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非法开庭、二十五日下达了判决书,对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绑架的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朱云非法判六年,王英姿四年半,邢家秋三年半,张秀英(与邢家秋是夫妻)三年,谷凤丽一年半,高作奎一年零三个月。
连山区法院在非法开庭后四天就宣判,这在本地区是前所未有的。尽管四名正义律师在法庭做了堂堂正正的无罪辩护,全部驳倒了“公诉人”的指控,警告公、检、法人员不要破坏公民的信仰自由,以免触犯刑法。而且两名律师还当庭宣读“诉江书”,并指出“诉江书”与本案有着重大关系,但是法院还是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执行“610”特务组织事先预定好的非法判决,给自己的未来留下了被清算的证据。
参与迫害人员:
连山区检察院李清艳(女),还有一人
连山区法院:
审判长(副厅长)李福山,办电:0429-2164525
手机:15642963172
审判员康翠平(女),办电:2164505、2164517
手机:15642963175
审判员孟凡星(男)
连山区法院电话
办公室:2164505、2164517
荀巍巍:13700197799,办公室:2164505
一、连山区法院院长:
郭彪 院长 2164111
朱永存 副院长 1399898000 2164112
刘恩栋 副院长 13052668777 2164115
陈天文 副院长 13904298878 2164116
康广欣 副院长 13704291357 2164117
刘汉国 副院长 13309895595 13019991688 2164118
常海 副院长 13130979900 2164398
杜伟平 纪检组组长 13942941269 15642963119 2164119
魏爱君 政治处主任 2164155
魏艳妮 办公室主任 13804290000 1864295000 2164000
季爱华 执行局局长 13842950000 15642963170 2164012
二、刑事庭
王丹 厅长 13898788828 2164500
李福山 副厅长 15642963172 2164525
刘立春 副厅长 15642963223 2164503
高经纬 副厅长 2164502
刘晓棠 副厅长 2164502
沈旭 副厅长 15642963268 216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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