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法轮功学员徐浪舟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位优秀警察,长的高大帅气,秉性单纯善良。自修炼大法后,他按照“真、善、忍”标准为人处事,平时与人为善,工作中执法公平,任劳任怨,因表现突出连续四年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当地媒体曾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
可这样优秀的警察,只因为坚持信仰、坚持事实真相而被开除公职、被非法劳教、判重刑。他经历了“上刑床”、几万伏电棒电击、捆警绳五花大绑暴晒、高温奴工、吊打等各种酷刑,于2012年3月18日被迫害致死,才39岁。
徐浪舟的母亲亲彭广贞,现年71岁,心痛的几乎肝肠寸断。老人家义无反顾的走上了步步艰辛的申冤之路,可是多次交涉、抗争、投诉均无果,她自己还受到监狱警察的利诱和威胁。
徐浪舟和母亲合影 |
2015年6月22日,彭广贞老人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指控江泽民及其帮凶犯下滥用国家权力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伪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捜查罪、非法拘禁罪、侵犯通讯自由罪、打击报复、非法剥夺信仰自由罪,故意杀人罪、诬陷罪、诽谤罪等。
“江泽民为了镇压好人,成立了一个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破坏践踏一切法律的邪恶恐怖组织(610办公室),让中国无计其数的诚实善良的大法弟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迫害致死我儿一案,江利用610邪恶恐怖组织,抓捕,关押,劳教,劳改,酷刑折磨,捆绑,吊打,冷冻,暴晒,衣裤绞碎,不准吃饱饭,碗放地上,手不准端碗,象狗一样趴在地上吃,我儿还被捆警绳、电棒烧、不准睡觉、睡死人床……我儿供受尽十二年折磨,还有半年就出来了,可他确被省监管局、监狱、警官医院联手杀害,我儿已被杀害三年多了,现遗体还在殡仪馆冻起。”
彭广贞老人陈述的控告申请事项:
1、请求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我孝顺儿、苦命儿一个公道;
2、将罪大恶极的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我孝顺儿、苦命儿一个清白,不要让我儿身前受尽种种折磨、凌辱,死后还要蒙冤;
3、对我儿子的惨死给予国家赔偿,并对我儿遭受12年残酷迫害、凌辱、精神造成的痛苦给予精神赔偿;
4、对控告人造成身体的痛苦及其精神伤害给予国家赔偿;
5、请求立即解体全国610邪恶组织,并对其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干警给予法律制裁;
6、请求停止对法轮功迫害,公告迫害真相,并对法轮功恢复名誉,还法轮大法师父清白。
下面是彭广贞老人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儿子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秀警察,他执法公正,不贪不占,连续四年。被评为攀枝花市先进工作者,本地电视台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现将江泽民的犯罪事实简述如下:
一、江利用攀枝花市公、检、法、政法委、看守所、市劳教委的违法行为
1999年7月20日,由于江泽民发动了一场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我儿抱着相信政府,对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宪法》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修炼人的真实情况,这些修炼人只是修心养性,祛病健身,锻炼身体,不要任何人的钱权,他们对钱权名利都看的很淡,只想有个好身体,做个好人,诚实善良人,对社会道德的提升,精神文明,对社会诚信,和谐,稳定都有好处,结果我儿被非法抓捕关押。
