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灯塔市郭振菊、李学品、洪秀艳、张雪艳、王庆忠、赵秀艳、高辉七名法轮功学员约于七月份被劫持到沈阳市监狱城迫害。近日得知,其中郭振菊和高辉两人因为吃不下东西被强行灌食迫害,已有一个多月,两人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生命垂危。监狱方却推说尚未达到所谓标准,不给办保外就医。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左右,辽宁省灯塔市警察、特警闯入法轮功学员郭振菊家,绑架了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刘兴保、辛秀清等八人。与此同时,国保警察还闯入了法轮功学员高辉、李雅荣家中,进行抄家并绑架,当天遭到抄家、绑架的还有市内的法轮功学员朱淑萍。之后,当地警察连夜验血并把他们关进了当地的吴家看守所(关男学员)和辽阳市看守所(关女学员)。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被绑架的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灯塔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辽阳市看守所,对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朱淑萍、刘兴保、辛秀清等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灯塔市法院在辽阳市看守所对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朱淑萍,刘兴保、辛秀清九人进行非法宣判,郭振菊、李学品、洪秀艳、张雪艳六年半;王庆忠、赵秀艳被非法判刑五年;刘兴保、辛秀清、朱淑萍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不等,缓期执行。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当庭均表示上诉。
辽阳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在辽阳市看守所二审开庭,继续维持原灯塔市一审的枉法裁判。另外,灯塔市法轮功学员高辉、王树胜、崔恩勇也被辽阳中法二审的维持原判。郭振菊、李学品、洪秀艳、张雪艳、王庆忠、赵秀艳、高辉七名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沈阳市监狱城迫害。目前,郭振菊及高辉健康情况令人堪忧。
沈阳市监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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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控张雪艳的狱警舒平:024-3123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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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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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李津林,办:0419-2309168,宅:0419-3238923
副书记王希君,办:0419-2303351,宅:0419-323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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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13941908886,办:0419-2304638
丁树海:1359190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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