照的,有在一边端着抢的。旁边一个挎着冲锋枪的人来到警察跟前,指着坐在车里的我说车里还有一个,这时另一个警察过来,让我下车查验身份证,我把身份证给警察后,他用仪器拍了照,我们得以闯过第二道关卡。
我们的车继续前行,到了第四道关卡时,又被拦住了。大约十多个警察,有跨枪的,有录像的,有拍照的,又把每个人的身份证拍照一遍。律师对这种没完没了的盘查感到很不理解,说还真是第一次去法庭的路上看到这种荷枪实弹的场面。待所有的当事人律师和家属都被查验和登记身份证后,才得以继续前行。
第五道关卡设在前进镇里面进入前进法庭的路口处,还是登记每个人的身份证。前进公安分局的副局长阮东在场,不许我们的车继续前行,他用车把我们几位当事人亲友拉到法庭门口。律师争取进庭,警察强行拦截,律师和拦截人员撕扯,最后也没能进入法庭。
我们进到前进法庭大厅里,看到当局早已布控好了他们安排的人,左边有六个带头盔手里握着冲锋枪的武警,右边是登记的三个工作人员,厅里站着的有四五个人左右,其中有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李清和那个总是剃着光头的法警。
我们家属好不容易进来,先被要求安检。一法警拿仪器在李桂芳家属身上来回扫,到头部仪器发出声音,就要求李桂芳的妹妹把盘头发的发卡摘下来。李桂芳家属知道自己身上没有不符合他们要求的东西,理直气壮的拒绝了他们。
正在给我们这些当事人家属安检时,突然从左边走廊过来一群人,首先是两个法警一边一个把着石孟文的胳膊,石孟文瘦了,背也驼了。接着走过来的是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
我们终于来到了审判庭,看到旁听席的第二、三、四排座位上早已坐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一数共十四人。第一排坐着八个法警,法警前面是四个当事人。中间是书记员蔡昌盛,左侧是公诉人刘爱因、张宪、王鹏,右侧辩护人的位置上是空的,因为律师没接到通知,赶来的又被拒之门外。最后面正中间是审判长王敬军,王的左侧是杨嘉萍,右侧是张雪峰。
在宣判时,审判长王敬军让全体起立,当事人李桂芳说:“我不站,你们说法轮功是邪教,你们拿出法律文件来。”王敬军让后边的法警把四位当事人都架起来,这时两个法警上去架一位当事人。四当事人都不配合法警,拒绝站起来。王敬军就只好让四人坐着继续宣判,之后四当事人都当庭签字要求上诉。
当我们在庭里出来时,法警们都在大厅站着,我们跟他们说我们在这等着要判决书,他们说你们回去吧,不能给你们,去三江法院要。我们和法警讲了庭审中都是不真实的,还讲了青龙山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概情况,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聘律师依法去洗脑班交涉,反被冤判。又讲了法轮功是什么,然后向他们挥手告别。
二、当事人坚守信仰 当庭依法提出上诉
“建三江案”四位当事人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自去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至今已一年零两个月有余。其中石孟文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建三江农垦看守所至今。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三人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同江市拘留所,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四当事人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在当庭依法提出上诉。
非法宣判后,李桂芳表示(大意):今天看到老妹到庭我非常高兴,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下她能出现在法庭上,对我们的鼓励太大了。看到老妹瘦了很多,又听说近一年为了我的事,她都没怎么回自己的家。还有律师、修炼法轮功的朋友和各界正义人士们,真的付出了太多,由衷的向他们表示感谢。还有我的家人在这一年多也承受了很多,希望家人不要上火,不要替我担心。因为我坚信自己没有任何罪错,坚决表示上诉,请我的律师立即帮我起草上诉文书。
三、律师和当事人亲友:一审判决不公
当庭非法宣判后,进庭的当事人家属下午又赶到建三江农垦法院要判决书。法院的一法警答复是,如果当事人没有成年可以给家属,因他们都是成年人,就给本人不给家属。
当天下午,石孟文的辩护人冯延强律师到建三江农垦看守所会见,并于五月二十二日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邮寄了要求上诉的法律文书。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孟繁荔的辩护人许付桂律师到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王燕欣的辩护人常伯阳律师到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下午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邮寄了要求上诉的法律文书。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李桂芳的辩护人王宇律师到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下午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邮寄了要求上诉的法律文书。
得知宣判结果后,李桂芳的辩护人谢阳律师表示:这些公检法人员会被清算的。据说,李桂芳在宣判时当庭表示要上诉。此时上诉程序已经启动。陈智勇表示:无根无据,枉法裁判,应该上诉,走法律程序阻止生效。
参与非法宣判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2014)建刑初字第122号
副院长:李清
审判长:王敬军
审判员:张雪峰
审判员:杨嘉萍
书记员:蔡昌盛
法警:不知姓名(总是剃着光头)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 建农检刑诉[2014]127号起诉书
检察员:刘爱因
检察员:张宪
代理检察员:王鹏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批准延长审限3个月
北京最高法院 批准延长审限6个月
建三江农垦看守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看守所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实为黑监狱、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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