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省新津县五津镇五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詹敏因为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在过去十七年中,曾九次被非法关押,历经二年多非法劳教、三年冤狱,几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詹敏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
詹敏女士毕业于四川省教育学院化学教育专业,原新津师范学校教师,现在新津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上班。原来詹敏多病,肝炎、胆囊炎、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肠炎、鼻炎,支气管炎,心脏病及各种妇科病,常年靠药物维持身体,勉强应付工作,花费了国家和家庭许多医药费,但仍无济于事。那时的我有着生不如死的感受,过着苦不堪言的日子。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詹敏开始炼法轮功后,在很短的时间里,所有病痛不药而愈。修炼法轮功后,我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一改过去应付工作、利用职务之便贪便宜的做法,主动把曾经占学校便宜的公费拿出自己的钱买成实验仪器和药品,归还给学校实验室。在工作中,做到兢兢业业,尽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同时,修炼法轮功使我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当时在连续几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我所任班几乎年年被评为市级、县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自己也被评为优秀教师。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奄奄一息被送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新津公安又准备无故抓人,我不得不再次踏上进京上访之路。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在天安门广场向世人喊“法轮大法好”,被警察殴打,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又转送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我遭到了非法搜身、拍照、毒打等迫害,有近十个警察手持警棍,将我打得全身是伤,全身百分之八十的部位皮下出血呈紫色。为了反迫害,我被迫九天未进一粒食物。大约十多天后,我又被劫持到成都驻京办,几天后,由新津五津镇派出所警察来北京将我押送回新津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几天后,又将我和另外三位新津大法学员一起劫持到新津县兴义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之后被新津公安非法劳教二年,送到成都市宁夏街转运站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我和其他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一起,从成都市宁夏街转运站被劫持到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在二年多的非法劳教期间,我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在生死未卜中,长期受着各种各样的酷刑摧残。
1、“站军姿”
一进劳教所就被关押在入所队五中队,对我们进行所谓的“转化”,强迫这些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我们不放弃“真、善、忍”,拒绝背叛大法和师父,我们每天被罚站军姿,从早晨六点零起床开始,贴着墙挺直站立,脚尖顶墙两腿站直,两眼离墙不到十厘米,不准闭眼,不准说话,稍有站不直,就遭包夹辱骂和拳脚相加。除了吃饭,其余时间全站着,直站到晚上十一点钟左右,才允许抹黑上床,天天如此。
在劳教所,每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由两至三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盯着、跟着、监视着,这些人叫“包夹”,多是些吸毒犯、抢劫、卖淫之类人员。我们的一切言行都受到限制,一个眼神都可能招来辱骂和毒打。就这样我站了近四个月,两脚、两腿全站肿了,鞋子也穿不进去了,肿了也逼迫天天站,站不好,还要挨打。
在五中队,被强迫站了近四个月后,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底,又把我分到九中队继续迫害。好多次,我因站出来抵制警察叫我们看、听诽谤大法和师父的电视或书报,或抵制“揭批”诬陷大法的大会、或抵制作广播操等,而经常被关小间,受到各种体罚,包括有:几天几夜(通宵)罚站、用电警棍电击脸部及手臂和腿或遭警棍打。我曾全身许多部位被打青、打肿、打得皮下大面积出血,还长期被关、铐在不见天日的小号里迫害。
