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原天津市鑫亚纺织厂职工张荣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遭受种种折磨。张荣女士被迫流亡美国。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张荣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被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下是张荣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法轮功(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由李洪志先生传出,从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仅仅七年的时间,在中国大陆就有上亿人修炼,用师父教导的“真、善、忍”衡量自己,约束自己,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身体健康,对稳定社会,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我是受益者中的一个,在修炼前,精神衰弱,还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医学上俗称慢性癌症,天津大小医院跑遍了,中西药,各种偏方,各种治疗都没治好。一九九四年我有幸听了我们师父讲法,炼了几天功,折磨我十四年的“慢性癌症”不翼而飞,省下了很多医药费,给国家减轻了负担。
然而被告人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妒忌以及对修炼人数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权力,凌驾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迫害,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足马力,对法轮功及创始人进行诽谤、诬陷,将亿万向善的民众以及家人卷入了这场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其它方式迫害致死。
被告人江泽民对法轮功群体实施群体灭绝政策,导致我遭受如下迫害:
(一)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至二零零一年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我去北京国家信访办,想说明我们的心声,刚到北京天安门被北京警察拦截到北京的派出所,非法拘留到半夜,并通知我当地的派出所: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派出所将我押回。派出所所长苑春光,警长姓王,问我还炼吗?还去北京吗?我坚持说这都不是我的错,公民有上访的权利。
为了逼迫我放弃修炼,派出所将我厂的四位领导找来,说让我签字就能放我出去,我坚持不签。随后就把我送到天津市河西看守所,我拒绝背监规,在板上打坐,此时监室几个人轮番扳我腿,扳不动,叫来四个男警察保卫抬出去,扔在一间一米多宽的禁闭室,并戴上手铐脚镣。脚镣和手铐都是固定在木板上,整个人曲形,不能伸,使用酷刑折磨我。我绝食抗议,看守所所长赵素海带着四、五个青年警察,用绳子把我绑在椅子上,四个人摁住,有一个人在后面拽头发,拿一个铁铮子撬嘴(扩张的),用自行车打气管子,强行野蛮的往嘴里插,下到胃里来回搅和,上下来回串,拔出来带着鲜血和胃液,滴在地上让我看,然后又重复,淫笑着问我吃饭吗?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
在禁闭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被铐着,二月份的天气,没有铺盖,没有暖气,铐了我八天,来例假了没有任何东西,血把木板染了,我大声呼叫才把手铐和脚镣分开。
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派出所非法劳教我一年,地点是大港女子劳教所。在这期间,我单位张亮、张伟(厂长)怕影响他们,在没通知我和家属的情况下,擅自解雇我这个已经有三十年工龄的老员工,并且没有给任何经济补偿。更让我痛心的是,由于被迫害,在我父亲病危时,我都未见父亲一面。
(二)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非法判刑四年零二天
二零零一年傍晚左右,我快到家的小区门,被十几个便衣警察包围,片警赵勇给我介绍:“这位是新来的所长吕占忠,跟我们走一趟一会儿就回来。”我说家没人,孩子回来没饭吃,我给孩子留个条子。这时这些人一起围上来挤着我往警车上走,把我的手包、自行车抢走。
警察把我劫持到天津河西挂甲寺派出所,把我绑在铁椅子上,警长张默和刘涛以及吕占忠对我刑讯逼供,熬了我四天四夜不让合眼。吕占忠左右开弓打我脸,两个警长用皮鞋猛击我大腿,用拳头打,导致我鼻子、嘴出血,整个大腿以上都是黑青色,根本站不起来。
酷刑演示:铁椅子 |
