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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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左右,警车将六位法轮功学员卢云飞、焦丽丽、涂玉春、孟玉荣、王毓蓉、杜淑珍象对待重刑犯一样押送到城关区法院,警车一进法院大门,法轮功学员的家人看到警车内自己的亲人后,都不约而同的追着警车跑,透过车窗呼喊着自己的亲人,有些家属边喊边哭,因为这些法轮功学员已经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三个月了,家属却一直不能与他们见面。

六位法轮功学员都被铐着手铐脚镣,当下警车时,家属看到消瘦得脱相的亲人,实在无法抑制内心的酸楚。这些法轮功学员在法庭外等候时脚镣才被取掉,手铐还铐着。庭审顺序是:卢云飞第一个,杜淑珍第二个,焦丽丽第三个,王毓蓉第四个,涂玉春第五个,孟玉荣第六个。从早上九点半一直开到晚上近八点,家属和律师从法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零五分。在整个一天的庭审中,除了开庭时将手铐脚镣取掉以外,手铐一直铐着。卢云飞的主审法官(审判长)是刘冬郁,其余五人的主审法官都是王宋爽。

庭审在城关区法院大楼西侧视频接待厅里进行。家属进的时候不但带的包要过安检,还对家属从头到脚安检一遍才让进去等候。接待厅的北面中间是审判长(刘冬郁或王宋爽),审判长两边各有一名审判员;西面是公诉方(郑鸣姬或柳曼妮);东面是辩护人;南面有一道铁栏杆,铁栏杆将旁听席隔在后面,栏杆的前面是被告人席(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审判的位置),及其后看管法轮功学员的两名警察。审判席与被告人席中间是秘书席,书记员用电脑记录整个庭审中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及公诉人的所有发言。大厅房顶多处是监视器,书记员与辩护律师中间驾着录像机进行录像。

在法庭旁听席上,共有三排座位,不允许家属坐在第一排,而且家属不准带包、带手机,但是旁听席上坐了许多身份不明着便服的人,有穿便衣的警察,政法委书记也在里面,他们在进接待厅时可以不过安检、随意参加每一次旁听,同时可以带手机、带包随意进出。

上午法轮功学员在庭审中只允许一位家属旁听,卢云飞的妈妈已经七十八岁了,有两位亲属陪伴,可是法院只让老人一人进法庭旁听。让那些着便服且身份不明的人坐在旁听席充数,以示庭审的所谓“公开”、“透明”与“公正”。

后在律师和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下午旁听的家人加到两至三人。法院里不明身份的人还对参与旁听的家属非法拍照。

由于法院不能及时通知家属开庭时间,一会儿说涂玉春、孟玉荣的案子在第二天开,一会儿又变成在当天要一次性开完,使得有些家属不能得到及时的开庭信息而未能参与旁听。涂玉春的丈夫在法庭外等了好久,因为听说法院会在第二天开庭而回家,在涂玉春非法庭审时未能参与旁听,使老人很是失望。

庭审过程是全程摄像,旁听席上不明身份的这些人随意进出法庭、随意玩耍手机的举动让不明真相的人很容易误以为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如此的公开、民主。

法庭内有警察,法院外三辆警车,坐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还有像普通百姓一样走来走去的便衣。这一天,法院周围都是警戒区。有两位兰州市民在法院旁边一个小道道里散步,被便衣搜包;有几位市民在路过法院门口时,被便衣拍照;有一位市民被警察质问强要身份证,气得这个市民问:“走路也要身份证?”还有的市民被警车跟踪;有的市民被便衣盯梢……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给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整个庭审中人证、物证、罪名的违法性,及司法程序中的违规处,足见中共法院的工作人员假借法律的名义执法犯法。

非法庭审孟玉荣时:当公诉人郑鸣姬指控法轮功学员孟玉荣犯了“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时,正义律师拿出二零零五年公安部的内部文件复印件,说明文件里列出的14个邪教没有法轮功,同时对民政部取缔法轮功进行了说明:法轮功没有注册,就被定为非法组织,可是我们有许多的同学会、老乡会等等都是没有注册的,那都是非法组织吗?而且非法组织与邪教是两个概念,公诉人所举物证只能证明是法轮功物品,与邪教没有关系;之后孟玉荣说人大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定邪教是江泽民个人的意志,刚一提“江泽民”的名字,就被法官王宋爽阻挡:“我提醒你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以堵嘴。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

