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日
尊敬的国务卿阁下:
如阁下所知,国会众议院于2002年7月24日一致通过决议,要求中国(江氏)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基于国会对此的强烈关注,我特致函促请布什政府在中国国家主席江XX本月底访问华盛顿特区[译者注: 应是美国德州]时就人权问题与之进行对话。
我特别关注佐治亚州居民吕朝辉先生妻子的情况。她因散发法轮功资料而被中国(江氏)当局监禁2年。据称,吕先生的妻子(因迫害)营养不良并已失明。在三水劳改所,她和其它被关押的人被施以酷刑并被迫超时工作。了解到许多法轮功家庭都有类似催人泪下的故事,我特此敦促阁下在江XX访美期间礼貌但直接地提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关注。
在此金秋之际,祝阁下万事如意。感谢阁下的时间和关注。
诚挚地,
约翰-林德
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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