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轮功学员声援诉江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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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下午,社团法人韩国法轮大法佛学会在中共驻韩大使馆前举行记者会,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并向当地民众传递这一重大信息。截至当天,韩国已有至少一百一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要求将其绳之以法。

图1-2: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韩国部分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韩大使馆前举办新闻发布会,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

图3:韩国已有至少一百一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要求将其绳之以法。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消息,自五月以来,来自中国大陆,以及二十一个国家的六万多名法轮功修炼者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递交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凌驾于中国宪法之上,非法镇压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

韩国教授:江泽民应接受全世界人民的审判

图4:韩国国立釜山大学哲学系教授、亚洲哲学会会长崔佑源教授在集会中发表演讲。

韩国国立釜山大学哲学系教授、亚洲哲学会会长崔佑源博士在当天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禽兽不如”。他说:“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罪行,这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犯下的罪行。中国民众、大韩民国国民、全世界的人都应该控告这个邪恶的魁首——江泽民。”

崔佑源说,应该“将江泽民以及追随他的周永康、曾庆红等全部送上中国法庭与国际法庭,接受全世界人民的审判。”他说,中共与江泽民集团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犯下的罪行,证明中共是一个极其邪恶的团体,它抹杀了中国伟大的历史文明,同时毒害了全球各国民众。

崔佑源强调,“全世界的人们应该了解真相,树立使命感、正义感,帮助中国民众脱离中共,让中华民族重获新生,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世界。”

幼儿教师四次被绑架 遭酷刑生不如死

图5:朴女士是其中一位已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递交“控江”诉状的法轮功学员。

数十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在当天的记者会上举着控告状副本,呼吁中国当局法办江泽民。其中,法轮功学员朴女士表示,她曾经是一名幼儿教师,就因为修炼法轮功,先后被非法拘留劳教四次。她说:“记得有一次是年底的最后一天,不知什么原因,警察半夜来我家(我们家里人都在睡觉),他们说找我的一名亲戚,亲戚不在,就把我抓走了,给我安了个罪名,说是‘聚众闹事’。当时让我签字画押,我说,我是在家里睡觉被带到这里来的,我怎么聚众闹事了?他们说,我们说是你就是。另外还被非法抄家,抄走家里的很多大法书籍。被抓走后,关押一周。期间被吊起来打,被非法审讯,还告诉我说,上面说了,打死了你们算白打。”

朴女士曾经被非法关押在中国东北的多个劳教所。她说:“在九台劳教所期间,我因为不配合他们转化,他们逼我不许睡觉,在离墙一米的地方‘面壁’。后来一个月每天只睡两个小时,再一个月每天能睡三、四个小时,导致严重的子宫下垂,全身浮肿。再后来强迫劳动,收菜,插秧,强制拔草、摘豆角,翻土豆等农活,脚下的水彻骨的凉,头上太阳晒得不行,皮肤都晒坏了。”

她继续陈述:“后来在铁北看守所感染了疥疮,劳教所潮湿的环境导致浑身长满了疥疮,两条腿浮肿,关节、脚疼痛难忍,这个状态回家几年后都没恢复。在黑嘴子劳教所,那更是没日没夜地用羽毛赶制什么工艺品,装卫生筷子等,每天五点起床,经常干至半夜。这个期间还不让家属接见,甚至家里送来的物品也被管教扣留。”

“我从劳教所出来几年后精神都是恍惚的,很多时候别人叫我我都不知道,有时莫名其妙突然大哭。被迫害的几年中,真有一死了之的想法,但是一想不能啊,我要是选择了那条路,就又会有人编造出什么来,栽赃陷害法轮功,于是我就那么挺着,挺着,精神上一直徘徊在即将崩溃的边缘……在这期间,我被开除公职,失去了工作,家里的亲人和孩子在精神上也受到很大的伤害。”

服装厂老板两遭非法通缉 吁“尽快逮捕江泽民”

图6:法轮功学员于满琴出示已收到的“控江”诉状回执。

法轮功学员于满琴说,她几天前就已经把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寄往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她要求这“两高”尽快立案,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抓捕归案,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她说:“自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一直折磨我的头晕消失了,更神奇的是连多年的面部斑都不治而愈。使我身心受益,道德升华,知道按照真、善、忍去要求自己。我是做生意的,周围做生意的朋友长期外出进货,把所有的钱和各种重要证件都放在我这里,因为他们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不会贪别人的钱和物。”

一九九九年,于满琴的服装厂正式开业。可是自从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让她遭受了精神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610’在网络上发出了对我的通缉令。警察知道了我的服装厂地址,准备抓我,所以我被迫低价转卖了。”

面对中共的非法通缉和四处搜捕,于满琴二零零四年逃到了韩国。“我逃离中国半年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中共610办公室又给我下发了‘在逃通缉令’。”来到韩国后,由于她此前租赁的商场柜台不能续约,最终被强制收回。

她说:“由于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使我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而且亲人也遭受了极大的精神迫害。就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我母亲、哥哥和嫂子整日提心吊胆怕我被抓捕。在我要出国的前两天,我告诉母亲说,我要去韩国,母亲当时就说:‘你去韩国什么时候能回来?’母亲说话时眼睛呆呆地望着我,有一种失望的感觉。我眼含着泪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这时母亲流泪了。”

