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非法庭审19岁孩子与张洪国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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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河北省枣强县法院对年仅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冰冰与张洪国、张喜珍夫妇进行了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除了中午休息,庭审直到夜间十一点半才结束。

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们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无罪辩护。一位家属高兴的说:“律师说的真好,把法院的人驳的哑口无言,要不就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

枣强县法院说是公开开庭,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他们不但不让百姓旁听,而且限制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家属的人数,每家只允许两位家属进去旁听。

这是枣强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张洪国、张喜珍和刘冰冰三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枣强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由于法院坚持对辩护律师的无理要求,导致五位辩护律师向检察院控告,这场由法院主导的闹剧,一直闹到下午一点半也没开成庭,最后宣布延期。于是便有了第二次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

警察制服换成便衣,鬼鬼祟祟暗地监视

由于对上次非法庭审时枣强县法院如临大敌草木皆兵的现场进行了揭露与曝光,这次他们不敢太明目张胆的监视,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都换上了便衣,国保大队队长马金利手拿步话机和其他头目一直在法院门口附近,不远处有一辆拉了布帘的依维柯面包车,依稀可以看见里面的身穿制服的公安人员,他们一直没有下车,有的小轿车里也坐满了便衣人员。

据说这次上面还抽调了县直各单位人员来到法院附近执勤。

法院阻挠律师正义辩护

上午开庭之前,董前勇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辩护手续,枣强县法院法官徐永起说等着吧,一等等了两个多小时,里面已经开庭了,董前勇律师的辩护手续也没有给办。

到了下午两点开庭,法官徐永起不让董前勇进入法庭,在里面已经开庭辩护的律师们退出法庭,抗议法庭的违法行为。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枣强县检察院举报中心控告,举报中心无人值班,于是又给衡水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打电话控告,接电话的人说给协调一下,但一直没有了下文。

到了下午三点四十分左右,法庭才让董前勇律师进庭辩护。

此外,为刘冰冰做辩护的王宇律师因为被非法抓捕,这次不能够为刘冰冰做辩护。从去年八月初开始,王宇律师一直为刘冰冰做无罪辩护,枣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留下了她奔波的身影。她与公检法的相关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发律师函依法做无罪辩护,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一次次进行控告。她在看守所顶着烈日与看守所人员据理力争,在风雨交加中给刘冰冰送去支持和温暖,她曾经说过,刘冰冰刚刚十八岁,还是个孩子,他们(指公检法人员)怎么可以对他这样。

律师正义辩护,法庭非法推进庭审

在法庭上,五位正义律师为三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违法指控进行了逐条反驳,全面推翻了强加给三位法轮功学员的罪名。其中:

在刘冰冰及辩护律师的申诉控告下,枣强县法院已经对刘冰冰被刑讯逼供一事进行了立案,但是这次庭审中,法庭说对刘冰冰被刑讯逼供一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辩护律师说,你们已经立案了,今天你们又说不成立,你们给我说说为什么不成立?怎么回事?既然不成立,那为什么又立案?

辩护律师提出了几大证据上的非法: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问讯笔录里有一部分没有经办人的签字,没有告知被讯问人的权利告知书,等等。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你们说我的当事人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那请你说说法轮功是什么?邪教是什么?我的当事人怎么破坏了法律实施?法官回答不上来,辩护律师说,你自己连这些问题都搞不清,凭什么给我的当事人定罪?

枣强县法院是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和刘冰冰,但是在十几个小时的非法庭审中,从始至终,枣强县法院始终没有提“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这几个字,似乎是在走过场。

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在法庭上说,今天我的律师所说所做的是为你们好,如果有一天法轮功平反,我会依法做我该做的,保留我一切上诉和辩护的权利。

辩护律师说,薄熙来、周永康比你们官大吧?他们都落马了。如果你们判错了,可能不需要我控告你们,你们就有你们的结果了。法官说,你不要在法庭上恐吓我们。律师说,这不是恐吓,是提醒你们(不要当替罪羊)。

尽管五位辩护律师依据法律为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但是枣强县法院却似乎置若罔闻,依旧推进着非法庭审,你辩护你的,我推进我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不管怎样,一定要把“庭审”过场进行完,以免象上次一样开不成庭。

劝善

现在诉江大潮势不可挡,法轮功学员这次只对江泽民进行控告,并没有控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本地六一零及公检法人员,是给这些众生一次机会,希望参与者清醒,不要再做江氏流氓集团的工具和打手。

现在,已经有了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当庭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事例,希望枣强县公检法及六一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认清形势,悬崖勒马,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给自己留条后路;希望法官宣布无罪释放大法弟子,给自己及家人一个好的未来。

背景情况: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凌晨,河北衡水市、景县、故城、枣强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疯狂绑架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及妻子、女儿一家三口遭绑架。

当天凌晨,衡水市国保支队警察王斌、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马金利和刑侦大队王又明带队,围堵了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的家,如同劫匪般翻越墙头,砸碎房屋的玻璃,闯入屋内,意图抓捕张洪国。当时张洪国不在家,警察非法抄家后,随即扑到在枣强县南关裕华小区的张洪国的另一处居所。据说警察调动三批人马、十多辆车包围张洪国居住的裕华小区,绑架了张洪国及妻子张喜珍、女儿张明慧,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物及张洪国的汽车。

当天凌晨,恶警还绑架了在枣强县开店的景县法轮功学员孙素英的丈夫刘希卫和她刚刚十八岁的儿子刘冰冰。

在这次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中,警察的恐怖行径也伤及无辜百姓。在绑架张洪国的过程中,警察一开始认错了门,砸开同在裕华小区居住的枣强县开发商刘洪桥的家门,闯进门后不出示任何证件,二话不说就将刘洪桥怀有身孕的女儿刘玲玲强行按住,连踢带打,刘洪桥的女儿正怀着三胞胎,恶警暴行致使她出现危险,被送医抢救,枣强县医院医生不敢保证母子平安,后转到北京大医院救治。当时恶警还将刘洪桥老伴胯骨和腰打伤,老人也住进了医院。

被非法关押期间,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到刑讯逼供和强制奴役劳动,张洪国女儿张明慧被关押一个月后放回家,而张洪国夫妇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关押在衡水看守所的张喜珍身体状况极差,每日在痛苦中煎熬。刘冰冰也被非法关押在枣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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