当公诉人郑鸣姬说孟玉荣利用网络传播三退名单时,辩护律师说:公安机关并没有证据证明哪些内容是被告人发给明慧网的,连一张截图都没有,所以是证据不足!而且被告人是从家里被公安人员绑架走的,被告人只是在家里炼功、拥有他所信仰的法轮功的物品,没有给别人造成伤害,即使是网络传播了法轮功的内容,那么又危害了谁呢?犯罪的四要素根本就不全,所以不构成犯罪;面对辩护律师的合法辩词,公诉人郑鸣姬却仍咬定被告人利用×教组织破坏了法律实施。

当孟玉荣想从他是怎么走进法轮功说起,就说到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就又被法官王宋爽阻挡:“我再次提醒你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这时辩护律师说道:“自焚是镇压开始后发生的,但是就发生过那么一次,如果是法轮功学员干的,那么这么多年了,该有多少起自焚事件?这从逻辑上都说不过去。而且正常的司法程序应该是先有案子,然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可是我的当事人却是直接被公安人员从家里抓捕的,这种搞运动式的做法有违法律精神。”当孟玉荣刚提到周永康、薄熙来的名字时,还没说出这些人怎么了,就再次被法官王宋爽阻挡:“我再次提醒你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

当法官王宋爽问孟玉荣对本案还有什么要陈述的时,孟玉荣提出想让诬告他的所谓证人当堂对证,却没有得到同意,公诉人郑鸣姬还说让孟玉荣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这时辩护律师马上纠正公诉人的司法错误:证据应该是公诉方提供,然后由公安局调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而不是让被告人拿出证据,公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本末倒置。

整个过程中,辩护律师都能对公诉方所举的人证、物证、罪名等的违法之处毫无遗漏的予以反驳与对质,并强调会将这些违法的详细内容以书面文字提交给法院。整个过程律师的辩护慷慨激昂且义正词严,使得法官与公诉人都理屈词穷,法官只能机械的走所谓的法律程序,而公诉人也只能生搬硬套的照着事先打印好的稿子念,多处卡壳,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

非法庭审卢云飞时,律师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可是法院庭审人员在暂停庭审两小时后仍原班人员参与庭审,在律师拿出详尽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卢云飞无罪辩护的过程中,公诉人却没有任何认定法轮功学员卢云飞有罪的文件和法律依据,让旁听席上家属和那些不明身份的人一下子听出是检察院和法院在糊弄事。

在非法审理杜淑珍案件的过程中,检察院与法院只是走形式的将所谓的法律程序过了一遍,全程不管不顾律师的辩护权利,当律师几次提出质证和程序过快时,王宋爽毫无收敛。律师提出,对杜淑珍提起公诉的所谓的证据就是一个电脑主机和一个没有装系统的笔记本电脑,而这个电脑主机却是陈旧的,半天开不了机的,况且还没有显示器。杜淑珍为自己辩护时说,“你们(公安)是非法搜查,没有搜查令,就抄家。我只为了做一个好人。”

非法庭审王毓蓉时,王毓蓉为自己答辩,说到被公安抄走的东西只是自己个人收藏的东西时,公诉人郑鸣姬却以已超过个人收藏数量为由反驳,也不知公诉人郑鸣姬给“个人收藏”定了多少的数量标准,而且身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公诉人郑鸣姬,有没有这个权利给被告人的所谓罪行量刑,这都是问题。

非法庭审焦丽丽后,律师走出法庭,有警察看着离去的律师发出感叹:到底是北京律师,不一样!

全天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在对每个案件做总结性发言时都说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及所展示的证据,仍保持原起诉内容提起公诉。但是在六次庭审中,公诉方没有拿出任何一样所谓的证据,例如将《九评共产党》、“法轮功书籍”、《明慧周报》及“打印机”、“电脑”、“笔记本”、“U盘”等等作为证据,却没有拿出一本《九评》、一本法轮功书籍、一张《明慧周报》让当庭众人观看或阅读,也没有搬来任何一台电脑、笔记本或U盘打开让众人看里面存储的所谓能够定罪的东西。

公诉人和审判长在程序上、证据上的违法性,使当时在场的人感到对无辜又善良人的恶意庭审令人对现今法制的失望,在对律师的肯定中掩饰着他们对当今中国司法黑暗的痛心。在场警察无法掩饰对依法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的佩服和敬重。

最后法轮功学员都要求无罪释放,法官王宋爽、刘冬郁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的庭审结果都是:“等合议庭评议,押回原羁押地,等候法庭的通知”。

公诉人郑鸣姬、柳曼妮,法官王宋爽、刘冬郁非常清楚周永康、薄熙来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下场,可是仍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提起公诉、非法庭审。这一天每一次的非法庭审,使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看到、也明白了自己的亲人是无辜的,他们的信仰是受到中国现行法律保护的,他们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是公安违法;现在法院在庭审中,又在和律师举证、质证、辩论的过程中,让家属看到检察院及法院的违法性,使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更看到了自己亲人的无辜。

