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省临邑县德平镇农民闫象保因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不到一年两次遭绑架,在看守所一度被折磨得生活不能自理。
现年五十二岁的闫象保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泽民犯下的刑事罪责。以下是闫象保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晚,我从天津站坐火车回山东临邑老家,在火车上给乘客讲法轮功真相,被乘警发现,对我非法搜身、搜行李,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十月十八日早上到太原站时,我被劫持到太原火车站派出所。当晚五点多,山东省临邑县来了四个警察,将我关押到太原看守所,狱警让我脱衣服检查时,用拳头猛击我的头部、脸和下巴、肋骨身体等处,拳打脚踢持续了十多分钟。十月十九日,我被劫持到临邑县看守所。十月二十日,警察闯入我家居所非法搜查。
在看守所期间,我每天被强迫粘纸花,劳动量非常大,从早七点一直干到深夜,最晚就加班到夜间两、三点钟。巨大的劳动量,却不给吃饱饭,每天饿的够呛,还遭犯人用烟头烫等折磨,连续十多天,我的身体被折磨的虚弱,左腿浮肿,下蹲不了,行走困难。经医生确诊是血栓,随时有生命危险。临邑县看守所怕负责任,才让我取保候审,勒索我妹妹取保费一万元,这一万元至今未还。
我被非法关押迫害十八天,由一个健康人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十多天后才逐渐好转。
被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七点多,我在天津市大港育秀街上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一便衣警察绑架到板厂派出所。当晚被关押到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在看守所,我说我没违法,凭什么抓我。狱警授意犯人往死里整我。先是四、五个犯人按着我,给我冲凉水,然后撬我的嘴给我灌浓盐水,对我拳打脚踢,殴打约两个小时,警察给我上背铐,戴脚镣,四天后才摘脚镣,手铐转到前边,这时我的脚腕已被磨破。
酷刑演示:灌食 |
六月三十日下午,临邑县警察把我劫持到临邑看守所非法拘留。在看守所,我遭强制劳动,粘纸花。在看守所里警察授意犯人逼我放弃修炼,侮辱我、殴打我。直到七月二十八日,警察向我家人勒索了一千元钱,才把我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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