攀枝花市政府信访办的人讲,“你们有什么想法跟我们讲,我们向上级反映,”修炼人都是诚实善良人,(没想到这是坏人设的圈套)结果我儿他们去了信访办,话没说一句又被抓了,12月的天气,我儿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大渡口派出所地下室冻了一晚上,第二天被送到看守所。我儿在看守所炼功和给刑事犯讲中国传统文化,讲头上三尺有神灵,讲善恶有报是宇宙的法则,做好事得善报,做恶事得恶报,还会报应到家人、儿孙身上,这个宇宙法则是任何人也逃不掉的。引导刑事犯做好人有什么错?结果被看守所恶警弄来睡死人床十三天,就是人睡在铁板上成大字形,手脚被铐在床的四个角上,胸上横铐一根粗铁链子,吃饭,睡觉,拉屎,拉尿都在床上,人极度痛苦,我儿被关一个月才被放出来。
2000年初,我儿在家近处的学校地上盘腿坐一下(学校已放寒假),就被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610邪恶恐怖组织成员王志丹,周某等人,及攀市劳教委,以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为由,劳教他两年,被非法关押在新华劳教所。恶警把他弄去做奴工,烧砖,砖还火红的,就要他们去搬,搬出来的砖可以点燃香烟,还不给水喝,只能喝长了虫的臭水沟的水,还常被电棒烧,捆警绳,恶警用几萬伏的电棒烧在他们身上,身上马上烧个洞,我儿还被加期九个月,两年九个月后才出劳教所,出来时,手臂,腿上,有电棒烧的七、八个洞,肩膀上有陷在皮肉里的绳子印,半边脸还是红的。被捆警绳时,恶警穿着大皮鞋,踏在我儿半边脸上,半边脸摁在砖碴上,鲜血直流,然后丢在太阳坝晒太阳。
2004年4月9日上午九点左右,我儿在自办的涂料厂上班,突然,610邪恶不法人员,秦刚、邹勇军、黄涌津、邱天明、段清、孙友文等恶警,在政法委书记谢道全指使下,怀疑我儿写了“曝光台”和“通告”两本小册子,因小册子揭露了610的犯罪事实,恶警不穿警服、不开警车、不出示任何证件,像土匪一样,将我儿按倒在地,双手反銬,用黑塑料袋罩着头,押到盐边新县城金谷酒家二楼办公室吊了一天一夜,三天两夜不准睡觉,轮番审讯。最后拿个空白审讯单,强迫我儿签字,徐浪舟不签字,恶警秦刚说:“你不签,老子弄死你。”我儿被迫签字后,由610恶警填写(所谓证据),根据他们编造的谎言,盐边法院肖文刚、市中院胥軍不调查,并无法律依据,枉法凭空,非法强判我儿八年半徒刑,后被送广元监狱迫害,在迫害期间,多次强行转化,我儿拒绝。
二、江利用四川省监管局、五马坪监狱(现改名嘉州监狱)的犯罪事实
2010年5月徐浪舟妹妹去看哥哥,见他体重正常,精神较好,当时妹妹问了狱警和他本人,均反应身体情况良好,并未提胃部有问题,而且他情绪稳定。
2010年6月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为了执行江氏集团密令,完成转化指标得奖金,觉得广元监狱对大法弟子迫害力度不够,要把他们二十多人转到五马坪监狱加紧迫害,事实已说明,这就是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动机和目的,并且在五马坪监狱,2010年度工作计划《育新报》上谈,对顽固不化的修炼人要严整。
迫害手段极其残忍,五马坪监狱長祝伟当着全体干警面叫嚣,对不转化的不死不放人。如果江泽民不给这些恶徒特权、许可证,明知犯法,谁敢违法?2010年12月15日,妹妹接到监狱卫生院的电话告知“徐浪舟病危”的通知,于2011年9月12日妹妹去看哥哥,徐浪舟当着狱警的面揭露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长期殴打虐待他,其中一次被他们捆绑吊打二天一夜,所以他只能绝食抗议狱警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狱警又以他不服从管理为由,把他全部衣裤剪碎,见妹妹时,只能借其他犯人的衣裤穿。
2011年10月19日,这是我七年来第一次被批准见儿子,见他瘦得皮包骨头,我问他为什么不买点奶粉、芝麻糊等营养品吃,我儿手指狱警说:“他们不卖给我,只买洗漱用品给我,”当时几个狱警吼他,不准他说出那些见不得人、怕曝光的事,还强行把我儿拖走。这是我亲眼所见,当时我的心都痛碎了,我丈夫在儿子五岁时就去世了,我孤儿寡母几十年,儿子是我的希望,他曾对我说,“妈妈,儿今后就是要饭,也要背着妈妈一道。”现在见我儿那样,撕心裂肺的心情,只有苍天知道,……七年前身强力壮,如今都认不出来了,感觉中国大地天要塌下来了,监狱是关坏人的地方,我儿在做好人。这国家社会黑暗到如此地步,这是为什么?
