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不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张桂荣开黑庭。上诉期只有十天,辩护律师至今没有接到判决书。
一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前后,代理律师再次去看守所会到六十四岁的张桂荣,她对律师说:合议庭人员多次欺骗她说律师已经不为她辩护(代理)了,另行聘请其他律师辩护吧,法院已经解除了律师的辩护权等等连篇谎话。
律师与张桂荣老太太正在谈论间,看守所人员徐军突然闯入声称:接到法院院长的紧急通知,张桂荣与辩护人的会见,必须无条件地立即终止,辩护人立马到桃山区法院接受召见。说话间两名彪形大汉进入一号会见室内,不由分说将张桂荣强行带离。
律师租车前往法院后,多方联系终止律师会见的发号施令者,没有责任人出现并会见。为表明观点,律师向合议庭人员之一的金星峰发出两则短信:“一、你好,我是张桂荣的辩护人,今天会见张被通知要到法院请教才能继续会见。我现在正在你院大厅,给你打电话你们拒接,不知何故?二、再次打电话你不接,但是你们非法开黑庭,非法剥夺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国法不容,天理难容。”
张桂荣老太太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母亲节那天被桃山区桃南派出所绑架,当天从早上八点多到晚上十点多的十四个多小时中,被连续非法提审折磨,警察反复疯狂谩骂、侮辱、威胁、引诱当事人“认罪”。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关押半年多、迫害的行走不便的张桂荣老太太,被带铁网的押解车拉到桃山区法院,由两名法警架上法庭。律师询问派出所侦查警察曲龙等人将张桂荣家的一万二千余元、存折一张到哪去了?公诉人高磬艳几次给警察曲龙等人传纸条,曲龙等人拒绝回答。张桂荣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维护自身的权利,对检察院的公诉人高磬艳和吴某,一致要求二位公诉人依法回避,理由是律师先后给检察院公诉人、法院法官等邮寄“举报信”、“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五份材料,均如泥牛入海,公诉人等涉嫌包庇。僵持至下午二时许,法庭宣布休庭。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桃山区法院预计对张桂荣非法庭审,可当代理律师九点到达法院准备出庭时,突然接到桃山法院刑庭金星峰的电话,通知开庭地点临时变更在看守所,律师当即指出:这是在违反审判公开原则。律师只好打出租车到达看守所,却被警号为231157的法警阻拦,并手拿安检器意图对律师进行安全检查,被律师断然拒绝。随后,以周鹭荻(审判长)为首的合议庭三人及随从多人涌入门厅,仍然坚持对辩护人安检时,律师将一份<拒绝非法安检严正声明>并要求书面答复时,被所谓“合议庭”无理回绝。当天上午的法庭被张桂荣当庭拒绝而草草收场。辩护律师下午随即会见张桂荣,被看守所以因年终考评为由不让会见。
令人震惊的是,在一月十三日上午,桃山区法院竟然打着国家法律的幌子,为达到陷害张桂荣的卑劣目的,在外界不知情的前提下,剥夺张桂荣的一切诉讼权利,于桃山区看守所内秘密开庭,显露出司法流氓青面獠牙的本来面目。
和张桂荣同一天被绑架关押的王静老太太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生命垂危、意识不清,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被从重症监护室劫持到看守所进行所谓“开庭”审判。王静身穿粉色绒布睡衣,身体虚弱,形如枯槁,左臂扶靠护栏,全身瘫软,呼吸微弱,并且没有医生陪护,审判长周鹭荻和法官金星峰询问几乎神志不清的王静,“王静,我问你,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坚持庭审?”王静由于身体过于虚弱,支撑着全身的力气断断续续的说:“你说什么?我听不太清了,我……我现在有些耳鸣。” 六十四岁的王静老太太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家属已经将上诉状快递到七台河市中级法院。
