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阳林业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上午九点,黑龙江省绥阳林业法院刑庭庭长谢长城带领七、八名法院人员,到看守所宣读了对东宁县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处罚决定,非法判蒋文华、张忠、刘士影4年,吕树彬3年半,王秀燕、赵家宽、李梅莲3年。

七位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现有六位提出上诉。

东宁县法轮功学员是蒋文华、张忠、吕树彬、赵加宽、王秀艳、李梅莲和刘士影,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上午开车去林区中股流和三节砬子等地送新年福字、真相资料等,回来的途中被绥阳林业公安局绑架、非法抄家、构陷。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绥阳林业法院对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开庭前,绥阳公检法部门如临大敌,在法院的东西两边的主道共设了四个关卡,七位法轮功学员每家只能进去一位家属。律师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法律、人权等多方面对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法院拿出所谓的“证据”时,黎雄兵律师拿着一张新年“福”字对在场的所有人说:这就是我的当事人所谓的犯罪证据,你们看好这是个“福”字,过年送福多吉祥,四面写的“真善忍好”,如都能做到“真善忍”不好吗?我的当事人被迫害到站不起来,不能走路,他却不恨任何人。

几位法轮功学员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同时谈到了修炼后的受益过程。李梅莲谈到了她在修炼前二十多年的白血病,多方寻医无果,在修炼后不知不觉中就好了。 她说自己就想把这么好的事让更多人都知道。张忠也从法律的角度,一条一条的列举出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合法;蒋文华也谈到从法院拿出的证据录像中也看到了世 人都很自愿接过福字与真相资料,还都说谢谢。

绥阳林业局公检法系统主要参与迫害策划者:
政法委书记王志东:13351732377、3720805 (直接参与迫害)
公安局副局长林静:15145328383 (主管迫害法轮功,直接迫害者)
法院院长毛江省:15046310666
法院副院长郑有为:845111-735
法院副院长赵殿忠:13704634966、845111-736
法院副院长张振海:13069825008、845111-734
谢长城(刑庭庭长,这次开庭的主审,直接迫害者):13199383656、845111-743

绥阳林业公安局部分相关号码
么洪义(林业公安局局长):13836340267
林静(林业公安局副局长):15145328383
荆全国(林业公安局副局长):13359699331、3721180
林君(林业公安局副局长)
杨喜志(党委副书记 政委):13836340287
刘彦海(党委书记)
闫宝善
国保大队
杨锡军(国保大队大队长):13019058749、3720283(宅)(直接迫害者)
张东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13514526766、18003632989 (直接迫害者)
毕俊思:13836346543
刘万志:13836347978
王京琦:13836399856
于艳丽:18245313567

政法委
王志东:13351732377、3720805
周长链:13845321677、3720807
卢晓丽:13136860555、3720807
周佳奕:13836367306
侯佳男:13359565456
绥阳林业检察院
孙文生:13836320829
王景波:13303633990
张金燕(公诉科):13836342887 (直接迫害者)
绥阳林业法院
毛江省(法院院长):15046310666
张振海(法院副院长):13069825008、845111-734
赵殿忠(法院副院长):13704634966、845111-736
郑有为(法院副院长):845111-735
王孝严(立案庭长):845111-739
王忠山:845111-739
刑庭
谢长城(刑庭庭长),主管:13199383656、845111-743
于明鑫(书记员):845111-743
法警队
陆勇(法警队队长):845111-752
郑玲玲(法警):845111-753
刘春刚(法警):845111-754
王刚(法警):845111-754

三节砬子派出所
张伟伍(所长):15326535456 (参与绑架七位大法弟子)
张国栋(副所长)
程志海:13945390137 (参与绑架七位大法弟子)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