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被绑架劳教 黑龙江付英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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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现年六十八岁的黑龙江法轮功学员付英三次被绑架、非法劳教,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在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付英老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付英老人多次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看守所(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牡丹江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哈尔滨戒毒劳教所(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女子劳教所(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内蒙图牧吉劳教所(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遭受种种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付英老人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与理由: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法轮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修炼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平和。一九九八年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现已弘传一百多个国家,深受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因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了杰出贡献,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支持信函三千多项。

我是一九九八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前,我一身病,心脏病、类风湿、眩晕症、皮肤过敏、痔疮、胃病,痛苦的折磨使我脾气更加暴躁,争斗心强,怨恨心重,经常因些小事和家里人吵,和邻居吵弄得鸡飞狗跳的不得安宁,在工作单位也争争斗斗、得理不让人。修炼法轮功后,我懂得了做人的真正道理,用“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只修炼了十几天,就无病一身轻了,真高兴啊,每天乐呵呵的。大家都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变得平和、善良了。家庭和睦、邻里、同事关系也融洽了。

一、去北京上访被关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我去俄罗斯旅游,七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多刚从俄罗斯过海关到东宁就被黑龙江省牡丹江西安分局的警察强行劫持到一台停在海关大门口的一辆面包车上,拉到牡丹江市西安公安分局,一宿不让我们睡觉,威胁、强迫我们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强迫我们上交大法书籍,到八月一日上午才让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我们去北京上访,九月十日上午我们在天安门广场路边上坐着,有个人问我们:“是炼法轮功的吗?”我们说:是。马上来了七八个警察把我们强行拉上警车,拉到站前派出所,关到铁笼子里,下午约五点多钟又将我们送到牡丹江驻京办事处,在牡丹江驻京办事处,我们被用手铐铐在床腿上,坐在水泥地上两天两夜,他们还威胁、恐吓我们,叫我们保证不炼法轮功。九月十二日上午我被戴着手铐,坐火车回到牡丹江,送到牡丹江看守所,我带的五千多元钱被他们抢去了。

看守所每天强迫我们上午三个多小时,下午三个多小时盘腿坐在木板床上,不准动,每天吃又黑又硬的玉米面窝头,一碗白菜汤里飘着三五片烂白菜叶,一点油没有,喝完汤碗底上都是黑泥,而且不准我们学法、炼功。警察打骂、训斥、体罚,每天都有。没有一点人身自由,经常被提审,强迫放弃信仰。

九月下旬,海林市公安局两个警察约四十多岁,将我带到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问我海林的真相材料是不是我给的,我说不是。他俩一块对我拳打脚踢,我双手被手铐铐着,警察两手抓住我的肩用膝盖撞我的肚子、腰,当时我的骨头好像断了似的钻心地疼;他们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我的头,使我当时觉得天旋地转;用拳头打我的头和胸部,使我气都喘不上来了;左右开弓一个人拽我的头发,一个人打我的嘴巴,嘴角被打出血,象要晕过去似的;用穿皮鞋的脚使劲踢我的腿,我站不住了。他们一边骂一边打,折磨我大约两个小时,看我不说还边说要把我带到海林好好收拾我。

在看守所十月初,西安分局共和派出所边指导员,叫一个年轻的警察打我。那个年轻警察看看我说:不行,他和我妈年龄差不多,我下不了手,就走了。这时边指导员抡圆了胳膊左右开弓打我嘴巴子,打了十多分钟才停下来,我当时被打的有点站不住了。可是我对他没有气、没有恨,平静和善的看着他,这时他走过来问我:你恨我吗?我说:不恨你。他说:我也是没有办法,上边指令让这么干,这是我的“工作”啊。

十月末,我被从看守所送到洗脑班(以前收容站的二楼)当时洗脑班里有李长青、李高阳、伊晓峰等几个人。每天强迫我们看些造谣、诬陷、抹黑法轮功的东西,目的是给我们洗脑,叫我们不断的写不炼功的保证、悔过书、思想汇报,不准我们学法炼功,强迫我们放弃信仰。到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才放我们回家。从九月十日被绑架到十二月三十日回家,经历了三个月二十天左右的时间,被抢去了五千多元钱。

二、在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遭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上午有十七位法轮功学员来到我家交流学法心得,共和派出所的边指导员、片警曹晓冬、国保法勇男、彭富明等八九个人到我家敲门,我们静静的坐在屋里不给开门,他们就找来开锁的人将房门打开,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非法抄家,将家里翻得乱七八糟,衣物、被褥扔的到处都是,拿了什么东西也不告诉我们,后来将我们带到西安分局。法勇男把我交给他的朴副队长说:你收拾收拾她。朴副队长威胁恐吓我,看我不听他的就说给我上绳,叫一个年轻的警察去拿绳,要给我上绳。这次绑架中,在我家的五千元钱丢失了。

