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抄家、关押 退休医生控告江泽民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新疆乌鲁木齐市76岁的退休女医生王永光通过炼法轮功,治好了不治之症、提升了道德境界,在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王永光遭到非法抄家、关押、强制洗脑等迫害,大儿子被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王永光老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罪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善良民众群体的刑事责任,还法轮大法清白。

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婪和残酷,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控告江泽民的大潮,目前已有二十万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首恶绳之以法。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王永光医生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和证据:

一、炼法轮功治好了不治之症、提升了道德境界

我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不治之症,肝硬化、进行性的腿肌肉萎缩和严重的痔疮等,常年服药无效,还要伺候一个在校时就得了精神忧郁的儿子,非常苦,都有轻生的念头。1994年年底有三天坐卧不安,不由自主的盲目去了远方侄儿家,一进房,侄儿惊喜的说:明天全市法轮功教功班开始,二姑今夜来了,太巧了、太好了!接着递给我法轮功书,我一口气看完高兴的说:这师父句句透露出真诚可信,我学法轮功。以前买的各种佛、道教书全放下了,我终于找到明师了。

修炼法轮功不久,疾病一个个的远离了我。1996年我请到了法轮功指导修炼的宝书《转法轮》,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心性升华很快,道德水准也提高了,淡薄了名利情,了悟了人生的真谛,明白了做人的意义。

在大法修炼中,更多的修去了私心,萌生了善念,能宽容,善待他人。修炼前,在人与人利益冲突当中,我总要争个你对我错的;可修炼后,就不一样了,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遇事替别人着想,宽以待人,慈悲善良。所以修炼中两次乘公交车下车被摔成重伤,考虑到对方的经济压力,我都坚决拒绝对方赔偿。

(一)那是2004年我乘坐当时的501车在离我家门前不远站下车……当司机和他老板架起我时,伤腿离地15公分高,大腿没有骨头支撑已缩成了一团,碎骨刺肉像万刀刺肉疼痛难忍。司机后悔的说:都怪我最后一趟车光想快下班,前门人一下我没向后门看就开车了,把你摔的这么重,我一定送你去医院把你治好。我妈也70岁了,十年没见了。我讲:你以后注意乘客安全就行了,不要送医院花钱了,我单位有几位从平地摔的,比我轻的多都没有站起来,不出三年离世了,何况我摔的这么重,送医院也治不好的。我是医生我知道,股骨头损伤和股骨粉碎骨折到这种成度,成了一团肉了,我都这么大岁数了,没什么,不要花那么多钱了,会给你增加很大压力的,而且还治不好,背送我回家吧。

当时围观众人怒吼司机:不行!要送医院……我说:我是医生,听我的,再说我是修炼人,随其自然吧。不能叫你承受那么大压力。一个乘车的女护士帮司机送我回家了。

三天后,护士又来看我,我整条腿到脚趾肿的很粗,内部红紫表皮透明,到要感染的成度了。公安局的一个干部和周围许多的左邻右舍都见到过,如果是常人就要截肢保命了。

可就在一个夜晚一股强大的热流冲击了我的全身,使我被子也盖不住了,剧痛也消失了,第二天一看伤腿直直的了,慢慢扶床下地用一条腿支撑着扶着桌子,一看伤腿直直的接触到地面了,我从新站起来了!我明白:是师父给了我新生。我流泪了,这次车祸这么严重,每次痛的我大喊大叫,我都没流过一滴眼泪。那时我想我没住院没要赔偿,给司机家减轻了那么大的经济压力,而且还要求不要开除司机,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该做的,他家幸福,我心里平衡,所以我没有流泪。同修来看我时都说我做的对。

邻居说:你当初摔的那么严重,可没住院、没吃药,就凭你的信仰恢复如初,真想不到啊!我说:是啊,只在局部留有一点骨头凸起记号,其它功能完好。那个好心看我的护士说:我每次乘坐那个司机的车他都不收我的钱。一次他对一个司机说:我这次车祸伤的是炼法轮功的,没要我赔偿……

