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镇政府农业技术学校专职副校长李黎明女士,修炼法轮功后,一心利用技术为当地人谋福利,许多农民们说:“机关干部要都象你这样该多好!”
在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李黎明多次被绑架迫害,在马三家劳教所遭三年残忍折磨后被直接劫持监狱又折磨五年。二零一六年五月,李黎明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发起者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六一零办公室”,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
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李黎明女士因为坚持正信,不肯改变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曾被非法拘留两次,劳动教养迫害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直到二零零七年八月份,才从冤狱中出来,历时八年整。
下面是李黎明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一、得法破迷,了悟人生真谛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自古以来,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圣贤豪杰,都难免一死。很多人认为,人死就如灯灭,一了百了。我不相信构造如此精密的人体、蕴藏无数不解之迷的生命会那么简单,活吧活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冥冥之中总觉得还有另外一种出路。于是,我在古今中外的哲学中找,在各门各派的宗教和五花八门的气功中寻,几十年来一直在苦苦地寻找!
上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我生命的久远一直在苦苦寻觅的、真正能够使人超越生死轮回的大法。那是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六日这一天,在沈阳市慈恩寺的书摊上,我买了二百多园钱气功方面的书,要离开时,突然看到《转法轮》一书,心想写的什么呢?买一本回去看看。当天晚上,我把新买来的书一本一本的看内容提要,当看到最后还剩两本的时候,我捧起了《转法轮》,一口气、一个晚上全看完了。当时我就认识到:这就是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的真理大道,李洪志就是我的师父!
就这样,对真理的追求使我走上了修炼之路。得法后的心情无以言表,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我哭了,哭了很久!就向一个四处流浪的孤儿一下子找到了母亲,那泪水中即有离别后的凄苦,又有重逢后的喜悦!
修炼法轮大法,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就是返本归真;还明白了做一个符合“真善忍”的好人,不仅仅能祛病健身,得福报,还有无穷的内涵!我的身体很快就得到了净化,原有的膝关节炎、肾炎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我的心性不断提高,从含泪而忍,到坦然放下,和丈夫多年的口角之战停息了,罩在家庭上空的阴云散了,家里气氛越来越祥和。
我修炼后不长时间继母也修炼了,后来我父亲看到我的身体和性格的改变,他说:“这功法能治好我女儿身体的病,改变那么不好的性格,一定不简单,我也得学。”父亲的变化很大,一炼上,几十年来到冬天手脚全裂大口子的顽疾,用各种办法都治不好,当年就好了,手脚的老厚皮都脱掉了,变的很柔软、细嫰,还有多种疾病也好了。
我老家的老叔也修炼了,仅修炼几个月,折磨他三十多年的头痛病奇迹般的好了,人也胖了,过去什么活都干不动,修炼后,身体强壮的向年青人,什么农活都能干。
二、“机关干部要都象你这样该多好!”
在实修中,我把个人利益看的越来越淡,不断向大法要求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攀登。
我的工作是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一九九二年台湾碧全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先生来沈阳讲学,我把他传授的“碧全有机载培法”一直作为主推项目,希望能够应用生物技术,让被化肥摧残的失去生机的土壤进入良性循环,让农作物远离农药的毒害,让人们吃到真正对健康有益的蔬菜和水果。
开始是指导有意向的农户应用“碧全有机栽培法”少量种,拿到市场的葡萄和西红柿非常受欢迎。
一九九七年我向单位领导递交了一份筹建“八一镇绿色果菜生产试范基地”的可行性报告,主张带领农民走品牌之路。我的报告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基地建在我镇的暖棚巨丰葡萄主栽区任家甸村,占地十四亩,试范项目是“绿色巨丰葡萄和小菜”。在本项目的筹建过程中,我牢记自己是一个修炼人,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但自己不借机谋私利,也不给任何人开“绿灯”。葡萄苗买回来了,想要的人太多了,一律拒绝。葡萄沟回填土,有我签字就报销,来索要的人也不少,我也照样不讲情面。基地的东西什么都有人要,我没有拿公家的东西交人情。
由于“基地”离家很远,虽然车费能报销,可我大部分时间是骑自行车去“基地”,中午在小卖店买两个面包,一瓶汽水,没借此机会报销一张个人下饭店的收据。基地的很多活,我能带领我的助手和员工干的,就不额外花钱雇人,能节省的绝不乱花一分钱。不仅如此,“基地”很多常用的一些东西,只要我家里有,就拿过去,足足拉了一四轮车。我爸说:“没见你这样的,人家当领导的都往家划拉东西,你尽倒搭。”到市场给“基地”买原材料,售货员问:“收据怎么开”,我说:“如实写”,他说:“是自家的?”我说:“给单位买”,他说:“现在还有这样的人吗?”
