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三年劳教四年冤狱折磨 韩光荣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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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今年七十一岁的韩光荣老太太,南充市顺庆区西门车站退休职工,因坚持信仰法轮功真、善、忍,曾被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川西女子监狱冤狱四年,三次在成都新津洗脑班非法关押共十一个半月,身心遭受的巨大痛苦,不堪回首。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韩光荣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韩光荣女士在《刑事控告书》讲述了自己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的事实,她说:

“一九九五年十月,经朋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前有心脏病、肝、肺、等十几种慢性病,夏天常昏倒,二十几岁,就成了单位的‘老病号’。最严重的是失眠症、常通宵不能睡,住过精神病院,无论白天晚上只要我休息,家里人不敢说话,不敢走重路,怕我睡不着而骂人。我曾患颈椎骨质增生并发肩周炎,生活不能自理达一年,晚上痛得直哭,不能睡觉。一点六十五米高的人,瘦的只有八十多斤重。到处求医无效花了不少医药费,给家里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

炼功三月后,身体开始转变,不到一年完全健康。体重一百二十多斤,白里透红,年轻、精神。通过修炼法轮功,十几种慢性病几个月时间不药而愈,从此,我一心遵循法轮功真善忍的教导做好人。”

然而,十五年来,因坚持信仰法轮功真、善、忍,韩光荣女士却多次被南充市和顺庆区两级国安局、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及其劳教委和检察院、法院,及西城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红花街社区、西门车站等单位残酷迫害,其中非法拘留二次、非法劳教二年、非法判刑四年、三次被强制洗脑共十一个半月、两次抄家、长期监视居住、跟踪、监控等。

下面是韩光荣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讲述自己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的酷刑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五、七、八、十中队遭受酷刑迫害,简述如下:

关禁闭罚站

我被锁在楼上房间,由两劳教人员监控,吃喝拉撒在一个屋,饭都由看守的人端上楼吃。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双手高举过头顶贴墙站着,站到晚上十一点左右,一次站昏倒在地,一沈姓女警却说:再装死,就拖去院坝跑。不给水喝,我口渴难忍,喝杂案犯洗内裤拧下的一点水。

有一次,我被吸毒人员强迫做一千个上下蹲,边做边数数,双手举起站马步,直至昏倒在地。每天写“思想汇报”白天只能解两次手。强迫去听邪悟者洗脑,无论冬夏多人集体洗澡,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院坝里,而且有监控。

不准洗漱

恶警为了逼迫我“转化”,长期不准洗澡、洗头、换洗衣服,甚至不准洗脸、洗脚、漱口,长达四十多天。还骂我浑身臭。不听包夹念诽谤大法的邪说,就遭打,“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包夹可减少劳教期,女警股长周俊辉经常给包夹开会,说:把她们照顾“好点”,就是整凶点。因此包夹就说:没办法,我不整你,他们要整我。遭恶警和包夹辱骂成为“家常便饭”,还常常对我是见到一次骂一次,一骂两三个小时。一次姓罗的女狱警将我全身剥光搜查。

曝晒

在八中队时,我每天早上八点钟到下午开晚饭,一直被强迫在院坝坐矮凳在太阳下曝晒。两次遭李君和另一女警拿一镜子轮流照我们每个人的脸,侮辱说:看你们这张“苦瓜脸”。

推、拖着跑

二零零一年七月某天下午三点多钟,十中队女警兰某某逼我做体操,因不配合,就叫包夹李孝平强拉手做,我仍不做,就叫其他两个包夹推着在院坝跑,包夹累了,又换两个二十多岁吸毒的各拉一只手继续跑,直至累得摔倒在地。接着被兰某某逼着站在太阳底下暴晒,长疥疮,流黄水,不让洗澡。八人共用一张洗脸巾,一个脸盆,只给四漱口杯水洗脸,十几人共用一个口杯漱口。

罚坐小塑料凳儿

小凳约二十公分,强行被逼双手放膝盖上坐“军姿”,不许动一下,不许说一句话,不许闭一下眼睛,强迫从早到晚连续十五六个小时,包夹轮流监控。恶警强迫唱邪党歌,不唱不给饭吃。

强制洗脑

在七、八、十中队期间,长期坐在小塑料凳上,逼迫听每天播放诬蔑大法、诽谤大法的录音,及邪悟者读诽谤大法的书,不听就会遭到打骂。炎热的夏天,房间酷似蒸笼,挥汗如雨,十天才能洗一次澡,屁股长痤疮,都不许动一下。

喂蚊虫、老鼠

晚上锁在楼上关上灯,不大的房间内放九张上下铺铁床,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只准坐在两床之间狭窄的通道,屋内无风扇,连小扇子都没有一把,门窗紧闭,被蚊虫叮咬爬满全身,往眼睛鼻孔钻。睡觉时近一尺长的老鼠在身上、脸上跑。

电警棍电嘴、电脸

一次,我和华蓥市法轮功学员彭仕琼、成都学员朱均秀抵制读污蔑大法的报纸,警察张小芳大吼大叫,她和廖小林用电警棍电击我们的嘴和脸,当时只见蓝色的电弧光“啪啪”作响,当时脸就红肿起来。张小芳还歇斯底里的恐吓倒:“到了这个地方,就要给我闭嘴,哪个说话就弄出去打针,说她心肌缺血,大脑缺氧,打得她闭嘴。”

牢中牢

在楠木寺五中队、八中队、七中队,十中队我先后被“一级严管”关了一年,坐的是“牢中牢”。吃、喝、拉、撒、睡都在屋里,不准炼功、不准说话、不准看窗外,目光不准看同屋的同修,不准会见亲人、不准给家里写信、打电话等。被剥夺了一切人身基本权利,每天强制性地体罚站着。一站就是十六、七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十月,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以洗澡为名,将十多名大法学员强迫脱光衣服集中在澡堂,然后警察堵在门口,在光化日下,将我们逐个一絲不挂地由两人架起,拖去所谓的擦药。