原来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见到我就对别人说:你们看,就这人被车摔的那么重,却没要赔偿,也没住院,现在能出来走了。

(二)在2001年的大年前三天,我乘当时的57路车到红山站下车,售票员站在司机背后挡住了司机后视路线,面朝着我、眼看着我在后门要下车,却不报司机后门有人要下车。前门只有一个小伙子下车,而且还是瞬间跳下车的,车立即开了,结果把我摔成了上臂骨折,这次较轻,当时什么感觉也没有,司机立即停车,下来拉起我,对我说:对不起,没看见后门有人下车。我知道他没看见,就说:嗯,没事你走吧。这时售票员一听没事,也跑下车说:对不起,没看见。说完跳上车,车就开了。这时我心里好不舒服:她明明看着我好长时间了,不报后门有人下车,怎么说谎没看见?

这时在本站等乘坐其它车的一个高个子中年男士,手拿一张纸条给我说:这是这辆车的车号,如果有事就找他们。车已开的无影无踪了。说也奇怪手臂和手腕马上有锥形大包往起顶,一会功夫全肿起来了,并且紫红很疼,我就近去红山医院作了诊断检查。我拿了诊断书去了车队,报了车号,室内不少司机和调度看了很吓人的手臂又看了骨折诊断证明,都很同情,都责怪售票员不报反说谎,然后给了我车队电话说:今天队长不在,明天你打电话,队长会很好安排你的。

第二天我在临近商店打电话,队长很关心的叫我住院治疗,一切费用由车队和本车人共同出。我说:不用了,只要教育下那个售票员,她对乘客不负责还撒谎。队长说:这一定的,但你必须住院,这么大年纪还受这罪。我说伤不算重,我不会住院的。他讲:那你就把地址给我,我们送营养品安排护理人员去。我也拒绝不要,我说:你们单独核算都不容易,而且快过年了,车队又忙,你还得多操一份心,同时护理人员的家人又不能过个好大年,不如我一个人承受好一些。只要教育好售票员不要伤害别人就行,我决不会要赔偿的。这时队长说:那你得把你的名字给我,我说:给名字你不就找到我,给我送东西了吗?我不会给的。可队长就不放电话,再三要名字。最后我说:我是法轮功修炼者。队长一听激动的大声说:我谢谢了,谢谢了,我代表我全车队的职工谢谢了,谢谢了!

如果不是修大法,试想,给赔多少钱也要受肉体和剧烈的精神之苦,甚至搭上生命谁干呢?谁也不干!修大法才自然出现这样的事情,不但给对方省去了经济压力,而且又从那次严重的粉碎性骨折和股骨损伤中死里逃生一次,因此大法对双方都有利,所以十几年前,中央政治局的结论是“法轮功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铁打的事实。

二、本人被非法抄家、关押、骚扰 儿子被非法劳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后,我家也没能幸免。二零零一年七月,大儿子王修被绑架,一伙人闯到我家,把我的大法书籍、教功录像、录音和抄大法书的多本空白本都掠夺走了。后来我去南湖地方的一个公安局看儿子,警察对我说:你儿子真是的,怎么都不供别人和一块做事的,可人家把他都供出来了……他还说是自己干的。我说:修法轮功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不做坏事,做好事,根本就不应该抓他们。警察说:是呀,我们也知道,是上边叫这么干的。我接着说:所以我儿子不供好人,怕人家无辜受害呀!这次我儿子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我在家属院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这次是本地办事处和新市区公安局等第二次抢劫走了我的各种大法书籍、真相传单,把我非法关押在新市区公安局(还是附近派出所?记不清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夜间骗我说:送你回家。结果是劫持到了水磨沟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0天,当时看守所不收,他们硬塞下的。第二天一个维族警察找我问话:你炼法轮功吗?我说:是的。她问:你转化不转化?我说:不转化。我告诉她:我的所有不治之症就是炼法轮大法炼好的,而且还知道了那么多高深的法理,人生的意义,使我道德回升,善待他人,还可往高层次上修炼升华,有了人生目标、觉的活的充实。警察说:谁要欺负你,你找我。这样10天后我回家了。

