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贾鹏飞遭冤判 母亲继续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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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张家口市法轮功学员贾鹏飞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后上诉。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不想公开开庭二审,贾鹏飞母亲把自己写的信拿到张家口市中院给了主管此案的许超文和法院院长,要求公开开庭。许法官说:我们讨论过了,不准备公开开庭了,不服可以上告。贾鹏飞母亲问:到哪里去上告。许法官说:不知道。

年前,贾鹏飞母亲去石家庄法院上告张家口市中院和宣化区公检法对贾鹏飞的持续迫害,随后又给当局写信,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国家信访局回信说:“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特此告知”。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贾鹏飞母亲去张家口中院递交了原信件及手机短信回复,中院负责人接收了信件,并承诺近日给回复。

贾鹏飞,男,家住张家口市宣化区观桥北,二零零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早上,宣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王国栋等警察及皇城派出所长张亚欧、大北街派出所长李艳峰,在贾鹏飞家中只有八十多岁的老奶奶一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蹲坑到下午五点,绑架了贾鹏飞。贾鹏飞被非法关押在宣化看守所,四月三日被非法批捕。

四月二十一日,宣化区公安分局又将构陷贾鹏飞的案卷二次送检。贾鹏飞的家人聘请北京张姓律师。五月五日上午,张律师到宣化看守所会见了贾鹏飞,同时到宣化区检察院阅卷,并书面要求检察院不起诉。

六月二日下午三点多,张家口市宣化区检察院、法院在宣化看守所对贾鹏飞非法开庭,北京张律师面对法官义正词严,指出法官执法犯法:(一)在看守所开庭不合法。(二)这些东西是合法的,不能作为判刑证据。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贾鹏飞非法判刑四年。十月九日,北京张律师来宣化看守所会见了贾鹏飞,帮着写了上诉书并送交宣化区法院。宣化区法院将把迫害案卷送到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二审。


张家口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许超文,手机:13633136267,办公室电话:0313-2055909
审判员:马文辉、李肖实
书记员:王毅磊
宣化区法院:
院长室:0313-3041818
主审法官门贵军、邓红伟:0313-3041832、0313-3041833
宣化区“610”主任李兆国:0313-3238073、13933763868
宣化区国保大队队长王国栋:0313-3049013、13903231213
宣化区皇城派出所:
所长张亚欧:13903230050、0313-3049152、3013628、3049609、13833315156
副所长郭建祥
宣化区大北街派出所所长李延峰:0313-3013616、13931312588
宣化区检察院:
公诉科:0313-3041926、0313-3041927,科长金丽
办案人李莉:0313796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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