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加拿大卡尔加里和温哥华法轮大法协会于十一月十七日发表一则声明,就最近温哥华发生的一起抢劫案以及一些相关媒体报道澄清事实,并帮助人们在祸乱面前守住良心、做出正面努力。声明说,“Daniel的悲剧令人惋惜,我们向家属和受害者表示同情和哀悼。更不希望悲剧扩大,伤害更多人。”
最近一些媒体对一起温哥华发生的抢劫案,嫌犯来自卡尔加里,名叫Daniel Peter Rintoul。此人患有躁狂抑郁症(bipolar disorder),曾经来学过法轮功,但早在十多年前已转入其它宗教。在这种与法轮功教诲和法轮功学员作为无关的情况下,有些媒体报道硬将嫌犯的身份冠以‘(前)法轮功学员’突现出来,不负责任的把“法轮功”与抢劫行为联系在一起炒作。卡尔加里和温哥华法轮大法协会的声明说,这是“误导读者,违反媒体的职业道德。中共喉舌借题发挥,进一步歪曲事实,诋毁法轮功,散布仇恨。望相关媒体了解真相,迅速删除或更正错误报道,否则,我们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根据加拿大卡尔加里法轮大法学会提供的背景资料,Daniel Peter Rintoul 在卡尔加里接触法轮功前已经患有精神疾病。他来卡尔加里炼功点后,被发现精神异常。询问得知,他早已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躁狂抑郁症(bipolar disorder),并已间歇性服用精神性药物一段时间。
法轮功书中明确指出: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修炼需要意识清醒。因为法轮功除了五套功法的动作之外,还要求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提升自己的道德。只炼动作不修心性,不能算炼功人。而有精神疾病的人会时常神智不清,没有能力在道德上约束自己,更谈不上修心性,所以不能修炼法轮功。因此,发现Daniel Peter Rintoul精神有问题后,卡尔加里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曾善意提醒他不适合炼法轮功。
因法轮功大法不收费、不记名,炼功点免费面向社会开放,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和受益,来去自由,所以尽管当地的学员告诉Daniel Rintoul他的精神状态不适合炼功,他仍在炼功点断断续续出现,只有2003年以后才从炼功点消失。据说此后他又转学了一些其它的宗教,比如约10年前有人看到他在一咖啡店内阅读《妥拉》(Torah,犹太教经典,即摩西五经)。
法轮功以“真善忍”为原则,明确规定禁止杀生、自杀和暴力。学练的人如果不能或者不愿按照法轮功的要求提高心性境界,那就好比水中捞月。卡尔加里的法轮大法协会提醒人们,Daniel Rintoul的抢劫行为与法轮功并无因果关系,误导会伤害更多人。
加拿大记者协会《记者操守准则》中明确指出,报道犯罪事件的报导现场应该避免提及宗教。(http://www.caj.ca/ethics-guidelines/)
“公平:
……除非与故事相关,我们不应提及一个人的种族、肤色、宗教、性取向、性别自我认同或身体状况。
我们避免用定型观念提及种族、性别、年龄、宗教、种族、地域、性取向、残疾、身体状况或社会地位的。 我们只应关注犯罪故事本身。”“我们不允许我们自己的偏见阻碍公平和准确的报告。”
然而已经有一些媒体罔顾事实,在抢劫案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将嫌犯的犯罪行为与正在中国被歧视与迫害的信仰团体联系在一起报道,违背了媒体的操守。
卡尔加里法轮大法学会针对这些媒体的炒作行为说,如果一个曾经信仰基督教或犹太教的的人,不按照基督教义要求做,而在社会上抢劫,难道一个正常的媒体会将此人与基督教或犹太教联系起来吗?难道会在报导中刊登该人于某日在教堂中忏悔的图片吗? 作为媒体,应遵守基本的职业操守,不负责任将此人已经放弃的信仰和他的犯罪行为联系起来的做法不仅不专业,不公正,不公平,且带有偏见的。
卡尔加里法轮大法协会在声明中提醒人们:对法轮功信仰灭绝迫害的大背景关乎每个人的道德良知。声明说,在大陆,法轮功仍在遭受中共的残酷迫害,这场迫害是建立在仇恨宣传基础上的。中共控制了大陆所有媒体散布谣言,妖魔化法轮功,因而导致了无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关押、酷刑折磨、杀害,并被活摘器官惨剧的发生。如果不实的报导被中共利用来加剧迫害,或许会导致更多人仇视“真善忍”,甚至使更多善良人失去生命。
新闻媒体报道的最基本原则是客观、公正。长达十七年的迫害中,媒体应该去大量的报道中共邪恶迫害的残酷,为社会伸张正义,讨还公道,而不是反过来罔顾事实的猎奇式的渲染对法轮功的负面陈述。我们认为,这不仅已经丧失了客观公正,更有意无意间配合了中共长期以来在迫害法轮功中的欺骗宣传,是否客观、公正是对每一个记者和媒体的道德良知的考验。
卡尔加里和温哥华法轮大法协会的声明说,“Daniel的悲剧令人惋惜,我们向家属和受害者表示同情和哀悼。更不希望悲剧扩大,伤害更多人。”有意无意的误导和带有偏见的报道会起到扩大悲剧的作用,因此“我们请负责任的媒体能够本着对自己媒体信誉和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及时更正报导,删除“转载”的文章和图片、消除不良后果,不成为中共煽动仇恨的工具。“转载”的文章也是文责自负,如果有意扭曲事实、执意不更改者,我们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