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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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违反法律,不通知律师,秘密开庭,维持对南昌法轮功学员江兰英等五人的冤判。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十点多钟,江西省樟树市法院借用宜春市中级法院的法庭,对南昌市江兰英、陈晓娟、熊泉妹、梅玉凤、王洪华(男)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冤判,江兰英非法判刑三年半,陈晓娟、熊泉妹、梅玉凤、王洪华各被判刑三年。江兰英等五人不服冤判,当庭提出上诉。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对江兰英等五人秘密宣判,维持原判,然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将江兰英、陈晓娟、熊泉妹、梅玉凤四人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王洪华亦被送到监狱迫害(具体监狱不明)。

被冤判的五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都没有接到法院的判决书。

以下是江兰英等法轮功学员历年遭受中共迫害的简况:

江兰英女士:生于一九六六年,曾多次遭非法关押,两次非法被劳教共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陈小娟女士:二零零零年五月—七月被当地“六一零”特务组织送江西省精神病医院进行迫害,用超过普通精神病人四倍药量强迫给陈小娟注射及服药。二零零一年一月,陈小娟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陈小娟再次被贵溪“六一零”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上午九点多钟,陈小娟在自己家中被南昌市塘山派出所恶警直接绑架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陈小娟经历了八年多的折磨。

熊泉妹女士:现年六十三岁,一九九九年九月底,熊泉妹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关押于北京固安看守所遭迫害半个月。二零零零年熊泉妹被绑架,非法关押于南昌第三看守所。二零零一年熊泉妹被绑架,被关押于南昌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六月熊泉妹被非法劳教三年,当时,同为法轮功学员的小女儿也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底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熊泉妹依法旁听广丰县法院对当地徐静等六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时,遭到广丰县国保大队警察涂江等人的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广丰县看守所遭受近半个月的迫害。

梅玉凤女士:今年七十岁了,被抓、被关就有五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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