二零零二年大概四、五月,喀什东路办事处的彭素菊,第一监狱一名狱警张琴,又把我弄到南山板房沟洗脑班迫害45天。每个大法弟子有两个包夹,不能自由出入。相处不久,彭素菊告诉我说:原先我以为炼法轮功的人多坏呢,让我来当“帮教”我还害怕不想来,现在才知道你们都是这么好的人,都这么善良。

一开始,由新疆大学政法徐教授给大法弟子提出问题说:炼法轮功修神佛,怎么还吃人世间的饭呢?其二,你们说有法轮,我们怎么没看到?就连南方有个庙里的老方丈年纪很大了,我们问他,他也说光听说没见过,只是在庙门旁立着个木头轮子。我就回答说:是这样的,自古以来,凡是修炼人,最初都是从常人中开始修炼,肯定要吃世间饭的,只有修出世间得道了,也就是修炼圆满了才不吃;其二,关于法轮存不存在问题,看见看不见的问题,也是很难说服对方的问题,例如:我天目开了,明明看到了法轮,而叫我说没有法轮,这根本就不可能;而你没修炼,天目当然没有开,没看见,可是非叫你承认有法轮,这根本也说服不了你。那么怎么证实达成共识呢?只有你也修,天目也开了,你会真实的看见,才会相信法轮的存在。这时教授立刻态度变的和颜悦色,上身向前倾着说:我非常尊敬大家,非常尊敬大家。从此再也没看到他来这里。

然后市区的一公安干部说:说是法律对你们是错的,可我干了二十多年的政法工作,判了那么多劳改、劳教难道我错了吗?我说:按照国家的宪法,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改造犯罪份子,你没有错。但是用江泽民私人订的什么300份传单、1000张的或者几个光碟等治罪法轮功修炼者,是错的,我们不承认这是法律,这违背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恶法是私人订的,我们是按照宇宙“真、善、忍”标准修炼的好人,我们传真相资料、传单,是在救被自焚、自杀谎言毒害的人民,使他们知道真、善、忍好,道德回升,能得到神的护佑,保命保平安,这样做没有罪,我们不承认那些私人法律,我们只是不能违背真、善、忍。这时看得出辛勤为公安事业干了几十年的干部气消了一些。

后来他们看集体洗脑不见成效,就改为几对一洗脑,软硬兼施,最后对我说:别人都转化了,你要再不转化就判劳教。我说:只要不转化怎样都行。他们看硬的不行,就欺骗我说:你看因为你们法轮功,外国兵已经包围中国边境了,要打中国了。被封闭了一个多月的我信以为真,想不能为了自己的圆满,不顾同胞的安危,在极其痛苦下,违心写了不炼几个字。写完后很痛苦,嚎啕大哭了一场。由于痛苦,头裂开般疼痛,心慌气短,气不够用,夜间不能入睡,找医生来检查,是高血压和冠心病,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病。他们给我服药也不管用,真是度日如年。洗脑班结束的那天,叫每个人写决裂书,我写:我和那些打着大法旗号破坏大法的坏人决裂。办事处的彭素菊说:不行,你得骂……我说:师父是伟大的,你翻开大法书看嘛,都是教人按真、善、忍修善、做好人。彭素菊抢过去说:你不写我写。我又抢回来说:这是我写的,你也代替不了我。