当暖棚里各种各样的葡萄熟了的时候,我想的不是赶快给哪为领导去送礼,而是与合作村的领导拿着葡萄一起跑市场,找销路,让经销商们认识我们的产品,为打造自己的品牌,带领农民走上致富之路而奔波。儿子对我说:“别人家的妈妈要是管葡萄园,她儿子得吃第一口,可我一个粒也没吃着。”
为了尽快普及生产“绿色巨丰葡萄”这项技术,我和专职老师经常亲自上门指导,帮农民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为了这个项目的成功,我几乎是没有星期、没有节假日,起早贪黑,全身心的投入。许多农民们说:“机关干部要都象你这样该多好!”
机关会议上,我常常得到领导的表扬,还多次被苏家屯区“科委、科协”两个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我的实践证明:修炼法轮功,无论对个人、他人和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
三、坚持修炼、讲真相 多次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了一场逆天意而行、不计后果、厄杀人的本性良知的血腥镇压,恶毒攻击、诬陷法轮功,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1、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突破当地警察的道道关卡(火车站有警察把守,长途客运站也有警察检查身份证,尤其对去北京的乘客,有一点怀疑,就被送上警车。)几经周转我从沈阳来到了北京,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可是当时看到的情景是北京的“信访办”成了“抓人办”,法轮功学员上访,前门进去,后门等待的就是警车。
没有地方说话,七月二十五日,我在北京给单位主管领导赵镇长邮寄了一封表明我态度的信,我说:“……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但是,对于……针对法轮功所作出的——颠倒黑白、善恶不辨、否定佛法真理的错误决定,在这个问题上,……我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决不允许任何人攻击、诬陷‘法轮大法及我的师父’,我要用我的生命护法!我知道当我这封信发出的时候意味着什么!也许……但是我相信历史会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也希望你们能分清善恶、明辨是非,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单位的领导接到我的信,立刻逐级上报,最后到辽宁省公安厅,七月二十八日,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 我遭到绑架,我被带到北京一个宾馆的房间,屋里的警察说他们是辽宁省公安厅的,一个警察上来就翻我的包,问我信的底稿在哪里,我说给单位的信说的都是我的心里话,没有底稿。
我被送回沈阳后就被非法拘留达十五天。 八月十五日这天出来时,我的家人、还有单位的同事来接我,但却没让我回家,直接把我送到了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刑侦科的张科长说,我得写一份“不进京、不炼功”的保证书”才能回家。我说:“中国是有法律的,我触犯了哪一条,由法律制裁。所以,你没有权利,我也没有这个义务对你承诺任何事情。”这个科长低头沉默了好半天,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台阶,他说:“你回去考虑考虑吧。”
2、警察私闯民宅,绑架拘留、强制洗脑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晚饭后,我到同修家学法,刚进屋不一会,一群警察翻墙进院,私闯民宅,进屋里就象土匪一样,抢夺我们手里的书,然后不由分说,把我和其它十几名同修都绑架到了苏家屯区公安分局。问我话的是一位年青的警察,我说我没做任何违法的事,别象对待犯人似的,审什么?年青警察抬身出去了,拿了一张空白行政拘留单让我签字,我说:我犯了什么法?怎么处理?什么都没有让我签字?我接过来揉成团丢在地下,就这样我和三名女同修,一名男同修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关押在沈阳市第二看守所。