同年一月二十日我被绑架到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二月中旬,我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

在劳教所期间没有一点自由,吃喝拉撒睡都不准出屋,天天被干警训斥、打骂,不把你当人。吃的是黑玉米面发糕,(有霉味,听说是加了鸡饲料)一碗汤里飘着几片烂白菜叶,吃饭五分钟,没吃完也不准吃了。上便所四、五十人就十五分钟时间,没便完也被强行拉出来了,不准便了(造成了我到现在每次大便时也不能一次便完)。几个月不洗澡,快过年时每人给一洗脸盆冷水,在睡觉的屋里洗澡。我因为要求炼功,被关小号,(以前养鸡用的房子)满屋臭味。夏天没纱窗,满屋蚊子,咬的人不能睡觉。

有一天因为我要炼功,干警指使劳教人员何洁把我按在床上,骑在我的身上打我。我为此而绝食,他们就强制给我多次灌食,几个人把我按在床上(或捆在床上),插鼻子灌,把玉米面用凉水调稀,再放很多盐,给我灌。灌食前,他们拿一根很粗的胶皮管,在我面前晃着说:这是给牲口用的,这么粗,弄不好能把人插死……我抵制灌食,他们用手铐把我手腕子勒出血了。灌食时都插出血来了,每次灌完食都要吐血,咳一会才能喘过气来。在我绝食七天时,强迫我去种土豆,我在地里头晕目眩的,也不准休息。

在一天早晨我坐在床上静静的炼静功,干警指使劳教人员李晓阳拽着我的头发把我从床上摔到地上。当时头摔在地上就破了,出血了,好多天眼睛周围都是青的,现在眉头上还有伤疤。

还每天到农药厂去包装农药,农药是有剧毒的,只让我们简单的戴个口罩而没有任何防毒防护,穿着自己的衣服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劳教所就是用各种方法折磨你强迫你放弃信仰,对你象对待牲口,甚至连牲口都不如,呼来唤去的随意打骂;让你连做人的尊严也没有,几天翻一次号(就是把你所有的东西全翻一边)衣服全脱光,侮辱你。

三、在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遭残忍折磨

(一)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

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我从双合劳教所转到哈尔滨戒毒所,在戒毒所,每天强迫你看造谣、诬陷、抹黑法轮功的东西,给你洗脑;还利用一些头脑不清,被他们转化后邪悟的人,每天四~六个人围攻你,对你讲歪理邪说,从早到晚天天整你、挖苦你、打击你给你造成心理上的负担和压力;白天晚上都被包夹看管着,包夹可以对你任意打骂,没有一点自由,不准接触任何人,每天面对她们这些人,别的什么也听不到、看不到,对你软硬兼施,给你造成了强大的精神上心理上的压力,感觉好像要崩溃了。强迫你放弃信仰,写“五书”,再不放弃就关小号,坐铁椅子,电棍电,拳打脚踢……

(二)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在牡丹江市西长安小区,我去小区正碰上牡丹江市国保人员李富、法勇男以及牡丹江市西安公安分局许多警察、警车在小区绑架法轮功学员,我也被绑架到西安分局。当时我背包里有二千多元钱,被法勇男抢去了。

在西安分局,我被铐在桌子边上。片警曹晓东用手里拿的一叠纸抽我的脸,又打我嘴巴子,我站起来对他说:“你凭什么打我,你警察就随便打人吗?”他指着我说:“好,好你等着”就走了,一会回来拿钥匙给我打开手铐,拉我到刑警队,想给我用刑,因刑警队没有闲房间,所以没给我用刑;后来又把我们拉到牡丹江市桦林镇附近一所四周没人家住的空房子里,一个被称为魔窟的地方,因这里曾打死过法轮功学员。我听到别的房间法轮功学员被打的惨叫声,但我没有怕,善心的给他们讲真相,他们没给我上刑,第二天我被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因为在那坐着发正念,被五、六个男干警和男劳教人员强行按在床上,好几个人用力太大,因为我是侧身,当时我胸部就伤了,右胸突出来,钻心的疼,气都不敢喘;现在不疼了,可是右胸还是比左胸高一些。我被戴上手铐、脚铐四肢定位在床上。

十二月中旬,我被劳教三年,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到劳教所没几天,大约是十二月二十四号,戒毒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在戒毒所地下室进行“攻坚战”。地下室没有暖气,北方十二月份是最冷的天气,将地下室的窗户打开(地下室有半截窗户在地面上这),屋里几乎滴水成冰,干警都穿着棉大衣、羽绒服,戴着帽子、围巾。

