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魏星艳事件遭判重刑 军官控告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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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按:重庆边防军官尧荣宣因修炼法轮功,被强制复员,多次被绑架,因曝光法轮功学员魏星艳被警察强暴事件,遭判重刑,在刑讯逼供中,几次被迫害致死亡边缘。

尧荣宣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犯下反人类罪行。尧荣宣已于六月十日收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短信:最高检、最高院单位收发章签收。

以下是尧荣宣叙述自己遭迫害的经历:

我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参军,先后在云南原十一军三十二师步兵九十六团(并于一九八四年参加老山者阴山地区作战)、十四集团军炮兵旅服役,一九九二年六月自愿由昆明调入艰苦的西藏昌都军分区高寒山区服役,一九九七年任边防四团副营职财务股长,上尉军衔。多次受各级嘉奖、立功。

一九九八年四月修炼法轮功后,我严格按“真、善、忍”的理念做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品质,不贪不占,为团队当家理财解决实际与棘手问题兢兢业业,成为分区领导要求机关干部学习的榜样;同时炼习五套动作优美舒展的法轮功功法,祛病健身,使我以前的咽炎、风湿、慢性肠胃炎、流鼻血(一流就难以止住)等多种疾病痊愈,以更健康的身体更充沛的精力投身部队建设。深受部队上下各级表扬、好评与肯定,并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然而江氏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于二零零零年八月被军队作强制复员处理,随军随队的前妻与儿子也一同回家。前妻回家后一直没有安置工作,经济极其困难。她在遭受巨大的打击与承受并在我遭受一次又一次的冤狱仍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时,强制与我离婚。这仅是江氏发起这场浩劫所制造的无量人间悲剧之一。

我和家人遭迫害事实:

1、部队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对我作出强制复员处理后,我于该年底提前回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初上北京为大法鸣冤,后被部队知晓,七月底被接回部队(等过了八月,就不属部队管了,与它们没责任了),九月底回家。之后在当地挂了名,从此被骚扰、抄家成了家常便饭,一家人常常处于担惊受怕之中。

2、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在我和同修在成都成温路口发揭露自焚伪案真相资料时绑架,被四川省劳教委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并被非法加教期一个月。遭成都青羊正街派出所马所长等警察严重刑讯逼供,手表被砸烂,皮衣被撕破,三百多元现金被抢去;遭成都第一看守所狱警野蛮灌食;遭绵阳新华劳教所狱警野蛮灌食和防暴中队长李三娃的野蛮电击,其间几次差点被迫害致死。

3、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五月十五日,永川区政法委、610以举办茶文化节及“非典”流行为由,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我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家人取保时被区公安局一科科长邓光其敲诈三千元保证金至今未归还。遭永川看守所狱警野蛮灌食、被戴很重的脚镣手铐和残酷殴打,由所里“四大恶人”之一的曾垂海和李指导员(兼狱医)实施。

4、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我所在的资料点曝光重庆白鹤林看守所警察强暴重庆大学法轮功学员女研究生魏星艳,我被重庆九龙坡国保警察绑架,遭陈伟严重刑讯逼供致眼、耳等被打肿充血,全身多处瘀伤;其间我绝食抗议,又遭九龙坡看守所杨所长、伍所长镣铐和野蛮灌食。被九龙坡法院非法冤判七年,先后遭永川监狱狱警钟爱民、朱征宇、伍秦正、罗艺、郑柯、熊伟等的严重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特别是在“军管队”被实施强制转化时几乎被迫害致精神崩溃。

5、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我和妻子许晓琴被绑架永川黄瓜山桃花源洗脑班迫害。我于四月二十六日又被劫持到永川看守所,非法刑拘至十二月八日;妻子于四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一月两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参与迫害的有永川政法委副书记高良先、周荣华、杨宁,国保支队黄辉树、邓光其、钟科,胜利路办事处综治办主任罗明全、龙宪国、陈刚,玉屏居委会支书曾宪银等。

6、二零一三年四月,妻子许晓琴被非法刑拘二十八天;她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在向世人发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被永川区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在重庆女子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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