进入沈阳市地二看守所第三天,我们四人就开始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期间强行灌食一次,共绝食十二天。第十天左右,我们单位的邹书记和那个张科长到看守所见我一次,张科长问我:“你对法轮功的认识,改没改变?”:我说:“不管你们怎么对我,法轮功是正法,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到什么时候这个认识我都不会改变。”听完我的回答,这两个人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十月二十五日这天到期,其他三名同修上午就出去了,我等到了晚上也没动静。天黑了,警察才喊我的名字让收拾东西走。出去一看,等待我的是警车,还是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刑侦科的那个张科长和一个干警,还有我们单位的一个同事小卢。由于天黑看不清路,我也没多想。车大约行驶了一个小时停下来,让我下车,我一看大门边上有武警站岗,门边上的大牌子写的是“沈阳市龙山教养院”,我说:“怎么把我送这来了?”同事小卢说:“李姐,你别多想,单位让你到‘转化学习班’ 学习一个月,然后再回家。”他还带了六百元钱给我交了学费。整个过程,张科长一言没发,没对我做任何解释。
我到龙山教养院时,当时里面关了能有四十多名女学员,二十多名男学员,有的是进京上访被劫持到这的,还有在家被骗来的,派出所的干警说找谈点事,去了就被劫持到这里,再有就是象我这样的在看守所不改变对法轮功的认识,又绑架到这里的。
在沈阳龙山教养院大约是第五天,苏家屯区一名警察来了,问我,“四二五去没去呀,是不是炼功点的辅导员?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说:“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得到的都是福份,所以,我要一修到底,越锤炼越坚定”!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的第七天,我被判强制劳动教养三年。
四、邪恶的黑窝——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
一九九九年的十月三十一日,我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的女二所,当时这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刚组建,苏境任所长,王乃民是大队长,我在张秀荣管的小队。
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各个房间都开始炼功,苏境恶警带领几个警察,各个手持五十厘米长的大电棍,一个房一个房地电学员的脸和脖子,还有手,然后再把她们认为是“带头的”拉出去,再来一次暴打和电击。几天都是这样,只要炼功,就用电棍电击。
几天后,从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普犯中挑选一批吸毒犯和打人最很的犯人,一个房间安排一个协助恶警看管和折磨我们。又过了些日子,又增加了十几名男警察住在一楼,他们就象黑社会的“打手”,一听说哪个房间有炼功的,上来一群,进屋就是一阵拳脚,然后揪着头发拖到外面,又是一阵拳脚。
面对这种无理的打压和折磨,我们写控告信,但被管房的“犯人”撕毁,于是我们五个房的学员集体绝食抗议,马三家劳教所的院长和我们对话,我们要求——还我们:申诉权、控告权,要求无条件释放。大约进行了十天左右,有被送到女一所的,有关小号的,有关禁闭的。
没给我们任何合法的解释,一味的强制打击。我在想是不是警察对法轮功不够了解,平静下来后,就一次次找大队长王乃民,还有管我们房的警察张秀荣谈自己修炼后的体会,谈大法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开始警察张秀荣很高兴,即让我领大家做操,又让我负责生产。没多久,一个绝食多日的同修,姓邢,五十多岁,进入我们房,张秀荣让我劝劝邢同修,邢和我讲了她绝食后所遭到的折磨,被犯人灌热汤,不张嘴,就用锣丝刀撬,捌的满口是血,没一点人道可言。
还有一位我们房的同修,姓王,她因为天天炼功,天天被打被折磨,后来被送走了,有很多天没和我们在一起了。王乃民有一天也把她送到我们房,让我劝劝她。我一看,王同修,眼睛直勾勾的,好象谁也不认识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门牙有个断了一半。我望着她说:告诉我你的经历吧,我想知道,她说:“开始是被犯人关在和我们一个楼层的一个空房间里,手脚都用手铐铐在床上,不能动,后来又把她送到女一所,让她脱得只剩背心短裤,在外面雪地冻她,还打她,牙是打断的,脸上的伤也是警察打的。”