法官本来是公平正义的代言人,是法律工作者、捍卫者。法官行使审判权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过程,在审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不受任何外在压力、依据宪法独立审判。但在中共邪党体制下的法官已经成为政法委610的傀儡、成为大肆迫害好人的工具。特别是自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公检法就成为中共政法委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法官明知道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利用强权制造冤假错案:从国保绑架、抄家、审讯到检察院批捕起诉,到法院审判,所有程序每一环节都是违法的,却仍然走过场的所谓“审判”判刑。
事件回顾
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华、高运山等四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在铁山乡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610毕树庆、政法委610头目郑春桥等为捞取政治资本,将此事上报到黑龙江省,并设立所谓“专案组”搞迫害,并在五月八日母亲节,又绑架了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是善良的母亲。张桂荣、王静、于桂华、谭凤云、吴旭姝等十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构陷迫害她们的所谓“案子”都到了法院阶段,其中几人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底被非法开庭,国保警察等在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径被当庭揭穿。七台河市公检法相关人员现在骑虎难下。有些明白了真相的公检法人员说:“放着社会上那么多大案、要案不抓,专门抓这些老弱病残的法轮功,现在不光王静的身体非常危险,吴旭姝也很危险”,“他们不是不开庭了,是根本就开不了庭了,这些公诉人和法官根本就说不过律师。”
张桂荣家被抄后 |
张桂荣老太太被绑架后,警察故意不让张桂荣在家时抄家、借机盗窃,并刑讯逼供等,家属向各级部门控告,律师通过事后调查得知后曾向法院、检察院递交了五份材料《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辩护律师法律意见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以及《家属的举报信》及《律师的意见书》,均无回音。公检法人员本来想按照政法委610的授意,走个程序敷衍了事,但惧怕当庭丑态百出无法推进庭审,为能快速推进庭审、草草结案,通知律师在开庭的前一天下午,去桃山法院开庭前会议进行谈判。
第一次庭前会议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多,桃山区法院刑庭庭长金兴峰给张桂荣的代理律师电话,让律师去桃山法院看抄家视频同时开庭前会议。审判员金兴峰、周鹭荻(女)、王新华(女);公诉人高馨艳、吴琼、抄家时涉嫌盗窃的桃南派出所警察曲龙、李鑫等,和当事人张桂荣、代理律师一起看了提审张桂荣的录像,法院违法并未出示抄家视频。
律师在提审录像中得知张桂荣被绑架当天从早上七点四十五分一直到晚上十点多被送到看守所前的十四个多小时里,被连续提审折磨。整个过程没给张桂荣吃饭、喝水,而且整个提审过程中警察反复连续的疯狂谩骂、侮辱、威胁、引诱、逼迫当事人“认罪”。律师当即向在场法官、公诉人和派出所警察严肃指出:你们这是典型的车轮战术、疲劳审讯、刑讯逼供。公诉人有意袒护涉案警察竟无耻的说:你这么说不合适,是张桂荣自己没有要求吃饭喝水,可还让张桂荣解手了呢……。因法官、公诉人包庇涉案警察的盗窃行为不给律师提供抄家视频,在律师强烈要求下,法官只好同意第二天(二十九日)开庭时,由法院当庭传唤参与抄家的涉案警察曲龙、李鑫等四个警察出庭接受律师的询问和指证,自辩清白。
第一次非法庭审
桃山区法院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桃山区法院第一次对六十四岁花甲老人张桂荣非法庭审,在法庭现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610”主任毕树庆嚣张跋扈、毫不隐讳的叫喊:“我们就是要用零口供,把这一系列案件办成铁案。”公诉人高馨艳得知被告人有证人要当庭作证,从休息室追出来气急败坏的追问证人:“何人作证?作什么证?证实什么?为何作证?”。被律师当即予以制止道:“申请当庭作证是每个知情公民的法定权利,到法庭上你就知道作证内容了”。
