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职业高中教师冉崇东因课堂上给学生讲按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被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被红山区公安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和抄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对于这事,学校的老师和领导反响很大。
红山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私下里提到冉崇东的事时说:“我最懒的管你们的事,判又判不了,放又放不了。”这让警察非常犯难:批捕了,证据又不足判不了刑。可是放人呢?又不敢放,抓人的时候闹得风声挺大,上上下下都知道,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政法委这些政治打手又在那瞅着。不放人呢,又违法理亏。警察的这话很是为难无奈,迫害十几年了,法轮功的话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好坏谁都清楚,哪个警察愿吃这碗没良心的黑饭?谁愿担这个不仁不义的黑名?
可是,最明白的人,往往容易干最糊涂的事;最精明的人,往往最容易干最傻的事。赤峰市这些年因打压法轮功遭恶报的人,都是那些看似很“精明”的人。610头子杨春悦、安全局的头子翟大明、公安的张英……精明不精明?笔杆子王然、展国龙精明不精明?人死了,还留下个恶名声,傻不傻?就是最笨的警察,都知道法轮功是咋回事!法轮功的核心是真善忍,警察教育孩子也得让孩子做真善忍的好人呀,不能让孩子去假恶斗吧?可是为什么办案时就糊涂了呢?虽然有上指下派的压力,可是活是自己干的,分寸是自己掌握的;选择是你自己的,路是你自己走的。共产党很会卸磨杀驴那一套,老百姓都说:“共产党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历史上共产党搞的那些运动有不平反的吗?如果有那一天的话,那帐可算大了,赤峰市教育界冤情有多少?
细心的人能看出门道:这两年出台的法律针对性极强,对谁来的?治谁的?只是社会形势和运用法律时机没到罢了。谁冤枉了都想打官司,谁犯罪了都得伏法,这是天理。先看看这几款法律规定:
中共中央政法委二零一三年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可见,谁办案谁终身负责,你就是调离或退休了,做过的事也得兜着。
二零一四年十月份,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是对那些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做。
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其中第九条: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尽管口口声声说是“依法办案”,就怕有一天傻了眼去伏法,每一个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亲戚朋友都在盯着那些具体办案人员。
作为法轮功学员对警察心胸是宽广的,无怨无恨,总想从多渠道给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讲真相,好让他们及家人有个好的将来,因为生命是可贵的。再铁石心肠的警察都有善心,都能掂量出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什么样的人?这是个高尚的修炼群体,是在修心养德走向高境界的人。对这些人开绿灯和善待,必得大福报!如果对这些人打压的话,也必造大恶报,这是天理啊。
选择在自己,福报恶报在一念间;铺路在自己,获福招祸就差一点点。每个警察都有许多理由和机会为被正在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松绑——也是给自己及家人铺垫福报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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