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按:现年五十二岁的倪春艳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倪春艳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法轮功教会我做人的准则
我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我性格清高傲慢,结婚后几年来没管婆婆叫过妈。学了法轮功以后,我不但身上所有的疾病都好了,性格也变好了,与婆婆的关系变得十分融洽。法轮功使人的道德提升,教会了我们做人的准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在全国发布了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我和家人也因此深受其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们都象往常一样在外面炼功,突然来了很多警察赶我们走,我们不走,最后他们用车把我们推走。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我和几个同修集体炼功,被110警察绑架到依兰县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张焕友说我们是扰乱社会治安,我说我们也没犯法扰乱什么治安了?我被非法关押十六天。在这期间,我的商店没有人经营,我的丈夫上街道开要求释放我的证明,街长说了一些法轮功和我的不好听的话,丈夫就和街长打了起来,街长把丈夫送到派出所,街长让派出所拘留了丈夫,结果丈夫也被非法拘留7天,最后家人被他们勒索罚金两千元,伙食费三百元,我才被释放。丈夫在拘留所回来,把所有的怨恨都发在我身上,把我鼻梁打塌,眼睛打充血,脸变形。
遭强灌浓盐水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我正在商店卖货,原康园派出所一个姓邢的和姓孟的两个警察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说没时间,货没人看管,他们说去一趟就回来,要不去他们没法说,我说不去。他们就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我到派出所一看,原来他们早有预谋,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龙德清和一个警察,在那等着我,他们一看到我就给我戴上手铐,那个警察拍桌子说我串连乡下给送书,我说拍什么桌子,书是新华书店买的,国家允许的有的是,你们凭什么抓人,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把我送进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等到第五天,看守所副所长林忠领着几名刑事犯把我铐在刑椅上,给我野蛮灌食,一个人薅着头发,两个按胳膊,一个掐鼻子,根本不给喘气的机会,给我灌浓盐水(瓶底还有没融化的盐)气管都灌坏了,直吐血水,我的耳朵也听不到声音了,半个月才好。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年底,还有三天就过年了,我被非法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七大队,因送去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没有地方住,就分出一个十二大队,把我关押到十二队四班。
在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八,晚八点多钟,我们正在炼功,所长史英白和队长张波带领男女警察一、二百人,对我们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就听那电棍“嘎嘎”响,外面下着大雪,有的法轮功学员光着脚,有的穿着线衣,有的线衣被扯坏,有的被送进男队迫害,有的被强迫在雪地上冻着。我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光着脚在走廊里,就问史英白劳动教养所是教育人的地方,不是打人的地方,你是在犯法,我们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你没有任何手续就把我们非法扣押在这里。我和一名学员去张波那要人,她说这是所规、队纪。过几天有的回来了,有的被送进小号,强迫我们干活,装牙签、编车坐垫、粘冰棍杆等。有一天我们在屋里,就听有人喊救命,我们屋里十多个人,全体冲出去,警察一看事不好,就向史英白报告,我们冲到别的屋一看,两个“转化”者和警察把一名法轮功学员按在地上,往嘴上粘胶带,那时要不转化他们利用各种办法迫害。被迫害的学员营救出来,可史英白和张波带着不少警察在门外,把我们围住,这时我们和他们说迫害的事实,最后我们被带到男队五队。拖到晚间八点多,把我们一点一点的分开,因我们一天没有吃饭,然后就连打带拽把我关进小号,因我们绝食外面也在绝食,当时正是二零零一年五月初五,那时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灌食灌的已休克,劳教所怕出人命才把我们放回队里,当时我被迫害八天,后来干活听男刑事犯说让他们原地待命。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要开加期大会,警察全副武装,拿着电棍,抬着担架,拿着氧气袋,给七大队、十二大队法轮功学员加期,最多加一年,最少加三个月。由卢振山和史英白主持会议,所长大骂大法师父时,七大队有个法轮功学员制止卢振山的时候,被警察当场打昏,后来听说七大队死了三个法轮功学员。
“上大挂”酷刑 |
有一天,我们去大排吃饭就感到不对,因十二大队有一个小号排没来吃饭,我们都没有吃饭都想回来,可是大门已被关上,就看男警察四、五个人抬着一个法轮功学员往男队拽,我们已出不去等把小号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到男四队,就回来把我们也都迫害到男队,我被迫害到一大队,让男警察、男刑事犯迫害我,白天让又高又胖的男刑事犯迫害我,白天上大挂,晚间不让睡觉,在水泥地上坐着,或者刑椅上坐着,一大队大队长让我背手,我说我没有犯法,他一脚就把我的第四个手指踢坏,现在还变形呢!坐刑椅坐的两腿从膝盖往下全肿,在男队迫害十八天,才放回女队。回到女队就又上大挂,后来因全身长疥疮,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才被放回家。
一次次遭迫害,婆婆在惊吓中去世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九日晚九点半,中共开十六大,依兰县国保大队、东城派出所警察和610人员闯到我家,因丈夫不在家,他们六、七个警察进来就把我按倒,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连鞋都翻到一片狼藉,被非法关押十六天才放回。
二零一一年五月,在我丈夫去世第十二天,依兰县东城派出所派人到我家去找我,我正在和邻居说话,他们没有认出我来,回去就找来了一个叫李红军的警察,看我在家就跟我套近乎,我一看车里的警察在给我照相,我上前去问他:你在干什么呢?他说没干什么,我去抢没有抢到,他们开车就走了。
三月二十九日晚十点多钟,东城派出所警察闯到我家砸门,婆婆不给开,他们就从邻居家大门把铁栏杆掰坏,跳到我家,从车上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锤子砸门,婆婆怕把门砸坏,就把钥匙给了他们,警察闯入屋里。有一个警察,我问他你是谁?他说是副所长叫宋冶。我质问他们:你们是私闯民宅,你们是违法的。他们就开始翻东西,我说你们这是土匪,土匪没有规矩,有一个警察说我们就是土匪,抢去师父法像、MP3、EVD影碟机、手机十部。有个警察叫田野,发现一部非常好的苹果手机,我把手机抢到手里说:这个你们不能拿,这是孩子的手机,就交给婆婆,警察李阳搥了婆婆一拳,把婆婆搥个趔趄,抢去苹果手机,我婆婆说你怎么打我?李阳说:谁打你了。我说:你把他的警号记下来,他吓得把警号撕下。我问他们为什么绑架我,他们说这是上边让的,在东城派出所关押一夜,三十日早上五点被非法送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关押。三十一日早了点,我被强行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才放回。
我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回到家中二十天后,婆婆在惊吓中和痛苦中就去世了,因丈夫去世后我一直和婆婆生活在一起,我们相依为命。所以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给我造成了家破人亡,家庭的痛苦,精神的痛苦,经济的痛苦,我生活在没有安宁的惶恐之中,没有一点安全感,所承受的巨大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在此,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江泽民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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