不“转化”的坚守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被强迫蹲在一块铁栅栏上(做铁围墙用过的一块大约一米见方),手用手铐铐在铁栅栏上,头发被剪的长短不齐,乱七八糟,嘴用抹布(或用脏布条系成一个疙瘩)塞上,再用胶带缠上,有的眼睛也用胶带缠上,屁股下面放一个水盆,蹲不住就得坐在水盆里。当时听到的是电棍电击的声;棒子打在人身上的声;低低的呻吟声(嘴被塞上发不出来声音了的那种情况),竹条子抽打的声。

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扒光衣服,把牙刷绑在一块,捅阴道,电棍电阴部,阴毛都被电烧着了。当时有一位叫刘铜玲的(名不十分准确)被酷刑致死;被说成心脏病突发死亡。这种酷刑连续进行六天才结束,结束时有的不会走道了;有的神情恍惚。

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要坚持用“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不想讲假话,不骗人,就被这样酷刑折磨,更严重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在“攻坚战”中,劳教所人员也有人诱导你,叫你说假话。那些干警在这种情形中,都很麻木,参与其中,跟地狱的鬼没什么两样。当时是在副所长陈桂清(女)的带领下,几乎所有的干警都参与其中了。

还有一次,因我在寝室多次说:反对写假话,弄虚作假,而被关了小号,用手铐铐在床栏上,到半夜队长李全明领两个“包夹”人员来到小号,问我“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李说:“不服是不是?”我说:“不服!”李说:“不服上铁椅子”。我说:“不上。”李说:“不上不行。”我又坚定的说:“不上!”李说:“不上不行,搬铁椅子去。”我更坚定的大声说:“不上!”李转身走了,我被铐了一天一夜。还有一次因为我不转化,把我弄到地下室,让我蹲在地上,头上放上凳子顶着,不准动;

在这地狱般的劳教所里,我被强迫奴役十多个小时的干各种活。劳教所为叫我们放弃信仰,软硬兼施,各种手段,强迫转化。被训斥,被打骂是家常便饭。所有的信件被拆看、扣留、销毁;电话被监听这都是必须的、正常的;在这呆了近三年时间,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被放回家。

四、在北京女子劳教所、内蒙图牧吉劳教所遭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北京朝阳区一个小区外边,将救人的真相小册子放在别人的自行车车筐里,而被北京市朝阳区大屯东派出所警察非法抓到在屯东派出所,被非法劳教二年,被抄家,六月五日被送到北京大兴女子劳教所。在大兴劳教所每天受到各种奴役和精神上的折磨;六月二十一日从大兴劳教所被送到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还是被迫长时间劳动,干各种超强度的活,图牧吉劳教所计划要成立服装加工厂,因很多订单没订成,所以每天干的活不太多。

多年的对身体、精神上的残酷折磨和打击,超强度的劳动,又不让学法、炼功,我身体垮了,在图牧吉多次的检查身体中,说我心脏病严重,所以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放我回家。

五、经济上造成的损失

1)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从北京被抓十二日被押送到牡丹江看守所,去北京时带的五千多元钱被抢去,没给收据;

2)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被抄家后,家里有同修的四千元左右和我的一千元左右共计五千多元现金丢失了,因这五千多元又同修的钱,我自己又包赔了三千元左右;

3)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被非法绑架,包里有二千多元被抢去,钱还是别人的钱,我又从自己的钱还给了别人一千多元;

4)我被抓后,家里亲人担惊害怕,被法勇男勒索一万元钱;

5)我应该二零零三年到退休年龄,二零零一年我在劳教所,单位领导韩春光和出纳员小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以工人最低标准给我办了退休手续,每月三百元(按正常应该约五百多元),我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七年从北京回牡找他,他骗我,多方刁难,无奈,我向法院交了诉状,最后被他勒索了七千元才把退休工资的卡给我,医保到现在也没给我,我的退休工资一直都比正常工资每月少二百多元。

6)因我和二女儿多次被非法劳教、关押、抄家,给家里亲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大女儿在俄罗斯留学毕业留在俄罗斯工作。因为我们而放弃在俄的工作回国,她怕我们万一有什么不测,回国签证不方便而赶不回来。我丈夫也精神压力打击太大而于二零零三年去世。

7)二零一三年我去市公安局办护照,因炼法轮功不给办,结果没办成。

从“七二零”被迫害到现在十六年了,我们被妖魔化,亲戚、朋友、同学见到我们就避开,或白眼冷眼相看,或不理解、讽刺、挖苦,或怀着恐惧的心理对待我们,深感做好人难,亲人也觉的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我们不但要承受劳教、监狱里炼狱般的痛苦折磨,还要面对各种的不理解和压力。

十六年来,被告人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泯灭了人类的良知;败坏了人类的道德;将人类推向毁灭的深渊。为此:我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让其受到应有的严惩,为民除害、保社会平安;为在法律的天平上增添您一份正的力量,这也是您为自己和家人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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