正是由于五马坪监狱狱警多次殴打、捆绑、吊打、虐待,被监管人等违法行为,才造成我儿“多次绝食抗议”。
为什么在广元监狱呆五年半,身体未出问题,身强力壮,而转到五马坪监狱,两年不到就没人了呢?这难道不是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支持,重用、包庇五马坪监狱祝伟、王政强、张健、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恶果吗?你们也在养儿养女,你们能感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吗?而且我儿的正直善良,是任何一个有良知善念的人,都不忍心加害于他,你们的心还是人心吗?是江泽民把他们变成豺狼心了?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这期间,我儿被七监区長张健吊打七天七宿,奄奄一息才拖回监狱医院,这是导致我儿病危的直接原因,这是导致我儿胃穿孔的直接原因。
三、江利用监狱、警官医院残忍的把我儿暴打致死
2012年3月8日下午6点钟左右,徐浪舟做了胃穿孔修复术,9日早晨我去医院,医生告诉我手术很成功,当时我儿排了两千多毫升尿液,当时我要求把我的血输给他,我也要求给我儿子输营养液。
3月13日早晨,我见我儿时,他的情况非常好,人很清醒,已能坐起来与人交谈,他对我说,“妈妈,给我买个盆子,买点洗漱用品。” 14、15、16日连续三天,不让我见我儿子,开了接见证也不让我见儿子。我说我儿子是下了病危通知书的,还是不让我见。门口干部说,“你儿子早已过了危险期,已没有生命危险了。”门卫也打了电话问了病房,医生说,“徐浪舟的情况很稳定,能吃流质食物,半流质食物。”
恢复那么好,为什么3月17日突然病危?18日见我儿时,他前胸有对称两片瘀血状,人已完全昏迷,没有医生,没有护士,更没有抡救设施,只有一个犯人守着。事后我问了医务科長刘天明,为什么不抢救病人?刘说,我们只对监狱负责,目的明确,监狱長讲过一句话(不死不放人)。我儿已奄奄一息,监狱为了掩盖真相,把我儿从警官医院转到华西医院,这中间拖十五个小时,不救病人,到救不活时才送到华西医院,抢救医生跟我说,病人来时已经没有救了。
这就是江泽民给恶警的许可证,杀人如杀鸡,草菅人命到如此地步。此时的中国社会给我心中注入两个字——黑暗。我到新都东陵殡仪馆见儿时,顿时天昏地暗,撕心裂肺的痛,万般的残酷折磨。中国是法制国家,什么法制,让坏人恶人杀害好人?我在心里对儿讲,妈一定要替你讨回公道,哪怕这官司打到联合国,也一定要还你清白,一定要把杀害你的凶手绳之以法。
我儿的死,太蹊跷,疑点太多:
1、为什么我儿手术后一直恢复很好,72小时危险期早已过了,到第十天突然病危?
2、为什么前两次我见儿子时,他胸前没有瘀血状,第十天病危时前胸出现对称两片瘀血状?明显是人为造成的。
3、为什么能救时医院不救治,刘天明说“他只对监狱负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监狱不准救治吗?医院要送华西医院抢救,为什么要拖十五个小时?救不活时才送走?这不是在走过场吗?
4、我儿入警官医院时神志清醒,为何出院时浅昏迷?
5、入院时无胸腹肿胀,消化道手术为何造成胸壁腹壁肿胀?这完全是3月17日这天徐浪舟被刑讯迫害暴打所致。
6、入警官医院时无肺问题,“双肺音清”,出警官医院时CT提示:右肺胸腔大量积液,少许积气,右肺大部份不张,纵隔右移,即为左侧气胸,入警官医院时无气胸,为什么突然出现气胸,白细胞只有1,4×109/2很低,说明非炎症灶。
7、右肾为何肿胀?入警官医院时“口唇无紫绀”,为何出院时“口唇紫绀”?为何右侧小脑入院时无梗塞,出院时小脑出现梗塞灶。下面是医学专家就徐浪舟生前部分病历记录分析:
徐浪舟是消化道手术,从病历记录看,入院时心肺正常,神志清醒,无腹部炎症。2012年3月16日状态依然很好,能吃半流质食物。但从2012年3月18日的病历记录表明身体突然出现(气胸症状,而且右肺胸腔大量积液,少许积气,左肺气胸大部不张,右侧小脑半球点状低密度影,筛窦炎)。从以上华西医院的CT检查报告的这五点可以说,没有一样是与胃穿孔修复术有关。这五点都是外伤所致,只有外在暴殴所致,尤其是脑部的损伤,致使生理的修复功能无法做出正常的反应,才会有白血球的低指标。
四、江泽民敎唆监狱整死人,不承认,也不准了解死因,强行剥夺了我的知情权
我儿死的突然,死的蹊跷,作为母亲,我有权查清我儿真正的死因。五马坪监狱和乐山检察院驻监办百般阻挠,首先,我坚决要求把遗体冷冻在零下18度以下,便于尸检,但他们不同意尸检,也不同意冷冻在零下18度以下,开始说他们已尸检了,明明邱云南签字“拒绝尸检”,他们为什么要说假话骗我?
