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狱酷刑 宋桂香母女三人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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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胶州市的退休教师宋桂香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中,先后遭警察绑架二十多次,被非法抄家、拘禁、劳教、暴力摧残;大女儿李梅也多次被绑架,小女儿李雪更被非法判刑七年,遭到非人折磨。迫害至今,累计她们被扣发的工资、抄家时被抢走的私有财产等,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万元。

宋桂香和两个女儿李梅、李雪

母女三人的控告书

母女三人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诉江状的回执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宋桂香和两个女儿李梅、李雪,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灭绝性迫害,给宋桂香及其家人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摧残。

其中,宋桂香在控告书中写到:

凳子腿打断

一九九九年期间,我前后四次进京和平上访,被本单位接回来以后,又被苑戈庄镇长江同国打的浑身青紫,凳子腿都打断了,随后将我非法拘禁在苑戈庄小学的一间阴暗的仓库内,达两年之久,仓库内缺水断电,冬天寒风凌冽,夏天酷暑难熬,还要遭蚊虫叮咬,真是非人的折磨。在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教书育人的学校变成了拘禁好人的黑监狱,为人师表的教师变成了参与迫害好人的帮凶。

二零零零年,我和八十岁的母亲(也是法轮功修炼者)再一次去北京和平上访,在高密被火车站派出所绑架,当时下着雪,室外异常寒冷,一个警察竟然把我的棉衣扒下,推到室外冻了一个多小时。使我八十岁的老母饱受惊吓。

炉钩子打嘴

二零零三年,胶州市“610”把我绑架到张家屯洗脑班,强制“转化”洗脑,期间我遭到恶人的侮辱、谩骂、暴力殴打,把我铐在院子里的大树上,逼我说不学了,不炼了,还拿报纸包着炉钩子,问我“炼不炼”,一说炼,就用炉钩子打我的嘴,前牙都被打掉了。我在张家屯洗脑班被非法拘禁了近一年。

抢走十几万元财产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早晨六点左右,胶州市“610”和胶州市公安局王文龙、十几名警察,三辆警车、还有面包车,撬门破锁,闯入我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手续的情况下,翻箱倒柜,强行抄走了复印机一台、打印机五台、刻录机一台、扫描仪一台、传真机一台、清华同方计算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台、手机两部、现金四千多元,还有二百多美元以及大量的法轮功书籍,办公耗材等物品,总共价值十几万元。抢劫后,没有留下任何手续。

一年被绑架五次

二零零六年一年的时间里,我被胶州市“610”、胶州市公安局先后绑架五次,两次被关拘留所,胶州市“610”还企图将我非法劳教,并开始扣发我的工资,在非法扣发我的工资期间,胶州市“610”多次非法支取我的工资,作为迫害我的经费。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去胶州“610”要工资。“610”说:“青岛说了算”,腊月十八,我去青岛要工资,被华阳路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了两天。

被绑架到精神病院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胶州公安局又把我绑架到精神病医院,我大声喊:“法轮大法好,我没有精神病,迫害有罪,立即送我回家。”下午四点多钟,他们又把我送到胶西镇医院,关进三楼的一个房间里,每天有一名警察和一名教师看着我,二十四小时监控,问我炼不炼了?我说:“炼,就是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头掉了,我也得炼。”最后,关了我二十多天,导致我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胶西医院看到我的身体状况极度危险,才通知了我大女儿把我接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我和女儿李雪驱车去亲戚家,途中,胶州阜安派出所的十几个警察将我们的车强行拦下,并开始非法搜查车内的包、袋等物品。随后,把我们母女绑架到阜安派出所。中午,十几个警察窜至我的家非法查抄,同时将我大女儿李梅也一同绑架,还抢劫总价值约十几万元私人物品,我刚领的两万元工资也被他们抢了去,至今下落不明。在阜安派出所,我们母女三人不配合非法审问,拒绝签字。警察对我们母女三人强行体检,欲进一步迫害。我体检不合格,当晚被释放回家。我的两个女儿则进行绝食抗议。后我们母女三人被胶州市公安局非法监视居住。

在控告书的最后,宋桂香还特别提到:对于其他参与迫害的人员,本人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他们也是江泽民欺世谎言的受害者,唯盼望他们在全球公审江泽民之前幡然醒悟,拒绝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弃恶从善,为自己的生命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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