二、在成都川西女子监狱遭受的酷刑

室外挨冻

二零零三年一月,在监狱的入所监区,不听包夹的洗脑邪说,她将我的衣物被子扔在地上叫人踩,我找值班警察反映,结果被叫去办公室在外面罚站到深夜,寒风刺骨。

关“小间”

二零零六年,警察周桂芳指使犯人被拖出罚站六小时,不给饭吃,后被关小间七天。“小间”只有两米长,两层楼高,四周无窗,有一个“猫眼”监控,房屋潮湿、黑暗、阴森恐怖。没有床,地上只有一块不到一米宽的水泥板用于睡觉,被子是一床光棉絮。没有水喝也没有洗漱用水。只有一便池,用手接便池的水喝。

被强行抽血

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两次对大法弟子强迫抽血,我不配合被犯人拖拽强背去,三人按着手抽,其它的是到监舍几人按在地上抽。一次被四人抬去所谓体检,一次被四人抬去所谓谈话。

多种折磨

我因坚持信仰被强行戴罪犯胸牌,穿囚服。经常被扒光衣裤搜身。狱警常用侮辱的语言谩骂,随意指使犯人对我行恶、辱骂。安排两个刑事犯贴身监控不准说话、不准动。长期被拒绝家人接见。监狱伙食极差,不让吃饱,也不准购买食物和一切日用品,连咸菜都不准买。是凡看到警察必须都要打监狱规定的所谓“报告词”,如:某警官,某某罪犯向你报告,我需要上厕所或我要通过,请允许等否则不准上厕所。饭前不报告不准吃饭,否则牵连全监舍,用以挑起仇恨,打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我不打所谓“报告词”,女警分监区长廖琼芳一直扣押家里人邮寄来的衣物。因我不打报告经常挨骂,多次罚站几小时,有时罚站在几十人的前面。

“押一字”站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左右晚上八点多钟,我坐在床上,女警毛晓利(音)说我炼功,叫来女警李某将我两手呈一字形拉抻站立铐在床上。

监视监控

全方位、无处不在、无遗漏的二十四小时被两人、及监控器监控,连洗澡上厕所都在监控中。

揪大腿、乳头

恶徒们经常的用手恶狠狠的揪我的大腿、乳头手臂等处,伤痕六个月都未消失。

卡喉咙、堵嘴

天天被辱骂经常挨耳光,三女一男分别卡喉咙、用毛巾堵嘴、强按住手握笔在写好的放弃修炼、与诽谤大法师父的纸上签名,不配合就反起扳大拇指疼痛难忍。

侵隐私遭羞辱

采用极其卑鄙下流的方式侮辱大法和大法师父,先后四人轮流行恶,捉住手对黑板上师父的名字打叉叉。把用白纸印有师父像片的背面写上放弃修炼的话,由几人强按住手按手印,不从就将印泥按在我脸上,往脸上吐痰,用拳打胸部、打脸。我抵制将纸撕碎,她们就将其碎纸塞入胸部及隐私处。恶徒大杨还十分嚣张的说:“这里我说了算,把你打死了没有谁晓得,打死算自杀”!

踩像睡像

恶徒们在四壁贴满栽赃、诬蔑大法的邪恶图画,然后抓住我的头发,逼其仰望头,扒开眼强迫她看。我揭露谎言,被逼罚站在师父像上。洗脑班印制了很多大法师父法像,偷偷放到我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床的棉絮下,折磨学员、侮辱大法师父。

饭菜投毒

饭菜投毒后导致全身无力精神恐慌、恐惧、神智恍惚、头重脚轻,走路不稳,头要裂开似的,睡觉时靠头顶墙,或用枕头双手用力压住头才能勉强入睡等明显不正常状态。还强迫威逼我写饭里没有下毒的伪证。不写就挨打骂、扣饭;

“看电视”挨骂

强迫近距离看电视,只准脸贴电视机不足二十公分距离看、不准动,不能改变姿势,还突如其来被挨耳光,还常骂下流话,将电视音量开到最大,一直从早上六点看到晚上十二点,吃饭都不允许离开。有时凌晨两、三点钟,突然一下从床上抓起强迫看电视,不准睡觉;不准家人接见:丈夫和女儿来看望被轰出去,带的衣服也不给我,导致无法换洗。

三、我的家人也受牵连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晚上,绑架我的同时,绑架了女儿、丈夫到国安非法询问到凌晨两点多钟。长期监视居住、多次上门骚扰、非法抄家二次、跟踪老伴、及子女。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红花街社区主任敬建明、韩大鑫等三人,闯入家中欲绑架我。主任敬建明就嚷着“我是执行公务的”,强行推开七十多岁的我丈夫,到屋内各个房间找,见人不在家才离开。后顺庆区六一零、红花街社区为找到我想继续迫害,又在住地蹲坑监视跟踪我丈夫,国安大队杜伟嘉等两辆轿车跟踪子女(车牌号:川R××24222,川R××13868),一段时间,到女儿住地及工作单位骚扰。吓得女儿不敢回家,心理压力很大。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多钟,在市场买菜,突然一辆黑色小车停到身边下来两人将我绑架到市国安,随后关押到当地看守所。当天分别抄了儿子及我住地,抢走了师父法像、大法书等私人物品。

长达七年的冤狱、所遭受的非人酷刑折磨,以上仅是冰山一角,身心遭受的巨大痛苦,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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