2、吊铐
刚进九中队不久,有一次,警察罚四川乐山市大法学员林莉莎把腿盘上后,不许她放下,还叫那些劳教犯人用脚在她盘着的腿上乱踩,疼的林丽莎惨叫,我听到后,便站出来制止,被该队张队长用手铐将我双手铐上后,吊在高高的窗子上几个小时。还有一次,因我拒绝写所谓的“思想汇报”,被罚站一天一夜不准睡觉。
3、电击毁容
有一次,我因抵制“揭批”诬陷法轮功,被九中队的曹队长用电警棍专电我的脸,只见脸上象放烟花一样直冒火花,脸上的皮肤被烫烂、红肿,许多血泡布满在我的脸上。有做“转化”迫害的“犹大”都看不下去了,暗暗说这是毁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
4、野蛮灌食
在劳教所九中队,我因经常受到种种残酷的酷刑迫害,后来我不得不用绝食来抗议,在一次长达近一个月的绝食中,在九中队队长的指使下,每天都由几个吸毒犯把我按倒在地,有的按手,有的按脚,有的按头,有的按鼻子,有的拿开口器撬牙,甚至有的干脆坐到我因绝食后本来就瘦弱的身子上,那种架式真的是惨不忍睹,好些人根本就不敢看。
5、不让睡觉
在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又被转到劳教所八中队迫害。在八中队,我更是遭受了难以言表的折磨和摧残。二零零二年下半年里,我因抵制“转化”,多次被八中队李队长指使关小号,并白天黑夜连续不睡觉的站,派那些吸毒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守,只要稍一闭眼就是拳打脚踢,有一次我连续站了六天七夜未合过眼。
6、禁止上厕所
二零零三年的年初,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学员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迫害。劳教所不准未“转化”的大法学员上厕所,除非向警察打劳教犯的报告。我也因不执行邪恶命令而被禁止上厕所,憋不住,就尿在裤子里,裤子湿了,也不准换,只好打湿了又穿干,穿干了又被尿湿。就这样,劳教所的警察们还嫌不够,就采用强行灌水来折磨大法学员,每隔一个小时灌一次,一次灌几大杯,灌水后仍不准上厕所,为的就是让你难受,从而摧残我们的身体。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警察还指使吸毒犯强迫大法学员读诽谤大法和师父的书籍,大法学员们坚决抵制读邪恶的书籍,警察便指使罪犯毒打大法学员,我也遭到毒打。一次,我看见一个四川攀枝花老年大法学员被几个罪犯按在地上,打得爬不起来,犯人也不停手,便站出来制止,后被队长指使罪犯用绳子绑着我的双手吊在铁床柱子上,后来就用手铐铐着双手吊在床柱子上,不分白天黑夜就这样吊着,更不用说上床睡觉了,我绝食抗议他们就强行给我浇灌食。而且那些罪犯“包夹”还趁我双手被吊着没有反击之机,在我的脸上、手背上写攻击大法的话和大法师父的名字。
这一吊又是一个多月,每天除了一到二次的灌食时间放下一会儿外,一直就这样昼夜吊铐在上、下铺的铁床柱子上,大约一个多月。由于手铐长期压迫着血管,我的手被吊铐得失去了知觉,不听使唤。
当我的二年非法劳教期满了时,可劳教所以所谓的违规不“转化”为由不放人,无理超期关押我,还继续对我强行灌食。每天七、八个人将我按倒在地上,强行用开口器撬开我的嘴灌。那时候,我的身体已经在劳教所被折磨得非常虚弱了,每次被按倒在地灌食时,都不知还能不能活过来,好几次几乎被灌得窒息。
就这样,我的牙撬松了,食道出血了,口吐鲜血。八中队李队长便指使将我拖到劳教所医院灌,用胶管子插到鼻子里灌。到后来,我的肺也发炎了,胃也萎缩了,医生说胃液都抽不出来了,医院也不给灌了。就这样,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只剩下一把骨头了,连那些参与迫害我的劳教犯看着我都害怕。
劳教所怕我死在监狱里面,在遭受了二年又三个月零二十六天的劳教迫害后,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通知新津有关部门把我接回去。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周末)下午,我在成都街上向两行人介绍“二零一二年新唐人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被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绑架,我被非法关押在芳草街派出所时,该派出所警察便立即到我儿子在成都租住的房子进行非法搜查,一无所得后,又立即开着警车到几十公里外的新津五津镇我的住处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真相资料及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三月十七日凌晨,我被芳草街派出所强行绑架至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遭强制穿看守所统制衣服、强制我脱光衣服搜身、强制灌食等迫害。四月十一日被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高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我被非法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四川简阳市养马镇)关押迫害,一到监狱,还没来得及体检、和办理移交手续,就要强制给我穿囚服,因我拒绝而遭监狱八监区犯人拳打脚踢、强行给我穿上囚服,并用绳子将我的手绑上,不让我脱掉。