这次庭审,在场的警察和旁听人员明白了法轮功学员的无辜、公安违法操作、检察院的非法起诉、法院的非法庭审。

那么参与庭审的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是否明白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现在一个个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首恶都成了阶下囚,为他们当初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承担罪责,今天还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希望你们能够为自己想一想,不是为法轮功学员--迫害无辜将承担怎样的责任?“真善忍”是佛法,迫害佛法、诋毁佛法,又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又如何能承担得起?这样的罪责会株连自己无辜的家人。

无论是公诉人,还是审判员,每一个生命都是值得珍惜的,每一个生命都是法轮功学员珍视的。我们没有仇恨,只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是江泽民利用强权挟制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在对自己的同胞犯罪,在非法剥夺自己同胞信仰自由的过程中无意诋毁了佛法,迫害了无辜,使太多的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将自己的未来和幸福,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毁了,有的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的同胞,为自己想一想,为自己生命的未来想一想。文革时砸毁的是泥塑的佛像,参与者遭报;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之前,没有人相信他是神,看到他就是人,可是参与迫害耶稣的人都没有逃过上天的惩罚。

无论你信还是不信,请您珍视自己的生命,善待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为的是自己和家人。


参与迫害单位与个人的信息

甘肃省委政法委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8288272
邮政编码:730030,传真:0931-8811802
政法委书记泽巴足:0931-8416011

甘肃省公安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8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8536110
邮政编码:730030,传真:8536043
侯效岐副书记:0931-8288271、13919958885
马湘贤,副书记、甘肃省委610办主任:0931-8288273、13909318007
楚才元,副书记:0931-8288269 18809428901
牛纪南,副书记甘肃省综治办主任:0931-8288274、13609380266
姬平,甘肃省委610办副主任:0931-2158972、13119311704
孙燕飞,甘肃省综治办副主任:0931-8288649、13609380003
赵爱,甘肃省维稳办副主任:0931-8819055、13993106516
相连生,甘肃省法学会秘书长:0931-8416699、13609386825
王有前,副巡视员:0931-8288278、13609380295
王大鸣,副巡视员:0931-8288296、13919051927
李宏武,办公室主任:0931-8288276、13893139391
樊秀鹤,执法督导处处长:0931-8288289、18893139186
惠强,干部处处长:0931-8288285、13609392020
仲然,机关党委书记:0931-8288297、13609311111
焦旭红,综治办一处处长:0931-8288268、13609388230
杨学鹏,综治办二处处长:0931-8288740、13399310081
梁正伟,综治办三处处长:0931-8288286、13893180298
蒋海,综治办四处处长:0931-8288714、18693102569
孔祥仕,维稳办一处处长:0931-8818192、13609386660
张希敏,维稳办二处处长:0931-8819755、13919819618
孙治强,研究室副主任:0931-8819753、13919381984
张满宁,办公室副主任:0931-8288300、13309318899
董兆生,办公室副主任:0931-8288270、13609380258
姚远,常务副厅长:0931-8536002、13399319699
李宗锋,副厅长:0931-8536005、13909466053
白瑞庆,副厅长:0931-8536007、13909313633
刘玉山,副厅长:0931-8536008、13909316900
曹义鸿,副厅长:0931-8536009、13893138629
李晓林政治部主任:0931-8536010、13639336111
李韵东,纪委书记:0931-8536006、18793106688(参与迫害)
王林,副厅长:0931-8387201、13919909997
童勇,厅长助理:0931-8536015、18219810029|
冯毅,办公室主任:0931-8535061、13893338880
李勇,政治协理员:0931-8535062、13909468670
郭庆祥,办公室副主任:0931-8535063、13893416668
吴冰,办公室副主任:0931-8535064、13993149745
王俐娜,办公室副主任:0931-8535065、13893669332

甘肃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委610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8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2158970
邮政编码:730000,传真:0931-2158970
马湘贤,甘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主任:0931-8288273、13909318007
姬平,副主任:0931-2158972、13119311704
唐生,一处处长:0931-2158976、13893110180
郭志军,二处处长:0931-2158978、13609380300

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49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8387200
邮政编码:730010,传真:0931-8556633
王林,甘肃省安厅副厅长、局长:0931-8387201、13919909997
刘福成,政委:0931-8387202、13993192599
李玉强,副局长:0931-8387203、13919982959
薛炳义,副局长:0931-8387206、13909316169
李自清,副局长:0931-8387205、13893306558
张文杰,办公室主任:0931-8387207、13919118868
王志聪,政治部主任:0931-8387208、13893100396
周亚西,后勤部部长:0931-8387209、13909460888

