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法轮功学员、原中校军官杨万明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再遭非法关押、诬判六年。二零一五年六月,杨万明的母亲张玉解、妹妹杨万梅及狱中的他,对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提出控告,要求对江泽民绳之以法。
杨万梅说:“我和母亲、哥哥三人在一九九七、九八年相继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通过学法、炼功,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我们的思想得到了升华。神奇的功效使哥哥的胃出血、脱肛等疾病不翼而飞,身心受益。更重要的是修炼法轮功使我们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大法给我们家带来的美好,无法用语言表达。然而在江泽民破坏法律违背天意发动这场政治迫害中,给我们的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以下是他们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三人被迫害的情况:
杨万梅被迫害的情况
妹妹杨万梅:五十二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两次遭到新宾县“610”和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迫害。
1、被经济勒索、非法关押二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中午,我在婆家做中午饭时,新宾镇派出所来了四、五个警察,让我跟他们走一趟,我问:为什么要跟你们走?有个警察说:到派出所你就知道了,他们把我连推带拽的弄到车上,拉到派出所。所长王忠发非法审问我。是不是给我哥哥邮过信。里面装的是大法的经文。我说:邮信不犯法,你们私拆我的信件犯法。所长气的骂了一些脏话。把我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
在看守所里,每天吃的是发霉的玉米面窝头,喝的是没有油的甜萝卜汤。里面都是小腻虫。我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的第七天由副所长:吴连杰带队到新宾镇照阳村给当时照阳村的村长名叫“久石”的干活。(给看守所创收、挣钱)。男的早上六点半左右上山去砍木头,晚上六点回来吃点饭还得挑人参到十点左右。女的在家洗参,擦玻璃,给瓦工当小工。后来欺骗家属在承诺书上签字,交保证金六千元,其中,政法委一千元、派出所三千元、新宾镇政府二千元,还交四百元伙食费。遭受了精神和身体上的迫害。给我家造成了经济损失。
2、我和丈夫被绑架、强行非法洗脑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早晨,国保大队队长赵恶忠、还有副队长崔长飞,带领新宾镇派出所警察高宇翔等七、八个警察闯进我的家,进门不容分说抄家,抢走师父法像、香炉、还有五、六盒香。队长赵恶忠拿师父法像我不让、和他讲真相告诉他善恶有报的天理。他不听,说我咒骂他,叫警察把我弄走。我坐在炕上七八个警察拉不动我,僵持了好长时间。他们把我抬到车上,其中警察高宇翔特别凶,捏住我的手,胳膊硬拽,把我的手捏个青紫色的大包,胳膊、手肿了一个多月。他们把我抬上车正巧丈夫下班回来,看他们抓我就和他们理论。丈夫是个正直的人,他看到我炼功后的变化,特别支持我炼功。当时,丈夫患有糖尿病刚走进修炼,警察问我丈夫炼不炼,丈夫说,炼。警察把我丈夫也拽上车,拉到派出所。到派出所把我和丈夫分开,国保副队长崔长飞审问我不配合,他骂骂咧咧的说:你以为我愿意抓你呢!听说让我抓法轮功,我昨晚没睡着觉。后来,我才知道,上面有洗脑的名额,强行抓捕。我和丈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
那些绑架我的人,看丈夫身体不好,怕担责任,两天后把我丈夫从看守所放回家。我在看守所被关押了四天,新宾县政法委就把我送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到洗脑班我就绝食抵制迫害,看管我的那个班长叫陈英,每天和我在一个屋子里,不让我跟人接触,睡觉、上厕所都被他们控制,没有自由,强迫我看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他们软硬兼施,一会灌食,一会劳教。恐吓和威胁我放弃修炼,我被折磨的便血,残酷的精神迫害和肉体折磨。使我的承受到了极限。
母亲张玉解被迫害的事实
张玉解,七十八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打横幅,被天安门警察绑架,张玉解被骗说出了地址,被新宾县公安局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张玉解绝食抵制迫害,第九天,政法委强迫张玉解的家属交进京罚款一千元和二百元体检费;新宾镇派出所又罚款三千元,伙食费二百元,之后才让她回家。回家第二天,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伙同新宾镇派出所长王忠发就把张玉解送到了抚顺武家堡子教养院劳教二年。张玉解被迫害致高血压,两个月后,保外就医。遭受了精神、肉体的迫害和经济损失。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上午,张玉解在街上发真相光盘,被恶人构陷,再次被新宾镇派出所杨帅等警察抓捕,被关进看守所二天。再次遭受了精神和身体的迫害。
杨万明被迫害的事实
杨万明,五十八岁,曾任北京军区呼伦贝尔军分区司令部通信科科长。因江泽民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而被迫转业,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移动通信分公司工作。杨万明为人正直、善良,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人。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地方工作,都多次被评为先进。
一 、喜得大法疾病痊愈