因怕我脱囚服,怕我炼功,入监前几天时间里白天晚上都给我穿着一种限制手脚行动的刑服——束缚衣,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给脱。
紧接着,八监区对我进行为期近三个月的入监“学习”,即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的“转化”洗脑。在此期间,我因炼功,因拒绝听、看由专做“转化”的罪犯读或放的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书籍和录像,该监区警察再次给我穿上束缚衣,并将我的双手反捆到后背,还强行从早站到晚,在这种疼痛难忍的酷刑下折磨了五天。晚上睡觉时,为防止我起来炼功,便派两名罪犯分上、下夜轮流值班守在我的床前。
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这种法西式的强行“转化”,带给我的是深深的精神折磨和身体伤害。明知道大法好,却非要你说不好,不但要你说不好、不炼,还要你编造谎言去“揭批”诬蔑大法,对于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那是何等的痛苦。
在这种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下,大概是二零一三年四、五月间,我得了一种顽疾——脑鸣。从此我的大脑不分白天黑夜嗡嗡响个不停,那种痛苦是无以言表的。此后,因我抵制“转化”,不承认“转化”,遭到警察罚我长期站军姿,不准上厕所等,除吃饭、洗漱时间除外,从早上站到晚上十二点,有时甚至是站到深夜二点才让睡。
因长期站立,双脚肿得发亮,警察明知不是病,是长期罚站造成的,却强行将我带到医院看病。又因不承认罪犯的身份,拒绝做奴工,便绑架我到车间站军姿,从早上出工站到晚上收工。有一次因拒绝在车间给我贴罪犯姓名、奴工工序标签而被拖去站军姿时,右脚被扭伤肿大,值班警察强制我拖着扭伤肿大的脚站了一天,使得脚伤更加严重。
第二天,因脚伤严重我拒绝到车间,警察便叫几个犯人把我强行抬到车间,后来我便在出工的路上喊“法轮大法好”,专门监管我的几个罪犯便每天用手捂着我的嘴、并架着我的双手拖到车间接受监管。
除此之外,还每天派犯人把我拖去接受各种改造,直到我出狱。其间我曾三次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改造,八监区警察又三次将我绑架到监狱医院进行灌食迫害(都是从鼻子插管子灌),而且还用我的存折上的钱买牛奶等食品灌我,迫害了我,还要我买单。这是什么道理?四川省女子监狱对我的关押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带着这种伤害,带着一个被迫害得极度虚弱的身体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我被接回了家。
除此之外,自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还被非法关押七次,每一次都历经残酷的折磨,这里仅举两例:
非法拘留:不许睡觉、不准洗漱、野蛮灌食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早上六点多钟,我和本地一些法轮功学员相继来到新津县五津镇的金山角广场炼功,刚一开炼功,我们十八名法轮功学员就被警察劫持到五津镇派出所。在派出所,我们都被铐在树上或栏杆上,曝晒一整天(从早上九点左右到下午六点左右),其间不准喝水、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十八个法轮功学员都被晒得脱了一层皮,有的脸部,有的两个手臂,用手一抹,皮肤会脱掉下来。
到下午六点左右,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送拘留所非法拘留,并非法审讯、拍照、留指纹等。为了抗议对我们的非法关押迫害,我们集体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于是,有关部门便把我们分散到各乡、镇派出所关押。我和另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关在五津镇派出所的留置室。那是一间又脏又臭、不见阳光、只有几平方米的小屋,几天时间我们都是白天坐在地上,晚上实在困了就倒在地上睡一会儿,大热的夏天还不准我们洗漱。
在这里我们还遭到警察用竹筒插到食管的野蛮灌食。在这间又黑又脏的留置室关押几天后,又把我们四个人押回新津拘留所关押,共被非法关押迫害三十天,并强迫交纳关押期间的生活费。本来就被迫害得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且身无分文的我,在这种非法关押中,还因交不出所谓的生活费被新津县拘留所强迫打欠条。
在新津蔡湾洗脑班:被迫害致肝病、胃病、皮包骨
二零零三年三月,带着一个被摧残得骨瘦如柴的身体从劳教所出来后,我恢复了学法、炼功,很短时间内我极度虚弱的身体很快奇迹般地得以恢复。为了想恢复工作,为了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也为了讲明迫害真相,我奔走于新津教育局和有关单位,曾多次找过新津教育局及相关单位领导,要求恢复工作,因为我没有违纪、没有违法、更没有犯法,被开除工作是有关部门对我的迫害,我应该回到讲台上。但经过近一年的奔走,有关部门相互推诿,拒不解决。不得已,几经波折,在二零零四年二月,我终于在外地找到了一份工作,以维持生活。
