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会全体通过法轮功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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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2年10月24日,加拿大国会众议员表决结果:全体通过关于声援法轮功的动议案。动议案要求加拿大总理在参加墨西哥亚太峰会时向江泽民提出释放13名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加拿大人的亲属),让他们与在加拿大的家庭重新团聚。

这是加拿大国会众议院提出并通过的第一关于法轮功的动议案(Private Motion)。这项动议案是由国会议员斯格特.瑞德先生提出,并由国会全体通过。

国会议员瑞德的办公室非常高兴,并指出:私人动议案在众议院内得到所有党派的全体通过,这在加拿大国会内是罕见的。


动议案全文如下:

众议院认为,加拿大总理应该利用在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PEC)和中国主席江泽民会见时单独提出有关在中国仍然被监禁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加拿大亲属一事,并强调如果这些人(即:何立志、逯秀珍、彭天雄、吴占忠、黄秀超、邱柏、杨越丽、金洋涛、黄剑刚、黄广寿、林鸣立、郑州、孙长正)能够和他们在加拿大的家庭重新团聚的话,加拿大人才将愿意加强现有的贸易和资助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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