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遭劳教迫害 沈阳女教授状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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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现年七十岁的沈阳理工大学退休副教授、法轮功学员张玉锦向最高检察院、法院起诉对法轮功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张玉锦女士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迫害之前的和平时期,法轮功因其神奇功效,曾被纳入沈阳理工大学体育教材,深受学生、教师的喜爱。中共迫害后,张玉锦女士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非法劳教,在马三家劳教所、龙山劳教所、张士洗脑班关押迫害,九死一生。

下面是张玉锦女士在《刑事控告书》的部分内容。

一、法轮功的神奇功效

1、修大法一身轻

我从小多病,六岁前还不会坐。脊柱躺弯,脸变形了。六岁后,逐渐才能坐、立、走路,落得个“死不了”的绰号。懂事后,我发誓要让身体强健,什么招法都尝试过。上大学,也因此选择体育专业,成了一名大学体育教师。

尽管我十分注重合理的饮食与强身锻炼,我还是被一种怪病折磨的痛苦不堪,就是剧烈的呕吐。发作时,吃下去的食物一股脑往外吐,直到吐出胆汁,食道被戗出血,全身痉挛,一点力气也没有,瘫软不能动弹。好像大病一场。每年都要犯病,没有办法能治,也记不清多少年了。后来,我尝试过多种气功也不管用。直到一九九七年六月,我炼了法轮功,使我饱受痛苦的病魔消失了。

一九九七年九月,我骑着自行车被急速调头的轿车撞的重重摔在地上,老半天才慢慢起来,而汽车早已跑没影了。我扶起自行车,脚蹬摔弯,车筐摔歪了,后轮不转了,而我一点伤也没有。摔倒时,双手触在水泥地上,却连皮都没破。当时我五十多岁了,有多少这个年龄的人平地摔一下,还骨折呢,可我啥事没有。正像《转法轮》书中讲的,真修者有师父法身保护不会遇到危险。

今年我七十岁,干多少活,都不感觉累,身体特别轻松。修大法让我见证了很多神奇超常。

2、修大法化解十八年的怨恨

法轮大法不仅祛病健身、延年益寿,还是高德大法。拜读《转法轮》这部著作,真、善、忍驱散了淤积我心中十八年对婆婆的怨恨,我的胸怀宽敞明亮起来。当丈夫听到我要去看望老人家时,以为听错了,瞪大眼睛看着我说:“你不恨我妈啦?”婆婆、小叔、小姑十分高兴的欢迎我们,都知道是法轮功改变了我。

从此,我改变了火暴的脾气和得理不饶人的性格,真诚待人,变得越来越宽容、善良,同时书中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

3、法轮功被纳入大学体育教材

我任教的大学体育课,我把法轮功纳入教材,受到学生、教师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学校、教研室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学校为我们提供了音像设备器材,还成立了炼功点。课外好多学生、教职工、家属都来参加晨炼,连周围居民也纷纷加入。可见法轮功深受各阶层民众的喜爱。

二、遭非法劳教两年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看到十几亿人被江泽民欺骗、愚弄,参与犯罪,将来不都得跟着江泽民遭殃吗?二零零零年八月,我把得到的一份真相资料拿到复印社复印,想让更多的人明白真相。被复印的人恶告,东陵区水源地附近的派出所警察把我绑架到东陵区方家栏看守所。把我们和犯人关在一起,警察让犯人监视法轮功学员,不许炼功,不许讲真相,隔三差五就强迫脱光衣服搜身,全身只剩胸罩和内裤。人格尊严受尽侮辱。

在看守所里,法轮功学员吃喝拉撒睡全在一个屋里,睡在又凉又潮的水泥地上,绑架人多的时候,挤得没地方睡觉。屋里腥臊恶臭,跟猪圈里一样,吃喝的连猪狗食都不如。用拳打脚踢、罚站、罚蹲、等各种体罚和酷刑强制我们放弃信仰。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转到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行坐小凳子,手背后面,看诬陷师父、抹黑大法录像。不“转化”就不让睡觉,不让与任何人说话,不准进食堂、不准家人接见。再不“转化”就来更恶毒的:面墙站、长时间蹲着“反思”、三番五次折腾直到把人整的精神崩溃了、糊涂了,写了所谓的“三书”。

“转化”后,就让我们去用同样的方法害别人,看是真“转化”还是假“转化”。强迫做奴工,超负荷劳累每天十几个小时,加工有毒的工艺产品。吃的是发霉的食物。如果坚定不“转化”的,狱警往死里迫害,让人生不如死。

每个从马三家劳教所出来的都是九死一生。

三、在山东遭警察绑架、殴打致骨折

二零零三年九月,我回山东莱钢看望妹妹,将随身携带的真相传单发给家乡的父老乡亲,被恶人诬告,警察飞起一脚把我踢倒,把我绑架到南麻公安分局铐在铁椅子上,天黑从铁椅子上放下我。我刚一站立,右脚脖子钻心地痛,去医院检查是骨折,是白天绑架我的那个警察踢的。

十月中旬,我单位开车带着保卫处姓赵、姓胡的两人和沈河分局一警察和派出所一姓刘的警察把我接回沈阳。途中警察还对我眼窝鼻梁打一拳,我眼冒金星,缓不过来劲儿。

四、回家后遭骚扰工资被克扣、勒索

我被送到方家栏,我生活不能自理,那里警察嫌我是累赘,让我儿子接回。逼我写“不炼功的保证”。我没写。回家后,警察三天两头去骚扰假装关心,实则看我好了图谋迫害。

伤势稍有好转,我去单位开支,财务主管告诉我,沈河分局从你的工资中支取二百元钱。

过不久,单位财务又告诉我,山东省沂源县医院(受山东公安局指使)竟然给我寄来三千多元的医药费单据,要我支付。他们绑架我,还把我腿踢骨折了,竟然让我补交医药费?而且绑架我时,把我随身携带的两千多元现金和一个三十元的电话卡抢走,至今未还。

五、在龙山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辗转迫害两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我的腿稍微好些,同修相陪,我到东陵区东贸库租房子租住。在珠林桥附近,被珠林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又把我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二十天后,非法劳教两年,送龙山劳教所非法迫害。

那里强迫我“转化”,不“转化”,就用侮辱、谩骂、剥夺睡眠、电棍等迫害,直至违心妥协。“转化”后做奴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超强度奴役。

因为我腿骨折后山东地方医院受江泽民谎言毒害,没好好给我对接,茬口未愈合好,有腿脚冰冷麻木疼痛,白天干不了重活,夜间不能入睡。龙山教养院为了甩掉包袱,于二零零四年春将我转到张士洗脑班。

二零零四年秋,张士洗脑班与龙山教养院都合并到马三家劳教所,我又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五年才回到家中。

回家后,警察还经常上门骚扰。我被迫离家搬到山沟里居住。

这都是江泽民的犯罪事实,给我的肉体、精神、经济、名誉上都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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