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易县法轮功学员吴桂敏遭非法庭审,律师就审判长杜启国违法行为向县市检察院和法院递交控告状;吴桂敏向县市法院检察院递交要求杜启国回避的申请;最近,吴桂敏的家人又向县市法院、检察院递交了对杜启国的控告。
吴桂敏女士一九九八年开始学炼法轮功。那几年她种大棚菜,整年没日没夜的在地里干活,累得一身病,神经衰弱、头痛、腰痛,浑身无力,最后连床都起不来了,跑遍了大小医院也没查出有啥大毛病。一九九八年冬天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开始炼法轮功,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一身病全好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上午,吴桂敏和老伴去易县北东村集市上赶集,并给人讲真相,被北东村治保主任周术诬告,当天被田国军等国保人员绑架、非法抄家,劫走大法书五本、炼功用的播放器三个、人民币六千五百元。晚上七点,吴桂敏被非法关押到易县拘留所。老伴被放回。九月二十一日下午,警察就把吴桂敏转到保定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十一点二十~十二点三十,易县法院刑一庭对今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吴桂敏冤案进行所谓的庭审,将辩护律师拖出法庭,演出了一场违法的丑剧,不许民众旁听。在所谓的庭审中,杜启国还千方百计的阻止吴桂敏为自己辩护。当天下午,律师和吴桂敏的家属就杜启国野蛮违法开庭、粗暴驱逐律师的违法行为,向易县和保定市检察院控申科递交控告状;四月八日向易县法院和保定市中级法院提交了控告状:要求追究杜启国的违法行为,重新组成合议庭公正审理吴桂敏冤案。
四月十三日吴桂敏向县市法院、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书,要求原审判长杜启国回避。“三月三十日上午开庭时,杜启国无端把我的律师赶出了法庭;律师出去后,法庭未征求我本人意见,强行开庭,严重剥夺了我的权利。杜启国的这种行为已经表明他不能再公正审理我的案子。根据法律规定,我要求杜启国回避本案。”
四月十七日,吴桂敏的家人实名向县市检察院、法院控告了杜启国的违法行为,要求杜启国回避,从新组成合议庭,作出无罪并当庭释放的公正判决。“我的家庭并不富裕,勉强能维持生活。妻子吴桂敏出事后,我咬牙花了两万多元钱为我妻子请了律师,为的是想让亲人少受些苦难。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在易县法院三楼对我妻子吴桂敏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赵秀奇不经法庭允许擅自发言,几次三番后,我们聘请的李中伟律师举手要求审判长杜启国制止公诉人的这种未经法庭允许随便发言的行为,审判长杜启国以公诉人有权监督法庭职责为由,不予以制止,还强令律师不能发言,而且他也不让吴桂敏为自己辩护。律师看到杜启国明显不能公正的审理此案,就提出要求杜启国回避。杜启国立马恼羞成怒,咆哮着抛出‘驳回申请’、‘庭审我说了算’,命令法警将律师拖出法庭。众目睽睽之下,两个法警架起律师,将律师拖了出去。这是在开庭十几分钟发生的这样的事情。”
吴桂敏冤案胜诉与否,她本人、家人及世人都在拭目以待。这期间也是易县公检法人员摆放自己生命位置的最佳时期。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易县法轮功学员吴桂敏七次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劳教三年;三次被抄家抢劫,砸毁房屋、家电、家具等,抢走现金六千五百元,三次被非法罚款共计一万元,被勒索三千元。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易县公安人员的严重酷刑,浑身是伤,直至被暴打昏死过去。吴桂敏在诉江状中控诉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广场警察绑架,连夜被易县公安局带回并非法关押拘留所一个月。关押期间,被几个恶警毒打多次,打得下身黑青,昏死一次。我去天安门的第二天,易县政法委指使县公安局、高陌乡政府八十多人对我家打砸抢,窗户玻璃、家具、电器都砸毁屋内一片狼藉,还抢走两台电视机等物品。高陌乡政法委威胁恐吓家人并罚款三千元,没有出示字据收条。
二零零零年三月,县公安局以中央开两会为名,将我绑架非法关押在易县拘留所两个多月;二零零零年九月份的一天,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绑架到公安局,被六一零人员冯德城罚款二千元后放回,没有任何收据;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绑架带回后,非法关押在易县看守所两个月,在看守所内遭受恶警的毒打。期间高陌乡政府罚款五千元,勒索三千元,并威胁恐吓家人多次。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乡政府、派出所人员闯入家中,强行将我带走,拘禁在乡政府三个月,后又将我转入看守所非法关押,我绝食反迫害,公安局长张建华亲自打我,用硬木棍打脚踝骨,上老虎凳,吊着打,脚踝骨痛了半年多才好。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月后又转入洗脑班继续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的某天,我因贴让世人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关押在拘留所。在拘留所我绝食反迫害,七天食水未进身体极度虚弱,公安局怕承担责任让家人把我接回。没过几天警察闯入家中又强行将我绑架,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直接送到保定劳教所劳教我三年。在劳教所狱警对我强行转化,强行洗脑迫害,长期从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使我身心受到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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