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法轮功学员张晓茹原在邯郸市日报社工作,因到北京上访多次遭到邯郸“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犯罪团伙的迫害。她曾经三次被绑架关押,2000年被劫持到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2月27日,张晓茹和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在河南省濮阳市赵村散发讲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时,被大庆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濮阳市公安局,两位法轮功学员遭副队长王海真等人刑讯逼供,百般折磨,张晓茹当场被活活打死。
张晓茹生前照片 |
日前,张晓茹女儿于文娟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首恶江泽民,指控江泽民触犯了《宪法》、《刑法》、《国际法》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落实张晓茹被打死和对器官摘取情况,为张晓茹恢复名誉;还法轮大法公道,还李洪志老师清白;终止迫害。目前两院已签收。
以下是于文娟女士在诉状中叙述张晓茹遭迫害事实:
我妈妈张晓茹,原邯郸日报社职工。修炼前,我的妈妈命运多舛,身体多病。从她二十几岁时就患上了顽固型牛皮癣,二十年间,反反复复,越来越重。后来又患上了胆结石,病症发作时,常痛得她满地打滚。长年累月的操劳使她的心肺功能不好,经常在半夜里发作。1997年我妈妈正式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严格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道德思想境界,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所有顽疾不翼而飞;折磨她几十年的牛皮癣,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没有复发过。她的心情、脾气也变的越来越好,经常在干活时哼着小曲。看到妈妈发生这么大的可喜变化,我们全家都非常高兴,发自内心的感谢法轮大法。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对法轮功进行诬蔑。为了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妈妈去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受到当地警察殴打,后被邯郸警察押回,关进复兴区胜利桥派出所。后经其工作单位保释回家,回家后长期受到复兴公安分局和居委会的骚扰恐吓。
2000年我妈妈再次进京上访,又被邯郸警察押回,劫持到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劳教期间,她被强迫劳动,并在她绝食抗议时被强迫灌食。那年妈妈被单位开除,这给我们这个家庭今后生活带来了更大隐患。
2001年底,我父亲于合堂将我妈妈保释回家。回家后就被复兴区胜利桥派出所、居委会监视、经常骚扰不断,后又强行劫持到洗脑班迫害、逼写四书,恶人逼迫妈妈放弃修炼。父亲在江泽民毒世谎言的欺骗教唆下,也开始仇恨法轮功,对妈妈因炼法轮功失去工作不能谅解。尤其是公安对我父亲的迫害,更加深了他对妈妈的怨恨:每天殴打、辱骂,使妈妈不能正常在家生活, 2002年,妈妈被迫离开了我们这个原本和睦的家庭、离开了才刚刚二十岁的我,漂泊在外。
妈妈流离失所以后,邪恶之徒仍不肯放过我们。为找到妈妈,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就把我爸爸绑架关押,派出所姓林的所长和复兴区刑警队副队长韩福生,对我爸爸大打出手,残酷折磨,威逼我爸交出妻子张晓茹!他们经常三更半夜到我家骚扰要挟恐吓我;复兴区分局那个姓张的副局长和胜利桥派出所一伙人还跑到我上班的地方(当时我在邯钢宾馆上班),他们找到部门经理及一个姓李的书记(女)一起威逼恐吓我,要我说出妈妈的去向。复兴区姓张的副局长要挟爸爸和我:不管你们在哪儿上班,我都得找你们领导不让你们上班;你在哪儿打工,我就让那的老板不让你干。现在就是要让你们死嘞!就是要让你们没法过嘞!现在这个社会,弄死个人还算个啥事?弄死个人就象弄个小蚂蚁一样,你们还能翻得了天呀!
2003年2月27日,我妈妈张晓茹在河南省濮阳市赵村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大庆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文华龙区公安分局,后又劫持到濮阳市公安局,3月3日被负责迫害法轮功的王海真、张晓江等一伙人残酷折磨、毒打致死。
家人接到我妈不幸离世的消息后,我和我爸及亲属和邯郸日报社方面的负责人赶到濮阳市公安局。当我们赶到濮阳市公安局时,发现我妈妈的尸体已被这些恶人解剖:从她的头两侧耳根处开始、到她的下巴,再由下巴到喉咙,然后下来一直到她的大腿根处,全部被解剖开了,是用黑绳一大针一大针缝合的;妈妈左肩部的骨头在外面露着,她的两眉之间,印堂位置有一个绿豆大小的点,非常可疑。人在冰柜是裸体放着的,身上连个布单都没罩。
我们问濮阳市公安局:“张晓茹是怎么死的?”他们说“是她自己跳楼自杀的。”还说:“我们把她铐在六楼的暖气片上,是她自己脱掉手铐跳楼,导致肋骨折断,刺穿肺部,出血过多而死亡。”我们问他们:“为什么这样残忍的把人解剖成这个样子?”他们说:“我们这是作死亡鉴定。”
当时,我们要求他们出示我母亲死亡当时穿着的衣服,却发现她的衣服上没有任何的血迹与破损。当我们质问他们:“既然张晓茹是从六楼高坠而死,为什么她的身上没有任何的淤血?为什么她的左臂及左肩摔伤,而她的衣服上却没有任何的血迹与破损?既然死者是在你们市公安局内跳楼自杀,你们就应该留下自杀现场照片或录相等证据。”可是这帮人根本就不与我们作任何的正面回答,反而连唬带吓,推卸责任。
我们认为:1、我妈妈张晓茹是被他们活活打死的,绝对不是跳楼自杀的。因为,法轮大法规定,修炼者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所以她肯定不会自杀的。高坠致死的人,会出现全身淤青,而我母亲身上并没有淤迹,没有任何高坠死亡现场的证据,所以跳楼自杀是不成立的。2、解剖尸体检查死因是要有针对性的,哪里有问题就解剖哪儿。按照他们的说法,死者是因为肺部被肋骨刺穿,失血过多导致死亡。那么,应该只解剖死者的肺部即可;然而死者却被大开膛,全部剖开。同时,不允许死者家属把尸体带走,强迫家属无证火化。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死者体内的器官已被摘取贩卖,解剖尸体检查死因,只是在掩盖真相而已。
当时我们想把我妈妈的尸体运回家乡火化,被濮阳市公安警察竭力阻止,并叫嚣:“不行!必须在当地将尸体马上火化,否则谁也别想离开这里!谁要敢阻挡火化,就把你们所有人都关起来。”还疯狂叫嚣:“我们是有上级指示的,我们有‘密令’!你们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我们不怕!!”
在我母亲的尸体从濮阳市公安局运往当地火化场途中,濮阳市公安局出动了大量的警车、警察,一路押送、严密地监视控制着我们,直到我母亲的尸体被强行火化后才离开。我们向他们要妈妈的火化证明,被他们拒绝,态度极其蛮横。
江泽民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下了大罪。
因此,我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把江泽民押上法庭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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