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狱迫害 黑龙江孙亚芳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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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五常市市政工程处会计孙亚芳炼法轮功后,各种病症全都消失。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她被非法抓捕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受尽了各种残酷的迫害。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孙亚芳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利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一意孤行,亲自发起、计划实施了对法轮功“文革式的镇压”,并以国家领导人的身份在全世界公开宣扬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同时在国内非法设立“610”办公室法西斯组织,实施被控告人江泽民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自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发起了疯狂的迫害,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场惨无人道的血腥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的体制。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孙亚芳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以前患有哮喘病、心脏病、胃出血、胃溃疡、腰间盘突出、颈椎病、低血压,经常休克,是单位有名的病篓子,后来又得了子宫瘤,做手术后,第二次又复发,经B超诊断,卵巢上又全长满了瘤。因为我母亲就是得这种病恶化后去世的,我失去了治疗的信心,在痛苦中等待着死神的降临。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摆脱了病痛的折磨,获得了新生。我多么感谢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命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去北京为法轮功伸冤,被天安门警察非法绑架,送到五常驻京办后被劫持回五常当地,非法关押拘留所七天。在这期间我绝食反迫害,遭到强行灌食。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遭到五常公安局团结派出所绑架。所长孙英杰指使恶警杨大鹏,赵延陶迫害我,杨大鹏将我双手拧在身后,用手铐铐住,并将我的鞋扒掉,用力往高吊,一边吊一边打,之后把我摁在沙发上,杨大鹏疯狂抽打我的前胸,把我双乳打成黑紫色,我处于半昏迷状态,之后将我连踢带拖从楼上拖到楼下,塞到车里,拉到五常市看守所扔在地上,之后这些恶警拿了我随身带的钥匙,闯入我家,把我不修炼的丈夫高忠信强行绑架,同时关进五常看守所。我丈夫被非法关押了75天,他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零零三年,五常市公安局勾结五常市法院对我非法诬判三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期间,我度日如年,受尽了各种残酷的迫害。

刚到监狱就被扒光衣服检查,之后我被关进小号。这种小号是四面墙壁,只有一扇铁门,小号内的板铺上有固定的铁环,双手从后面用手铐铐上后再铐到铁环上,动不了,我被铐了四天四夜,手被铐肿,屁股被木板硌坏了,疼痛难忍。

从小号被放出后,又被送到集训队,强制“转化”迫害一个月后,被分到第三监区。三监区是生产监区,每个人每天要被强迫干活10-12小时。开始是挑牙签,不久又强迫排麻,就是将腐水泡过的一捆捆的麻挑出里面的杂质。这种活对人身心会造成很大的伤害,粉尘飞扬臭气熏人。每天必须完成定额,否则不许收工,不许吃饭,不许睡觉。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大队长杨华调来防暴队,防暴队的人都手持电棍,对法轮功学员疯狂的拳打脚踢,边电边打,然后又强行的拖到没人看到的地方,逼迫站在风雪中冻着,站了一整天后,杨华叫犯人用剪子把部分人的头发都剪到耳朵上面,目的是冻耳朵(有的脸被冻坏,耳朵被冻肿了),在这期间一直没有停止毒打,就这样连续几天的迫害后又加码。他们又指使犯人扒掉法轮功学员的棉衣服往雪地里按。杨华还命令犯人用脚踩着我们,就这样几天后,他们又变换了迫害手段,叫法轮功学员排成队不停的跑,有跑不动的就是拳脚相加电棍暴打。夜间不准进屋,站在门厅,开着门整夜的站在那里冻着。

这种残酷的迫害一直持续了十二天。在这期间我一直都在反迫害不配合。狱警就命令犯人在地上拖着我,衣服从里到外都被拖烂了,后来他们又每天派四个人早晨把我强行抬出去,晚上又强行抬回来。我当时被折磨的咳嗽、气喘,晚上不能躺下睡觉。还曾经被迫害的两次昏过去。

后来我又被转移进九监区强制进行“转化”。刚进去就被强制看诬蔑大法和我师父的录相。我不看就被犯人赵艳玲打嘴巴,狱警贾文君(专管迫害法轮功的)指使犯人杨秀芹穿皮鞋猛踢我的腰,并扬言要把腰子踢烂了。我被他们踢得腰疼了一个月。强行“转化”期间,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安排了两个犯人进行包夹。监狱许诺给能“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减刑。在这种利益的诱惑下,这些包夹犯人每天不断的变换着招式进行着非人的迫害。一次她们把我们五名法轮功学员都同时锁在四监室里,狱警指使犯人柏丽君轮着打嘴巴,有的同修被打的鼻口出血,我被打的头晕目眩。她们有恶首“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密令撑腰,法轮功学员遭受什么样的迫害都无处去讲。他们打累了休息时还逼迫我和我的同修,站着、蹲着或者是一动都不许动的按她们要求的姿式坐着,只要稍动一点就是一顿毒打。她们每天都在念诬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书,并要求写思想汇报。

监狱为了“转化率”,每天早上都开会专门研究迫害的具体措施,不停的变换着迫害方式,除上面提到的之外,迫害的手段还有长时间的强迫站、蹲、跑、冻,上大挂,薅头发,拔阴毛、用针扎、关小号、用胶带封口,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整天不许说话。别人都睡觉的时候,法轮功学员还在地上一个挨一个的坐着,起名叫“码着”。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和看到的,不知道的迫害手段还有很多。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我到期释放。五常市610的莫振山将我非法拉到五常洗脑班门口,下车后欲劫持我进洗脑班继续迫害。莫振山扯住我的胳膊往洗脑班拽,我跟他讲真相他不听,我抵制迫害拼命往外跑,以死抗争。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撞在了洗脑班的大门口的水泥台儿上,昏死过去,(编注: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但请大法学员在任何屈辱困苦的情况下,都要和平理性的反迫害,千万不要以这种过激的方式反迫害,这种做法不符合大法法理。)莫振山一看人昏死了,怕担责任跑了。我的家人把我抬回了家。

法轮功修炼者是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在提高自身道德的基础上达到祛病健身的奇效。特别对医药资源底层社会十分缺乏,十分困难医疗领域不能治疗的情况下,使无数濒临死亡的民众获得新生。我十余年的修炼就是最好的见证,在为国家减轻医疗费的同时又减轻了社会负担。

江泽民的个人意志不能捆绑国家,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本身就是一种无法无天的行为,这是文明所不容,人类所不容的,他所侵害的是社会进步的力量,是文明的力量。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深渊,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一切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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