毕树庆 |
张桂荣本人和代理律师一起要求公诉人回避,理由是:公诉人涉嫌包庇借抄家之机盗走张桂荣家中一万两千元现金和私人物品的盗窃涉嫌警察,警察偷盗被当庭揭露他们非常难堪,以及之前律师向检察院法院各部门提交的五份材料置之不理。经过当事人和律师的据理力争使庭审未能进行。
桃山区法院在610政法委书记张春雷、郑春桥的操控下,让张桂荣及其家属辞退律师,对律师说:“这官司(给法轮功)打下去也没有什么结果,这样你也挣不到钱,你挣完钱你就走呗,要不你下次还得来。”律师说:“那就把张桂荣放了呗。”法官马上说:“那不归我管,我们就管开完庭,走完成程序报到上面就完事了。”使尽了下三滥的手段阻止律师做无罪辩护,对代理律师软硬兼施让律师放弃代理,政法委还卑鄙的串通律师所辖的司法厅和律师事务所给律师施加压力。
家属将警察盗窃的违法行为分别控告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纪检委、法院检察院、最高检察院。610、国保又在看守所安插了卧底,号称九天玄女(叫张玉萍)和张桂荣“关押”在一个监室,“九天玄女”经常被“提审”给公安通风报信。此人,她自称可以看到另外空间,可以上天入地,直接有人吹捧该人,继续装设弄鬼、妖言惑众,丑态百出妄图把警察偷盗的赃款退回,来阻止家属继续上告逃脱追责。声称看到警察盗走的钱已经送回张桂荣家中某处,并让家属立即取回……。并和张桂荣说:你开庭时变通变通说不练了不就释放了吗……。
第二次庭前会议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九点,张桂荣的代理律师应邀去桃山法院开庭前会议,法警要对律师进行案检,律师拒绝。法官金星峰从楼上下来后,律师说:“上一次我来复印卷宗时,你们的安检人员在我全身上上下下的摸索一遍(搜身),捏吧我,很不成体统很不像话,我不接受。“并当即递交了一份拒绝安检的“严正声明”。金星峰在大厅北侧的走廊过道上和律师隔着警戒线进行戏曲性开始了很特别的半小时的庭前会议(律师在警戒线的外面,法官在警戒线的里面),金星峰拿着一大堆的照片和一大塑料袋子的八千多元零钱(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的,也有一打一百面额三千多元),带到庭前会议现场(法庭北侧的过道走廊)让律师确认,说:“钱都在这呢,有带字的有没带字的,你看看就行了在法庭上就不要质证了。”律师说:“既然是物证就应该拿到庭上当庭质证的。(本来他们想捞取政治资本觉得抄出扣押的东西越多越好,特别是一些钱物还能偷盗私分。)”法官金星峰的表情非常不自然,语气非常缓和的甚至有些央求的和律师说:“抓紧时间,庭审完了好马上下判决,尽量把案子了了,明天能庭审完就庭审完,你看某某那么难的案子一上午就开完了,“商量”的说:你就别坚持了,开庭时差不多就行了吧。“
一月九日下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张桂荣,得知张桂荣没有接到开庭通知书。法律规定在开庭之前应该提前三天给当事人张桂荣送达开庭通知。会见时张桂荣对律师说:“为什么不给我开庭通知书,这是不正常的,这是法院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我合法诉讼权的重要组成。”律师惊讶于六十三岁没多少文化的老太太,经历了这么大的劫难没有被压倒反而能总结出这些专业人员具备的经验说出如此专业的术语。张桂荣一再表示开庭时如果看不到律师到庭拒绝开庭。
第二次非法庭审流产
一月十日上午八点五十分,张桂荣的代理律师到达桃山区法院准备开庭。八点五十五分律师接到法官金星峰的电话通知:开庭地点临时变更在看守所。律师说:临时变更在看守所里开庭,明确违反审判公开原则。
律师马上打车赶往看守所,法警队队长(三十五岁左右)看到律师进入看守所,就对律师说要对律师安检。律师因当即拒绝,在看守所门厅一直依法交涉到九点三十分等待到九点五十分时,律师看到法院人员陆续离开法庭往出走。九点五十五分时律师上前迎着离开法庭往出走的法官金星峰,金星峰说:开(庭)不下去了,不开了。随后律师要会见张桂荣,看守所对律师说:都已经完事了,张桂荣已经被送回监号了。因律师没带会见手续只好回宾馆去取,下午再去看守所会见时,看守所想尽办法阻止律师会见告知:下午武警及看守所年检检查,律师一律不予会见。下次如要再会见张桂荣,要提前四十八小时电话预约,同时要经过桃山区法院电话同意。
一月十八日上午律师去会见张桂荣时得知于一月十三日已经对张桂荣强行开了黑庭,欺骗张桂荣说:律师已经被法院给辞退了。
审判长周璐迪 |
审判员金星峰 |
公诉人吴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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