甘肃省国家安全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566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8523000
邮政编码:730030,传真:0931-8523086
张峰,党组书记、厅长:0931-8523003、13919120888
李乾礼,办公室主任:0931-8523032、18893160039
方建飞,办公室副主任:0931-8523088、15002518951
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0931-8523089、13919287468

甘肃省司法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8825685
邮政编码:730000
传真:0931-8960469(明电)、0931-8825910(密电)
杨景海,党委书记、厅长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0931-8960952、13993141111
钟智录,副厅长:0931-8960577、13893230806
路肃林,纪委书记:0931-8960272、13893611602
万治贵,副厅长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22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8881081
邮政编码:730030,传真:0931-8825056
局长:0931-8736526、13919858899
牛兴全,副厅长:0931-8830322、13399465666
钟建龙,副厅长:0931-8960485、13919065318
于晓军,政治部主任:0931-8960467、13321285165
谢丹,副厅长:0931-8960326、13909310692
魏兴刚,副巡视员、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0931-8735568、13993166923
韩全利,副巡视员、劳教(戒毒)局局长:0931-7606905、13809316777(原酒泉监狱监狱长,策划、组织迫害)
关维斌,办公室主任:0931-8960320、13993152316
景国诚,办公室副主任:0931-8844062、13519635393
万治贵,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
党委书记、局长:0931-8736526、13919858899
梁仪坚,政委:0931-8735366、13609368660
刘琰,副局长:0931-8735688、13993166922
监狱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魏兴刚,副局长:0931-8735568、13993166923
郭建中,副局长:0931-8735806、13893326286
梁秋明,副局长:0931-8735698、13919806866
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原酒泉监狱监狱长,策划迫害)
杨万成,纪委书记:0931-8735986、13893632808(原兰州监狱监狱长,策划迫害)
姜润基,副局长:0931-8831128、13609381711
张文彬,办公室主任:0931-8735506、13993188186
何丰功,办公室副主任:0931-8872129、13893207599

甘肃省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2369000
邮政编码:730010,传真:0931-2369512
路志强,检察长:0931-2369001
郭利,秘书:0931-2369615 13919199279
张清,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369003、13919396329
高继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368006、13909467856
徐维忠,副检察长:2369005、13909461024
李保岗,副检察长:2369006、13909315626
王幸,副检察长:2369007、13909311048
李东亮,副检察长:2369008、13919251966
王文信,纪检组长:2369009、13893653699
孙兆麟,反贪局局长:2369010、13919828809
张学军,政治部主任:2369611、13993116306
吴国礼,办公室副主任:2369613、13919989501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电话:0931-823630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长:华风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锐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彭维萍
检察院负责办案的检察官:郑鸣姬、柳曼妮、秦绍秀

甘肃省法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275号
区号:0931,值班电话:0931-8532220
邮政编码:730010,传真:0931-8501000
梁明远,院长:0931-8532295
屈毅,秘书:0931-8532052、0931-8581045、13993158699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邮编:730020
院长:龚昌明
副院长:高超、赵战斌、郑晓齐、韩冰、肖蒙、杨万军、魏至明
纪检组长:郑新民
机关党委:韩国培
办公室主任:王沛
政工科:邱冰红
民二庭长:李刚
民三庭长:苏红
立案庭庭长:张梅贤
刑庭庭长魏公信:0931-8522809
副庭长:金济勇
审判长:刘保森
城关区法院王宋爽:0931-8522815
办案人员刘冬郁、张瑞茹:0931-8522815、李耀剑、李繁明:0931-8524864、刘保森、翟玲玲:09318524294、丁晓明、黎永红:8522978
纪检检察韩宗荣:0931-8522818、韩斌:0931-8522931
城关法院刑庭内勤的电话:0931-8522813

兰州市公安局:
副书记黄大功,电话:8718007,手机:13399316001
副局长李武平,电话:8718005,手机:13399319616
副局长王毓弟,电话:8718009,手机:13399310205
副局长周宏,电话:8718008,手机:13399311777
城关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江武,电话:8716203,手机:13399313906

兰州市公安局26处
电话:0931-8718903、8718941
市国保大队队长:陈志光
兰州市公安局26处民警:文军、魏至红、李波、张永强、祁永红、廖晨军、康中强、蒋娜、鲜卫国、郭钢、刘永、张和勇、杨峻生、茹丽华、张利勇等
电话:0931-8718903、0931-8718941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兰州市九洲大道,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4455、8334400、8434499
所长:赵志军、刘平、金爱兴
副所长:王恒锋、夏五州、吴续云
主任:张焕续
兰州市监管支队支队长:王建堂
副支队长:魏国栋
一大队队长:田庆萍
五大队队长:苏生福
狱警队长:匡军、吕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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