她说:“我母亲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去世了。后来我嫂子在电话里说:‘母亲知道你在国外还被通缉后,每天为你提心吊胆。母亲去世时眼睛和嘴巴都没闭上。’当听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我一天没能起床,万分痛苦。不能回国见母亲最后一面和送母亲最后一程,我感到终身遗憾。”

被营救成功的韩国人妻子控告元凶 盼早日结束这场空前浩劫

图7:法轮功学员高成女(中发言者)在声援诉江集会中发言。

法轮功学员高成女与韩国公民郭炳浩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在中国结婚,高成女在办理移民手续时,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中国公安部门多次拒发护照,并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被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中国佳木斯劳教所。在被非法监禁劳教所的一年时间里她受尽了非人的酷刑折磨。

而在这期间,在韩国同时得到了为营救高成女的 24万名善良韩国民众的签名支持。为营救高成女,二十四位国会议员一起起草并向中共国家主席胡锦涛转交了要求释放高成女的信函。韩国七十三个地方议会及团体通过了要求(中共)释放高成女的决议案。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下午,高成女女士从中国佳木斯劳动教养所获释。

高成女在控告书中写道:“我是由于是先天性心脏病开始学炼法轮功的,一九九七年开始炼之后就一直没犯过病,先天性心脏病不能生小孩的,通过修炼身体健康了,我现在有一个十岁的孩子。修炼法轮功十八年来我不与人争斗,体贴丈夫,孝敬老人, 善待每一个人,处处事事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并得到了丈夫和亲人的支持,周边的人也看我的表现也都说法轮大法好。”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我与韩国人登记结婚,到佳木斯出入境办理护照,工作人员告诉我,电脑有记载我的名字是炼法轮功。法轮功不给办护照,我去找市局找610,找政法委,事情解决不了。他们推来推去说:你去找江泽民。 在这期间我和在韩国的丈夫及亲人以泪洗面,精神上的伤痛,苦痛难以形容。江泽民给我和家人带来的精神上的迫害和痛苦,必须偿还。”

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高成女和另一学员在大路边贴“法轮大法好”帖子时被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中国佳木斯劳教所。高成女在劳教所不仅被强制劳动,因她坚信法轮大法,还遭到了酷刑虐待。她说:“我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炼功,女干警高洁把我乱踢乱打直到把我打晕过去,又进来几个干警把我用手铐反铐在铁床上,我身体在地上,就这样我晕过去快一星期,干警看我昏睡,事情严重又把我抬到床上铐上手铐。我醒来后又把狱医叫来,从鼻孔强行灌牛奶(里面有药物),干警在鼻孔里乱插,我几次有要断气的感觉,上不来气,三个恶警压着我。插管从我鼻孔出来时,我的头发和枕头都是血。二零零四年七月一天在劳教所至少来了七个恶警,说是喂饭,一干警把我放到在椅子上,一干警把我头发向后方拽,又一干警把我左脸掐住,又一干警把我右脸掐住,又一干警把我身体抓住,又一干警把我嘴用勺支开,又一干警又拿勺在我嘴里乱捅,我的感觉是又不能动又痛又上不上气, 他们一直到干累了筋疲力尽了才停止,紧接着又叫来了监狱医生要给我做鼻饲,强行灌加进药物的牛奶,医生给我往鼻子里插管迫害,插得头发枕头都是血,邪恶至极。”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劳教所为了强制法轮功学员写包教协议(包教协议中有骂法轮功的内容),干警让法轮功学员都蹲着,十几个男恶警,女恶警进来把我们包围成一圈,我们被一一叫到单间被迫签字,在单间于春梅不签字,十几个男恶警和女恶警一起打她,有的用电棍电她,直到把于春梅打昏过去了,打昏过去于春梅几天不醒,大家都以为她会死,右脸被电棍击黑肿了3-4厘米完全变形。”

高成女说:“我被非法拘禁绑架到劳教所,不许写无罪辩护,并且无法(无论是我自己还是通过律师)询问对我的起诉的依据。江泽民发动这场迫害,威胁逼迫,从省到市,从上级到下级,很多的人昧着良心,为了饭碗,成为江泽民发动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者,牺牲品。江泽民应该压上审判台了。”

在当天的记者会上,社团法人韩国法轮大法佛学会发表声明,声明中表示,法轮功最初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从中国长春市开始传播开来后前七年里,约有1亿中国人通过修炼法轮功真正恢复了身心健康。但随着法轮功学员的急速增加,一九九九年七二十日,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忌一意孤行开始残酷镇压法轮功,亲自建立一法外机构、镇压法轮功的专门组织 “610办公室”,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江泽民还直接下令对法轮功学员施行活摘器官。迫害元凶江泽民触犯了中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摘出卖人体器官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强迫劳动罪、侮辱诽谤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渎职罪,以及中共政府一九八三年加入生效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及一九八八年批准生效的“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以及国际刑事法上最严重罪行“反人类罪”。

对此,社团法人韩国法轮大法佛学会表示与韩国法轮功学员一道积极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之首江泽民必将被正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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