本来在十一月二十一号被绑架的,非法关押了四天四夜,警察用酷刑折磨我,想让我供出其他的人。派出所为了掩饰对我犯下的罪证,在拘留证明上却写着二十三号,强行将四天非法关押变成两天,掩盖他们超期关押、知法犯法的行为。送到天津市河西看守所的时候,为我体检的工作人员看到我的腿呈现出黑青色,惊叫了起来。
看守所里面人多,炕板上,地下睡满了人都得侧身躺,我腿碰不得,钻心疼,两个晚上都睡不着觉。我冲着监视器喊:我抗议,这不是人呆的地方。转天又给我转移到了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查体时看守所说不收,说人都这样了还给送来。在河西区看守所所长赵素海,河西挂甲寺派出所警长的授意下,我被劫持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在此期间,警察还非法抓捕了我的女儿,非法拘留了一天进行恐吓威胁,使家人受到了精神的摧残。
我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二十个月,超期关押了近两年,后来被送往天津市西青区女子监狱,在那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对不转化的学员,管教派出两个包夹,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这些包夹都是在监狱里最坏,最恶的人。上厕所、喝水、吃饭、洗澡,一切都受到限制,连最基本的牢饭都不让吃。只给馒头,长此下去,导致大便干燥。在监区里,叫我三挺一瞪,腰挺直,背挺直,腿脚笔直,睁眼看前方,两腿夹一张纸,一旦纸掉了,就会遭到包夹的辱骂殴打。从每天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一点一直如此,坐在不透气的塑料板凳上,痛苦不堪。监室张玉兰就是这样被迫害的下半身失去知觉,眼睛看不清东西。我的臀部也长出了水泡,与内裤粘连,上厕所,洗澡等于扒了一层皮,坐如针扎,心如刀绞。到现在,臀部的烙印还一直存在。
在这四年期间,我一直向天津法院,政法委递交挂甲寺派出所刑讯逼供的控告信,但是却石沉大海,法院对我遭受的非法折磨不闻不问,置之不理。
(三)再次绑架、劳教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发真相资料,被天津市河东区唐口派出所绑架,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十三天,身体出现了肾功能衰竭,然后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在北京奥运会之前,天津南开分局、河东唐家口派出所的警察在我住的小区蹲坑。上午八点左右我到菜市场买菜,刚要出菜市场,上来两个便衣,一个抢自行车,一个拽着我上车,开到我家门口,十多个人抄家,把我师父的法像、香炉抢走,还有一本大法书。在此期间没出示任何搜查证,然后把我带到天津市南开分局。
当天夜里我被劫持到天津市南开拘留所。刘德茂是这个拘留所的所长,我又开始绝食抗议,他们就开始强行灌食,第一天是从鼻子里灌食(鼻饲),后来就是从嘴里灌食。刘在旁边不断骂,一直给我戴着手铐脚镣。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几天后我又被非法送到天津女子劳教所。我继续绝食抗议,张春燕是劳教所大队长,指使狱医每天给我灌食两次,导致我血压忽高忽低,脑缺血,心肌缺血,每周还要去大港医院抽血。后来人瘦的连血管都细了,扁了,针扎不进去了。医生都着急了。后来身体情况越来越差,走不了两步,心脏跳的要蹦出来,晕过去一次。
十二月五日,张春燕把我叫到她办公室,说一会儿你女儿来接你,你回家必须每星期写一份思想汇报,我告诉她,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对我的迫害,我不会苟且偷生,正说着晕倒在地上。等我醒来已经在天津大港医院急救了,夜里给拉到高危病房打吊针。五天之后叫我女儿把我接走,给了我一个教养人员准假证明,只有六天假期。证明上说我患了QT综合症,在五年之内都属于危险期。
回到家也得不到安宁,三天两头,警察都来砸门,骚扰,导致我和家人的精神遭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四)其它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天津河西区挂甲寺派出所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抄家抢走空白磁带数盘。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卦甲寺将我女儿非法绑架了一夜,并非法抄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天津市河东区唐口派出所抄家,抢走我的大法书数本。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天津市南开分局,街道居委会十八人抄家,抢走一个香炉、一本大法书、五十多元现金。上述所有抄家都没有任何凭证,所有东西都未归还。
多次的现实残酷迫害,使我被迫流亡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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