就在这天晚上,一位来自辽宁省朝阳市的同修叫申国兰,来到这里的当天晚上,王乃民警察问她还炼不炼功了,她说炼,王乃民就用电棍电她的脸和脖子,一问一答,足足持续两小时,她的脸和脖子被电的都烂了,来到我们房的第二天早晨,张秀荣警察上班,进屋后对她说:“你到这里要服从管理,一会跟着做早操。”申国兰说:“我不会做早操,我只会炼功。”张秀荣回手就给申国兰一个耳光。我立刻站了起来,还没等开口,张秀荣已出去,然后马上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对我说:“你生气了,”我说:“我不能理解你的行为,她的脸都那样了,你还忍心下手,”张说:“对她这样的就不能客气。”我什么也没说出来了。
到此,我已认清了警察们的真面目,不是她们不知道法轮大法好,是因为她们在执行邪恶的命令——无情地打击、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我决定用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来抵制对我们的迫害。第二天我拒绝参加任何活动。王乃民和张秀荣恶警对我说:“让你劝劝她们,你怎么也加入她们的行列。”我说:“我看透你们了。”张秀荣说:“那咱们就走着瞧吧。”
五、肉体摧残:毒打、冷冻、电击、关小号、铁椅子
当天早晨就罚我站着,一直站到晚上七点多钟,这天晚上值班的是恶警秋萍,她到我们房里巡视看了一眼什么没说就走了,不一会我被一个犯人叫了出去,不由分说两个犯人一起将我的手扭到背后,用手铐铐上,是这个秋萍把手铐交给犯人,指使犯人来折磨我。
我被推进一个厕所,一个犯人顺手抓起窗台上的脏抹布塞进了我的嘴里,然后两个犯人一齐打我,拳头象雨点般落在了我的脸上,厕所没有灯,只看到脸直冒火星,有一拳打在我的心口窝上,把我打的哇一下吐了出来,然后让我撅着,我被打的蒙头转向。一直折磨到半夜十二点多,才让我回房。
第二天,张秀荣恶警一上班就问我,能参加活动不,我说:“不能。”她又把我带到厕所说:“不能就给我撅着,”我想不能向邪恶低头的,昨天打蒙了,今天知道怎么做。我没有低头。张恶警和一个犯人一起按我的头,在挣扎中我的手碰到张恶警的腿,张说:“你还敢打我。”她和犯人一起将我按倒在地,犯人骑在我身上,张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踢我的头。我被踢昏过去,醒来后,躺在厕所地上的我,衣服已湿透,头发落了一肩,头上好多大包。
隔几天,我又被叫到张秀荣的办公室,还是问我能不能参加劳动,我说:“不能,”于是她和一个姓黄的恶警两人同时拿电棍电我的脸、嘴、脖子、还有脚心,见我还不妥协,最后说:“你给我在屋里爬,”当时我在想:一个人民警察,怎么会有如此下流的恶念。她见我做在地上不动,就叫来一个犯人刘影,揪着我的头发在屋里拖来拖去。
又过了几天,天还没亮,张恶警就把我叫出去,不让我穿棉衣,只穿一件薄绒衣,把我的手反铐在后面,送到外面实施冷冻,刚下过雪,十二月末的季节,在寒风中我被冻了一个多小时,紧接着不许戴手套让我和一个叫申国兰的学员一同扫了几个小时的雪,我俩的手都冻的象冰棍那么硬,缓过来后,手指肚都是水泡。
十二月二十五日这天,张秀荣恶警对我说:“明天我值班,我把三根电棍充上了电,我看看是你硬气,还是我的电棍硬气。”张说完这话第二天,我和十几名同修被调到女一所。
“小号”在女一所一进大门的右侧,综合楼四层的北面,有九个房间,每个房间大约不到五平米,靠窗有个固定的铁椅子。在女一所被迫害期间,我曾多次被关进小号折磨。有一次,我因炼功,王晓峰恶警要把我关进小号,我挣扎着不走,她就喊来四个男恶警把我从我们住的三楼一直拖到一楼,然后四个男恶警把我抬到综合楼四楼的小号,那是一月份的天气,我的鞋挣扎中弄没了,也没穿棉袄,就穿一件溥绒衣, 冬天,房里的暖气没有一点温度,就象一个冰房一样。我被“固定在铁椅子”上,座是铁的,后背是铁的,两个扶手上面有铁制的硬铁罩,胳膊放在扶手上,然后扣上“铁罩”上锁,双手被铐在扶手上, 铁椅子腿上有两个铁环,是用来固定两腿的,胸部还有一长条铁板,在胸前拦着,上锁。二十四小时连续被固定在铁椅子上,不能动,不许洗漱,一天只许上两次厕所。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
被禁锢在铁椅子上的痛苦是无法形容的,一关就是十几天,最长一个多月,有时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房间前方有一个喇叭,专门播放污蔑法轮功的文章,昼夜不停,音量调到最大分贝。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由马三家女二所调到女一所,分到三大队三小队,恶警姓陈,我仍然不配合恶警的任何要求,在陈恶警找我谈话时,我向她谈了我的信仰,谈了我们是无辜的,谈了大法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但她依然选择了迫害。