但没有工作不久,新津教育局、新津县实验中学和公安局为了监控我的行踪,就到处找我,非得知道我在哪里工作,他们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就在我外出工作期间,新津县教育局长领导、实验中学治安人员、县公安一科、五津派出所等单位人员多次到我父亲家骚扰,想打听我的去处。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被这些人的骚扰行为惹得愤怒。后来他们就骗我的家人,说叫我回家商谈工作之事。就这样,我向打工单位请了三天假,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回到家里,当时还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
回家的当天晚上,我到儿子那儿(和他父亲住在一起)去看孩子,在孩子家,被突然闯进来的五津派出所警察、实验中学(原新津师范学校)治保人员等人强行抬走,我年幼的孩子被吓得不知所措。我被抬着强行塞进了停在楼下等候的警车,直接绑架到了五津镇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我强烈要求见教育局长,因是他亲自告之我父亲,让我回来商谈工作之事的,可遭如此的绑架后,教育局长却不见我,可见我是被他们骗回来的。
第二天,也就是四月二十八日,在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办、教育局、实验中学等部门的操控下,由五津派出所警察、实验中学校长、实验中学教师等人将我强行绑架到地处新津县花桥镇蔡湾村的所谓“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实为洗脑中心)进行迫害。这里非法关押着从各地劫持来的大法学员,实质上是非法监禁,采用种种残酷手段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从四月二十七日晚被绑架到新津五津镇派出所起,我就没有进食,绑架至洗脑班后,为了抗议对我的欺骗和绑架,我仍未进食,我被关押在一间小屋里,由洗脑班的工作人员白天晚上轮流值班看守我,不许我闭眼睡觉。绝食四天后,在“洗脑中心”布置安排下,对我进行第一轮强行灌食、输液。他们将我五花大绑的绑在一张木板上,用绳子将我的双脚、双腿、双手都分别固定在木板床上(身体呈十字型),由于身子被固定不能动,便给我插上导尿管导尿,强行灌食的胶管从鼻子插到胃里后,也给固定,不给拔出,想什么时间灌就什么时间灌。
我的身体被插上各种管子轮番进行着灌食、输液、导尿,且五花大绑固定在木板上几天几夜不能翻身,折磨几天下来,我已极度虚弱,感到肝区隐隐作痛,洗脑中心请来医院医务人员给我抽血检查,一查是乙肝。绑架到洗脑班前完全健康的我,几天的功夫就被最野蛮最残忍的强行灌食折磨成这样。
即使这样,他们不但不放人,且在第一轮几天几夜的野蛮灌食折磨后,没过几天,又开始对我第二轮强行灌食、输液。仍然是第一轮灌食时的酷刑:手、脚、腿都用绳子捆绑固定在木板床上,身体不能动弹,上面插胃管,下面插尿管。再后来又是第三轮强行灌食。特别是他们强行给我身体输入损害神经系统的不明药物,使我出现胸闷心慌、神智不清的状态,整天躺在床上无精打采。
二零零四年的七、八月间,洗脑中心从外地找来了专做“转化”的人,不分白天黑夜地轮番对关在此处的大法学员们进行他们那一套歪理邪说,企图“转化”他们。由于我的身体情况,那时基本是成天躺在床上,作“转化”的人经常趁每天深夜,等我精神疲惫时,来对我轮番轰炸,当仍说不通时,几个人就强制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按在椅子上坐下,强制我握着笔,再由他们用力握着我的手强行在铺好的纸上一笔一笔的画,写所谓的“保证书”。
在长期的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下,我全身许多部位都出现了病变,因反复强行灌食的迫害和输入的不明药物对身体的伤害,出现了精神恍惚状态,眼神也是呆板的,有时候已经分不清是上午还是下午、是白天还是夜晚;再加上肝病、胃病,我的身体已经非常瘦弱、皮包骨头,用那些“陪教”的话讲:风一吹就会倒。
在这里经受了八个月的迫害,我又一次被折磨得人形大变的情况下,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送回家。
家人在这场迫害中承受的苦难
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已经持续了十七年了,在此期间,我的公公、婆婆因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相继得病去世。
儿子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在他的教育和成长都最需要母亲关爱和呵护的时候,不但得不到我的关爱,却还要承受这场迫害带给他身心的伤害,包括各种嘲笑和打击,使他在幼小心灵里藏下了不该有的阴影,直至长大成人。
丈夫在无法承受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压力的情况下与我离婚后,仍无法平衡好既要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又要独自一人担负起对年幼的儿子在生活和学习上的责任,还要完成好工作任务及平衡好各种社会关系。这是何等的难?
还有我的现已八十五岁高龄父亲所承受的各种压力等等……这场本不该有的浩劫,给我和我的亲人带来的伤害和损失,是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的。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