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去年年底,大庆市让洪路区法院对两位大法弟子非法审判,我通过去近距离发正念后有一点体悟。
那天去法院发正念的同修大约有一百多人,同修们都是堂堂正正的走進法院的。大部份同修都進入法庭里发正念,也有的在外面发正念。那个正念的威力和气势非常强大。再加上正义律师对两位大法弟子的无罪辩护,更震慑了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使它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使得这次法庭非法审判中途休庭(另选时间)。
关于我们進法庭要身份证的问题我是这么悟的。表面上是把门的警察要身份证,其实质是另外空间的邪恶烂鬼操控他们干的。是旧势力对修炼人去掉怕心的所谓考验,是一种假相。师父告诉我们:“你们已经知道相生相克的法理,没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不是强为,而是真正坦然放下而达到的。”[1]我感觉看门的警察刷一下身份证让你進去了,其实质也就是看我们能否放下怕心放下自我,整体配合灭尽邪恶,向更高层次升华的考验。自己面对邪恶怎么动心,放下人心就是神,任何生命和因素都动不了你。当你進去后回过头来一看它什么也不是,都是一种假相,是为我们修炼人提高心性准备的。
通过这次去法庭发正念后,使我受益很大,也去掉了我身上很多不好的东西。以前我学法时总是戴着老花镜,试了几次也没摘下去。通过这次发正念后,现在不用再戴花镜了,字看的非常清楚;耳朵也能听清了(以前耳鸣听不清声音)学法心也能入静了,双盘腿也不痛了。业力消下去心性得到提高,方方面面得到升华,师尊又给我提高层次了。我写出来这些目地是和同修共同交流共勉,让我们共同努力精進做好三件事,讲真相多救人,在整体配合上多精進用心完成我们的使命。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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