第二天早晨出工后,陈恶警把我带到包装车间一楼一进门的一个厕所,地上结满了冰,窗户有一块没玻璃,用纸板档着,她把纸板拿下来,寒风夹着雪花吹进来,然后命令我脱掉衣服,只许穿背心,短裤站在风口,实施冷冻迫害。同时这个小队“带工”的犯人叫高洁,向疯子似的左右开弓打我的耳光,还有两个看我的犯人,其中一个也用拳头打我的脸,一面冷冻,一面轮番掐我, 身上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脸也冻的没人样,上午冻了三个小时,下午两个小时,这种折磨持续了三天,一个想上厕所的犯人刚一进厕所,就吓的大喊一声跑开了……
十二月三十一日这天,陈恶警把我带到大队部,李指导问我能参加劳动不?我说:“不能”,她让我脱掉衣服、裤子,同时喊来两个犯人,把我的双手铐在身后,用绳子把我的双腿绑上,一个犯人压着我的腿,另一个犯人揪着我的头发,李指导,张大队长,陈恶警三个人,手持电棍,发疯般地同时电击我的脸、乳房、脚心,把我电的满地滚,惨叫不止……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棍电击 |
六、剥夺一切合法权利、从劳教所劫持到监狱
我所在的三大队三小队的苦役是做服装,早晨五点三十分起床,出工后的劳动,就是做服装,流水作业,一环套一环,没有休息,厕所也不许上,向恶警请多次假能批一次都不很难,劳动定额,完不成的中午就不能回去吃饭(别人给带来),要抢出来,再完不成,“带工”领头的犯人可以随意打骂,再完不成等待的就是恶警的电棍。晚上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十点~十一点左右收工,劳动时间达十四~十五小时,(加班过午夜常有)劳动强度非常大,而且没有任何福利待遇,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每天累得苦不堪言。
我在马三家劳教所被迫害期间,由于不肯改变自己的信仰,所以不允许我申诉、不允许接见,不能和周围的人讲话,平时有两名犯人严加看管,就象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恶警想怎样对待就怎样对待。尤其是我到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劳教三年就要到期时,却在七月份,马三家劳教所向我所在地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又起诉了我。
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的三名干警还有我们八一镇当地派出所所长来到劳教所,王晓峰恶警把我带到她的办公室,一个年轻的干警翻开笔记本,摆出要做笔录的架式问我:“你在这里炼没炼功呀等。”
我说:“……还要迫害我呀,我不会给你们任何机会的。我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不但没有罪,我们连不好的思想都不许自己有,真正有罪的不是我们,是这里的执法者,是她们执法犯法,用各种酷刑折磨我们,她们打我,电我,还脱去我的衣服冻我。她们还把扔在垃圾袋里一夜的胶管,从垃圾袋里捡出来重新给绝食的学员孙义军插进她已出血的胃里,她们是在救命,还是在残害生命?想想吧!这样不计后果地折磨这些一心向善的好人,不怕遭恶报吗? ”
整个期间,八一镇派出所的所长紧锁眉头,低着头一言不发,其中一位象是个头的干警最后对我说:“李黎明,我们今天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来看看你”。我说: “你们都是我的家乡人,我希望你们不要再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了,迫害好人一定要遭报的。”事后他们没有来,苏家屯区检察院没有受理马三家劳教所对我的起诉,我为他们放弃行恶的选择而高兴。
然而,邪恶的马三家劳教所不肯罢休,又向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投诉我,最后是沈阳市于洪区法院非法将我非法判处五年刑期, 强加的罪名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在马三家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劳教三年到期,没获自由,直接劫持到监狱。
七、灭绝人性的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我被劫持到辽宁省大北监狱(现名辽宁省女子监狱),这里的执法者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之残忍,一点也不比嗅名远扬的马三家劳教所逊色。
