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张凤云被迫害致死 丈夫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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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张凤云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她的儿子当时才十四岁。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张凤云的丈夫邢树州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并要求赔偿给控告人及家人所造成的一切精神与经济损失。

邢树州说:“我只是一个平民老百姓,在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邪恶疯狂打压下,当时我也不敢要任何手续,不敢问人是怎么死的,没有任何力量为我妻子维护公道。尽管我也知道她只是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法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头目江泽民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这场反人类的暴行一直延续到今年,已经持续了十六年,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目前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首恶绳之以法。

邢树州要求追究被控告人江泽民对妻子张凤云所犯的罪行:故意杀人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报复陷害罪、侮辱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诽谤罪等刑事责任。

下面是邢树州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叫邢树州,今年五十九岁。我没炼法轮功,我妻子张凤云炼法轮功,可是她已经被江泽民集团迫害去世了,当时我的儿子只有十三、四岁。我妻子张凤云,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出生,原甘肃省省建木材厂职工,一九九六年下岗,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去世,当时只有四十二岁。

一九九七年妻子开始炼法轮功,时间不长她以前患有的严重哮喘、气管炎、关节炎等疾病都不治而愈,从此再没吃过一粒药。脾气也变好了,对我和儿子都很关心。虽然家境贫寒(我与妻子早已失业),但在她的精心计划、安排下,过的还行,有一点好吃的她都让给我与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妻子几乎天天主动打扫单元卫生,邻居见我就夸她:“多好的媳妇,每天帮大家打扫卫生”。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发动的这场邪恶的疯狂迫害,不仅给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带来无尽的难以承受的痛苦和不幸,同时给整个中华民族带来空前的灾难,我家的遭遇只是无数受难家庭的冰山一角。今天我把埋在心里十几年的冤屈和痛苦写出来,愿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江泽民提起控告,让迫害张凤云的真相大白于天下。由于张凤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遭受了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残酷迫害,我把了解到的对张凤云的迫害事实陈述如下: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张凤云和一位我不认识的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说是要为李洪志师父、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他们在天安门广场打开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我师父清白!”因为学员很多,警察抢走横幅,乱打乱踩,张凤云和同去的法轮功学员乘机走掉了,顺利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张凤云与当地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兰州火车站,在去北京的火车上,车还没开,被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警察发现绑架。警察往警车上拽那几个法轮功学员,拉拉扯扯拉到一起,张凤云和另一年轻同修被警察摔在地上,在地上被拽来拽去,衣服被撕破了。另几人讲法轮功真相,周围很多人,还有许多外国人都在听她们讲。最后他们被带到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当天被兰化公安处接他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时,将张凤云一同带回西固,交给西固公安分局政保科。他们打电话让我去,写个保证才可以把人领回去,否则不放人。无奈我写了保证,才把人接回。

二零零零年十月左右,张凤云去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打坐,被广场警察非法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在那里恶警将张凤云的屁股打成黑紫色,血肉模糊粘在内裤上,到兰州的第二天,她去了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里,这位学员看到张凤云被打成这样子,心里难过极了,太残忍了,很难想象她是怎么从北京回到兰州的,她根本无法坐。当时那位学员拿出照相机,一定要照下这残忍的迫害情景。这个学员不会用照相机,她立即叫来她的邻居帮忙拍照。这位邻居一看惊呆了,并说:“这些警察怎么这么对待你们?不就炼个功吗?把人打成这样子,简直太邪恶,太过分了,简直不是人所为。”这位邻居后来改变了对法轮功的认识。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张凤云等人到河口发资料,被河口派出所的几个便衣警察绑架,从河口转到西固分局政保科六一零,高引祥他们逼问资料来源这几个人都不配合,什么都不说。第二天高引祥等人把这几人送到西果园看守所非法关押,张凤云在十四队。

从七月二十七日张凤云就开始绝食,要求无条件放人。警察:田庆平、张玲玲等直接指使号室的王香莲、党麦琴、徐平等牢头狱霸,用被子将张凤云蒙上毒打,打得浑身是伤,脸青紫,完后又用浓盐水灌食,插胃管时,在胃中乱捣,张凤云痛苦的惨叫声,周围都听得到。这以后,张凤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不能进食,恶人把她的胃捣坏了。

当张凤云绝食到第十三天时,大小便失控,生命垂危;绝食到第十五天时,也就是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那天晚上狂风暴雨,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恶人将生命垂危的张凤云扔到垃圾台上,任凭风吹雨打。在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强烈要求下,恶警才将张凤云送到大砂坪劳改医院“抢救”,但是,时间不长,张凤云就停止了呼吸,时间是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午夜十二时。

我是第二天,也就是八月十一日接到通知,我是在兰州市华林坪看守所见到躺在冰柜里的张凤云。在那里四个警察围着我,气势吓人,叫我去买衣服。我问怎么回事,警察说:“是心律衰竭”。我把衣服给换上,警察叫来四个民工,用担架把张凤云抬到火葬场火化。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解释。

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在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邪恶疯狂打压下,当时我也不敢要任何手续,不敢问人是怎么死的,没有任何力量为我妻子维护公道。尽管我也知道她只是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法规。在我内心极度悲愤中悄悄地将我妻子送走了。

从此,我和孩子相依为命,一边打工挣钱抚养孩子、管他上学,一边即当爹又当娘,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直到现在,西果园看守所也没有只字片言对我妻子的死亡做一个了结和说法。而自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我国最高法院发布了中共出台“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并于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从五月开始全球掀起诉江大潮,至此我写此控告状,为被迫害致死的张凤云讨个公道。

今天为我冤死的妻子,借着 “依法治国,以宪治国”的政策,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特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请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江泽民故意杀人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酷刑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等,还法轮大法清白。唯有给法轮大法一个正确的位置,才能真正还我妻子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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