我们不敢在省内找单位做,怕他们干扰,我女儿专程到重庆,找了几家单位都被他们威胁,不敢接这案子,最后找一家,还是被他们收买了,拖了一个多月才做的尸检,而且器官一取出来,那个主任就给我“做工作”,叫我把遗体火化掉,我没拿到尸检报告、医院病历、监狱卫生院病历,我怎么敢同意火化,那是证据。
我多次到乐山五马坪监狱要病历、尸检报告、卫生院病历,我到北京请个律师,和我一起到五马坪监狱,要病历、尸检报告、监狱卫生院病历,几个狱警吼我,王政强威胁我。6月21日强行火化遗体,还把律师告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决不会同意火化遗体。我身强力壮的儿子转到五马坪监狱,两年时间不到,就被他们打死了,还要我拿两万多元钱给他们,才把尸检报告给我。
五、江利用四川省高级法院黑箱操作,办关系案、人情案,袒护犯罪方
经过两年多艰苦的索赔之路,好不容易等到四川省高级法院2014年6月12日开庭,又等了半年多下裁决书,万没想到高院以许锐为首的赔偿委员会公然对抗四中全会公告不准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指示下,就是在监狱方公然出示造假病历,欺骗法庭,被我当庭揭穿的情况下,法院赔委会公然袒护监狱方,采用监狱方胁迫犯人做的伪证,此证言在法庭上被我驳的监狱方三人头都抬不起,可赔委会却不顾事实真相,而是采取黑箱操作,背地里全采用监狱方的证言。请问监狱那种黑暗的地方,犯人要想活命,哪个敢说真话?包括有良知的狱警都不敢说真话。要想证明监狱没有违法,唯一的就是出示我儿在监狱的635天共15240小时的监控录像,及我儿在双流警官医院从2012年3月8日至3月18日这段时间的监控录像。
另外,从我儿被劳教和被冤判后,我一直在为我儿讨公道,我多次找过市公安局610、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人大,市纪检,市信访办,也给省长,省人大、省检察院写过信,但都石沉大海,没有一个部门、一个当官的真正为百姓做一点实事;没有一个部门,一个当官的,把百姓的苦难当回事。封建社会还有包公、狄仁杰等清官,在中国这么多年,我没有找到一个清官,却招来公安的打击报复。2007年3月27日晚,炳草岗派出所打电话叫我核对户口,28日早晨我出门在去派出所的半路,就把我绑架到东区公安分局六楼审讯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晚上来两个大个子恶警:一个是周永军,还有一个满脸横肉、有点秃顶的公安说:“今晚要你生不如死。”说着拿一根黑色电棒电我,然后把我吊起,脚不沾地,一晚上不准我喝水,不准上厕所,到第二天早上他们交班时,我已被他们残害得生命垂危,我听见一个民警在喊:“快,快掐人中。”所以才没有死成,在看守所都是犯人背进背出,这样还关了我25天,我更不服。2009年10月14日又把我绑架了,周永軍和五十亠派出所的金铭陷害,诬判了我两年徒刑。
在江泽民集团恶浪翻滚的年代,老百姓成了什么?像我这样被残酷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无计其数。有的戴着国徽耍流氓的警察说,对法轮功从不讲法律。其实这句话,才是地道的破坏法律实施,损害国家形象的祸根,但又是江泽民准许的。
根据《中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江泽民犯有滥用国家权力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伪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捜查罪、非法拘禁罪、侵犯通讯自由罪、打击报复、非法剥夺信仰自由罪,故意杀人罪、诬陷罪、诽谤罪等等。
因此,我请求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我孝顺儿、苦命儿一个公道,人死虽然不能复生,也能给生者一个安慰。我也70多岁了,活一天等一天,等到新的国家政策,给中国人民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答案。我强烈要求现政府一定要将罪大恶极的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我孝顺儿、苦命儿一个清白,不要让我儿身前受尽种种折磨、凌辱,死后还要蒙冤,并对我儿子的惨死给予国家赔偿,并对我儿遭受12年残酷迫害、精神造成的痛苦给予精神赔偿,对控告人造成身体的痛苦及其精神伤害给予国家赔偿。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