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妇女张雅娜因为修炼法轮功,屡遭左旗“610”、公安局的骚扰、绑架,曾被关洗脑班、劳教所,受尽精神及肉体折磨,一度被迫离婚,即使被迫远走他乡也没能逃离左旗“610”的追踪、迫害。
现年五十二岁的张雅娜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张雅娜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事实: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的一名退休工人,我曾患有神经衰弱、慢性咽喉炎、慢性结肠炎、肾盂性肾炎、子宫异位症、神经衰弱、关节疼痛等疾病,经常吃药、打针、输液,折磨的死去活来。矿上的医生开玩笑说:你三天不给我们送钱来,在家都呆不了,全矿最不皮实的家属,你属第一。
我慢性咽喉炎病严重时半年不能说话,肾盂性肾炎病严重时小便便血,疼痛难忍。慢性结肠炎病,折腾的我每天只吃清水煮挂面放点盐,都得煮碎了象粥一样才敢吃,吃完后就便肠粘膜、便血,我疼的浑身打颤。这期间我在医院住院治疗过,越治越严重,我吃着饭大便就便到裤子里。我很害怕,这样下去,饭都吃不下,我还能活几年。后来,因为肠炎、肾盂性肾炎病需要吃热药,慢性咽喉炎病需要吃凉药,我没法用药,只好吃保健品维持,一年花去好几万块钱,每天都在痛苦中挣扎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身体逐渐康复,暴躁的脾气改了,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大法使我得救,给我和家人带来了无限的福份。
江氏一伙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屡遭骚扰,并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六月,巴林左旗三中校长张素芝接到法轮功学员寄来的真相信,交到了公安局,原巴林左旗公安局政委崔凤国认为升官的机会来了,背着巴林左旗旗委、旗政府、政法委把这件事私自向赤峰市报告,赤峰市610、政法委、国安局、公安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来到左旗,定为大案、要案。开始调查,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七月,巴林左旗公安局一警察到单位找我,让去公安局说点事情,几天就回,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当时公安局楼上楼下吊铐着好多法轮功学员。一警察把我铐到暖气管子上,在窗下暴晒、罚站,不给饭吃;晚上警察王志春和一姓王的警察非法审讯我,打我的嘴巴,逼我说出寄真相信和张贴真相粘贴的事等。我不说就不让睡觉。后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内蒙兴安盟图牧吉劳教女队,狱警指使犯人看管我们,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许说话,限制如厕,被铐、罚站、挨打受骂是常事,经常被逼着一丝不挂坐在凉地上,被逼做超强度奴工劳动。一次,因我没背犯人的23号布令,狱警周丽平将我双手举过头顶铐在上层床的床头上,我在上层床上面,侧躺着不能动,被铐了一夜,人被折磨的瘦了一圈。邪党实行“株连”政策,我丈夫在恐怖和巨大压力下,被逼迫去劳教队违心的办了离婚手续。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左旗政法委“610”头子张荣山和铅矿书记王树山等人又把我强行绑架到赤峰市洗脑班,在洗脑班我遭到殴打、罚站、不让睡觉等折磨,我被折磨的身体不行了,精神也崩溃了,被逼写了所谓的保证书,才放我回家。
回家后,左旗“610”、公安局、派出所、居民区人员还不放过我,经常骚扰我。二零零三年,我们一家被逼得远走他乡,去了新疆谋生。然而,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左旗“610”、国保警察又跑到新疆骚扰、恐吓我和我的家人。这一年我被迫流离失所。
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发起者、指挥者、组织者,是主犯、首犯、教唆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我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其刑事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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