回来后我才知道上当受骗了,立即打电话给洗脑班的人说:你们骗了我,我还炼法轮功。有关单位来了五、六个人,我告诉他们说:我回家找了报纸,澄清了事实,又向师父认了错,我在南山洗脑班痛苦之下得的高血压、冠心病也没了,不信你们再检查。他们说:你是医生,你会治嘛。我讲:不要说我这一般医生了,就说我国卫生部长的爱人得了这两种病都治不了,还是炼法轮功好的,就全世界的专家权威也治不了啊,只能一辈子服药控制,这是目前而言,但只有神能。(我伸出胳膊)不信你们再检查。在事实面前他们无言以对,只说:那你就在家炼吧,不要到外面炼。

二零零一年,本地办事处的两名干部来我家,问我是否还炼法轮功?我说炼,给他们讲了我炼功后是如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如何身心受益的。

二零零二年,本地办事处的一名女书记带了几个工作人员到我家,一进家门,女书记就问我关于北京中南海万人去干什么?我根据我所知道的说:法轮大法修炼者受益匪浅,所以希望别人也受益,特别除祛病健身外还在不知不觉中修出善心,能慈悲待人,使道德不断升华,能对工作无私奉献、不计名利得失,因此对国对民都有利,可科痞何祚庥却写了污蔑法轮功的文章阻碍人们受益,因此大法弟子去劝阻不要发这样的文章,因有不少大法弟子在天津被非法抓捕,当去当地要人时,当地公安说:这里解决不了,需到北京去。于是部份大法弟子自发的去北京上访去了,目的是要求放人和给大法弟子修炼环境,根本没别的动机。试想:手无寸铁的不要说万人,就十万人、百万人也顶不住一支机关枪的扫射,更何况师父经文明确规定大法弟子不能搞政治,搞政治就不是法轮大法的人,所以我们修炼人不能搞政治,如果搞政治,师父就不要我们了。这时书记说:噢噢,是这样,明白了。就带着这些工作人员走了。

二零零九年中旬,我大儿子王修自己出费、自己复制、散发神韵晚会光盘又被非法抓捕、判刑,这次是水磨沟刑警大队杨新民干的,冤判我大儿子两年。我去水磨沟刑警大队要儿子时,跟杨新民说:大法真、善、忍,洪扬全球,许多国家都在炼,神韵新年晚会全世界都在看,在中国犯什么法?看了只有使人向善、祛病,非法抓捕犯法,何况光盘是从我手拿的。杨新民问:你从谁那拿的?谁给的?我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自己要来看的,人家是好人,告诉你,你们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所以我不会告诉你的。他凶狠的站起来指着我说:我真想抓你。后来他指使新市区上下刁难我,给我施加压力,新市区“610人员”多次为光盘的事来我家,说:我们觉的你在家执行15天好吗?我说:不承认,我没犯法没犯罪,为什么被关,无论你们怎样我是不承认的。他们走了。这次判我儿子又收走了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刻录机、书、光盘等。

后来又有一个干部领了一帮人来我家,气势汹汹的叫我收拾衣物跟他们去洗脑班,我说:不去,大法真、善、忍,是宇宙众生赖以生存的法,没有他众生无法生存,反对他就等于反对宇宙众生,我只有为众生维护大法,而不能违背和破坏,否则,就要下地狱受苦,地狱之苦可受不了,我绝对的不转化了,无论你们怎样,我也不做下地狱的事,以后你修炼你会知道的。他们最后走了,没再来逼我。以上所述只是我所经历事实的一部份。

以上工作人员都是被江泽民集团欺骗的,受蒙蔽的人,我不怪他们,也不告他们,只告恶首江泽民。

三、控告的法律依据

本人因坚守信仰权益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搜查、非法拘禁、非法关押洗脑班。责任单位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派出所用入侵住宅非法搜查、绑架,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乌鲁木齐市六一零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一零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六一零办公室属非法机构,无权干涉国政,更无权干涉人信仰!此机构凌驾宪法、公检法之上,指使各部门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此机构的成员已构成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