杨万明一九七七年入伍。在部队期间,由于部队所处高寒地区,其间患有胃肠炎、胃溃疡、胃出血等多种疾病,入伍前还患有先天的灰指甲、脱肛等疾病,这些疾病折磨着他,使他每天生活在痛苦中。尤其那个脱肛症,让他非常痛苦。
杨万明入伍后,曾在一家军队医院手术治疗过,当时见好了,但后来还是常有脱肛的症状出现。这种痛苦一直伴随其在部队的生活和工作中,由于部队工作紧张忙碌、机关工作经常迎来送往,因此胃病由胃溃疡慢慢的转变为胃出血,曾先后两次由于胃出血而昏倒在办公室的沙发上,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疾病令杨万明痛苦不堪,吃东西都要挑着吃,水果及冰、冷、硬的食品都不能吃,吃了就会导致胃痛、胃出血。
九七年底,杨万明休假时回老家看望母亲,那时杨万明的母亲在修炼法轮功,看到每餐只能吃一个鸡蛋黄的儿子,母亲就让儿子修炼法轮功。就这样,杨万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也跟着母亲炼起了法轮功。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对一个人的改变非常的快,神奇的功效使杨万明在一个多月的时间,他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飞。杨万明简直不敢相信,困扰他多年脱肛、胃出血、灰指甲的病状都好了,而且人也非常的精神。因为部队中很多人都知道疾病对杨万明的困扰,当时他周围的人群中都亲眼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与超常。因此杨万明每天早晨不间断地到炼功点炼功。当时在公园里,一个中校军官很令人瞩目。
1、绑架关押 秘密判刑
二零零九年二月,因在明慧网上曝光呼伦贝尔市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文件,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上午(星期天杨万明正在公司加班),呼伦贝尔市局网监头目魏克飞及三名警察到杨万明工作单位的办公室里,绑架了杨万明。在当事人和公司及办公室其他人员不在的情况下,网监头目魏克飞、海拉尔区国保大队队长张续增各带领一批警察分别对杨万明的办公室和住宅,大肆查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手机卡、手机、衣物、电脑、数码相机及其所有办公设备。但对查抄的钱、物、卡及办公设备的清单不与当事人核对、没有当事人签字。
关押一年多后,秘密开庭,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一审以所谓“泄露国家秘密罪、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十年、罚款伍万元。
当家属得知杨万明被秘密判刑后,四方求告、历经坎坷、聘请律师为杨万明辩护。
但是呼伦贝尔市政法委书记赵玺成亲自督办此案,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呼伦贝尔市检察院顽固执行上级命令指使,不允许请律师、不允许辩护、秘密开庭不公开审理。使杨万明家属顶着压力、费尽周折已经聘请好的律师,在中共政法委的强大压力下不允许出庭、辩护。法院、检察院公开践踏中共自己定的《刑法》所赋予的“嫌疑人的辩护权和聘请律师的权利”。
审判杨万明的是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庭长许志、审判员朱书平、祁明,检察院检察员韩建平、鄂陆松。在二审秘密开庭时,检察院的检察员韩建平念完起诉书后,杨万明为自己辩护市政法委文件不具备国家秘密条件,以泄密罪起诉当事人为违法时,庭长许志公然制止拒绝当事人的抗辩并叫嚣杨万明申辩是在宣扬法轮功,便草草收场。二审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仍然以“泄露国家秘密罪、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十年、罚款伍万元。
家属继续上诉到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在整个上诉过程当中家属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承受了各种精神与身体上的痛苦。始终坚持走在艰辛、魔难与坎坷的上诉路上。最后杨万明被非法判刑七年。
2、单位受株连 亲属遭连坐
杨万明被判刑前后,呼伦贝尔市政法委书记赵玺成赤膊上阵,一方面指挥610国保大队疯狂抓捕海拉尔区的法轮功学员(海拉尔区被绑架判刑的有金怀星五年、王占坤四年、于国华三年、王亚恒三年)。一方面又指使党政警有关部门给杨万明的单位,呼伦贝尔市移动通信分公司施加强大压力,用行政命令干预合资企业内部人事安排。非法指定分公司原总经理钱立刚、原综合部经理周守志分别给予党内记过处分。现任综合部经理伏献柏给予调离现任工作岗位降职处分重新安排工作。
同时公安局网监头目魏克飞大肆搜刮公司办公设备并扬言:这么先进的打印机(联想3050型激光一体复印、打印机)我用了。把杨万明在其单位的办公室当作办案室强行长期霸占,搞人人过关,强制谈话。“文革”的恐怖气氛笼罩整个公司大院,让懦弱的人们屈从于中共的淫威。其险恶用心是离间杨万明与公司单位的人际关系,企图达到让民众痛恨法轮功、诋毁“真善忍”。
杨万明的家人和亲属备受压力和恐吓非法搜身限制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家属名誉受到诋毁和污蔑,家属的精神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儿子在北京读博期间经常遭到骚扰,毕业分配择业方向受到影响。
3、再遭绑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早晨,杨万明在家楼下被海拉尔区610、国保大队、街道人员合谋绑架,并遭非法抄家,警察抢走电脑、U盘等物品,被抢劫了亲朋给他的生活费现金一万元左右。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再次秘密开庭,因杨万明在明慧网上发表一篇《一名中校军官被迫害经历》的文章为由,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杨万明正在上诉。现被非法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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