1、二十四小时连续罚站
入监后的当天,我在院里喊“要做好人没有罪”,一个警察对我一阵毒打。然后送到三监区五小队,队长叫白云辉,当天晚上是国海燕科长值班,我被带回监舍,当天晚上就没让我睡觉,罚我在水房站着,白天出工到车间站着,由犯人轮流看着。二十四小时连续罚站,连眼睛都不许闭一下,时刻有犯人看着。
看管我的犯人叫范庆华,是一个连警察都敢打的在我们监区最恨的人,几天来一直在折磨我,我站不住时,往我脸上吐唾沫,掐我,还用针扎我的脸和手, 在我困的抬不起头的时候,犯人许新影指使看我的犯人把笤帚在厕所弄脏,举在我面前,只要低头就会碰到。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
持续的二十四小时连续站立,连眼睛都不能闭,跌倒了,又起来,又跌倒……有一天晚上,只觉天旋地转心闷,一下昏倒了,倒在满地都是水的水房,犯人叫不醒我,就用脚踢我,醒不来,就用盆接凉水往我头上泼,还往眼睛里抹清凉油,我被折磨醒后,衣服已湿透,眼睛的痛,加上腰腿的痛,加上疲劳过度的头晕,心痛,没有语言能形容有多痛苦……
二十四小时连续罚站这种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约进行了半个多月,给我的身心造成了重大伤害, 我的腿肿得硬棒棒的,象腰那么粗,上厕所都蹲不下去,脚也肿得穿不进鞋,只能趿拉着,腰部痛得直不起来,走路时弯曲九十°,每走几部都很难。那样,白天还得出功到车间站着,跟不上队伍,犯人就拖着走,由监舍到车间大约有三百米的距离,这段路对我来说比三万米都难行。
我的大脑损伤的程度更严重,后来到车间干活时,拿着印有一~一百顺序号的裤片,不小心掉地下弄乱了,我无法按顺序重新排好,大脑常常出现麻木状态,记忆力下降到拿东忘西,为此,因无法正常干活,常遭到犯人的辱骂和拳脚。
2、不让上厕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对“不转化”的学员,竟用了一个最不人道的折磨手段,就是恶警指使犯人不让我们上厕所,各小队普遍都存在这种迫害。一憋十几个小时,痛苦不堪,致使我大冬天多次便在裤子里。这种折磨不是一天两天,而是经常。这种没人性的折磨,让人承受的不仅是痛苦,还有耻辱。
3 、“不转化” 就把你折磨死
在马三家劳教遭三年酷刑折磨,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又遭灭绝人性的迫害。监狱“私设公堂”,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调回监舍,在恶警的指使下,“犯人”用各种体罚形式折磨,我们三小队的胡艳波因“不转化”被铐在一个浴室的铁架子里蹲着定位,毒打,不许睡觉,有一个多月。
何涛被折磨:晚上不让睡觉,在水房吊在暖气管上毒打,还罚蹲在小板凳上,白天还逼她照样干活。
在六小队的张福清,晚上被强制在监舍厕所“蹲马步”,一折磨就是多半宿,持续几个月,她喊“法轮大法好”,恶警把她嘴用有毒的“黄胶带”给封上,最后还给她“上绳”把手指用绳子使劲勒,致使她手指腐烂。
李冬青在八监区一切不配合恶警的要求,大部分时间是在监舍受折磨,有一次监狱搞“防火演习”我看到李冬青手脚被捆着,嘴用毛巾堵着,从监舍给抬了出来。她被折磨的神经都有些不正常了,但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
还有我们小队的刘曼也被折磨的精神不正常了,有一次她和一个姓高的犯人发生口角,姓高的犯人竟用干活使用的“握剪”刺进了刘曼的胸部,鲜血直流。然而姓高的犯人事后竟一份检查都没有。
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监区的安蕊科长对我说让我回监舍“脱产学习”一段时间。我一听就明白她的用意-----要对我下毒手了。我被关在监舍四楼的一个“浴室”,这是监狱私设的“上刑房”,对不改变自己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昼夜折磨,就在二楼,三楼,四楼门上写着“浴室”的房间内进行。
监舍每层都有五—六个“号子”(是留在监舍打扫卫生和晚上轮流值班的犯人)同时配合“专职”“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行恶施暴的犯人。看我的两个犯人一个叫刘妍(本溪人,诈骗犯,五十多岁),还有一个叫宋阳(40岁左右,沈阳人),这两个人很少出工,在监舍有单房间,尤其是刘妍犯人,是监狱培养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得力的打手。
我被关在“浴室”两个多月,本监区的李厂长,安蕊科长,还有我们小队的白云辉队长都去做我的转化。这种形式“转化”没有结果后,八月十日,把“学习”改为“反省”,细粮停了,也不许洗漱,一天只许上两次厕所,罚我二十四小时连续蹲着。刘妍、宋阳这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轮流,手持木板,坐在我面前,蹲不住了,就用木板打我。刘妍还疯子似的抽打我的耳光,她自己说手都打木了。当我被折磨的昏倒在地时,我要求见警察,遭到拒绝,犯人刘妍说:“蹲不住了就转化,不转化就是死路一条。”她还准备了绳子,说要给我“定位”和“上绳。”
二十四小时连续蹲了半个多月,我的两脚掌变成了黑紫色,膝关节也同样是黑紫色,整个身体的剧痛,加上心脏因疲劳过度,出现供血不足的难受症状无法形容,大脑一阵清醒,一阵糊涂,闭上眼睛就迷糊过去,然后又被打醒,精神处于晃晃糊糊状态,心脏难受的无法承受……
我没有被折磨死,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我从魔窟中出来了。
八、家人等遭受的迫害
江泽民团伙迫害的不仅仅是我个人,还有我的事业和亲人……
由我一手负责的八一镇“无公害果菜”生产基地,本来想带领全镇农民走“品牌营销”之路,但却因为我的离去而无法实施, “科技示范园”被卖掉,一项兴镇利民的计划成了泡影,农民们的期望落空了,众多人几年来为此而花费的心血付之东流……
我离开家时,老父亲七十六岁,住在我的附近,孤身一人,哥哥家在市里,老父亲每次来看我,回去后都要病倒多日天起不来,孤独的老父亲常常因思念女儿而以泪洗面,每次到劳教所来看我都是老泪纵横……
我的丈夫在我刚进劳教所来看我时,在门外不停的擦着眼泪,不忍心面对我。我的心酸酸的。我三年劳教快到期的时候,丈夫和儿子满张罗,又刷墙,又刷地板,准备迎接我的归来。但却是一场空,又是一个五年,慢慢长夜的孤独,不知春夏秋冬的煎熬,一等就是八年,心中的酸苦向谁诉说……
我离开儿子的时候他刚满十八岁,正在读“金融”这个专业,因我的离开,儿子只上一年就辍学了,儿子在饭店洗过碗,在奶厂做过零工!一次儿子来看我,上午九多钟就到了马三家劳教所,门卫的警察对我儿子说:“你妈没‘转化’,不许接见,”我儿子说了很多好话也不行,儿子等到中午一点钟,没办法最后只好回去,刚出大门没多远,儿子曾见过一面的“所长” 的车开了过来,儿子把车停下,将“所长”的车拦住了,对所长说:“我要见我妈妈,请您帮助我,”这位所长满足了儿子的请求。当儿子见到我的时候,一边流着泪一边讲述见到我的经过,儿子反复问我的只有一句话:“妈妈,您什么时候回家呀,我想您!”我说:“儿子,妈妈没做坏事,好人是不应该在这里的,妈妈一定会出去的。”
记得我的儿子在一封信中对我说:“妈妈,今年过年我和姥爷,爸爸又到大舅家过年了,大舅家人很多,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团聚,我真羡慕,这时我想到了您,我难过,可又不能在爸爸面前流露出来,我怕爸爸上火,我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一个人流泪,妈妈您什么时候能回来呀?我想您!……”
读着儿子的信,我泪如雨下,儿子的声声呼唤,使我想到了从一九九九年持续至今的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目前中国的家庭还有多少个孩子在漫漫长夜呼唤妈妈的归来!有多少老泪纵横的父母在企盼儿女的归来!有多少孤独的丈夫在等待妻子的归来!
因此我要控告发起这场浩劫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不光为我和我的家人,也为千千万万的被残酷迫害、虐杀的法轮功学员,讨还公道!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发起的这场残酷迫害,必须对这一切承担法律罪责。按中国现行法律,江泽民违反《宪法》的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江泽民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百条、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七条、第三百零八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
江泽民还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利,也为了我们广大的中国民众不再继续毁于这场浩劫。特此提出控告,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从新找回正义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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