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邯郸市肥乡区法院非法开庭,对栗从春、李明涛、申有亮、万梅花、罗金玉、王英茹六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宣判。
栗从春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五千;
李明涛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千;
申有亮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千;
万梅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
罗金玉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
王英茹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
栗从春、申有亮、李明涛、王英如四名法轮功学员对肥乡区法院判决不服,上诉到邯郸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栗从春等六人的案子已移送到中院。
十七日上午家属到中院见到了本案主审法官--邢二庭胡海军,家属向胡海军简单陈述了修炼法轮功的合法;肥乡开庭两次殴打律师、剥夺律师辩护权等犯罪行径;提交了律师及亲友的辩护词;转交了律师给法官的一些资料。
二月四日上午,家属递交了亲友辩护人申请,这次没有见到胡海军本人,是书记员代收的。家属要求会见和阅卷。胡海军回复:阅卷改日通知。
邯郸市中院和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电话: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6267001、6267007(值)、6267291(传)
院长赵增国:6267169、15903206666
副书记、副院长李明生:6267188、13931029888
王军:6267166、13903105656
副院长赵万举:6267077、18131096677
张继红:6267066、13393008666
执行局长史辉:6267068、18903100199
政治部主任贾在峰:6267089、13315063999
纪检组长康运军:6267298、13703109568
党组成员杨士远:6267108、15832099666
审委会专委邵恩有:6267371、18031031999
办公室主任李贵臣:6267320、15930026826
栗从春等六人上诉案:
主管法官是邢二庭胡海军,手机:18131096298,办公室电话:6267380
地址:人民东路555号,邮编:056008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8105511、2990108(值)、8105522、8105533(传)
代检察长张尚震:6086789、18830006789
副书记、副检察长贾春梅:8109990、13903207249
副检察长吕增军:8107111、18603100001
阴晓光:8109997、13931060999
孙保卫:8109866、18931066677
调研员孔令兵:8109806、13832089966
副检察长李书文:8105288、15833036966
反贪局长王爱民:8106058、13932019666
纪检组长艾华:8106400、13603208988
政治部主任顾香玲:8109992、13930082299
反渎局长韩双军:2990701、18832000111
办公室主任张自有:8105699、13313300669
地址:人民东路396号,邮编:056002
肥乡县公检法
公安局局长潘纪强:8557801、13903100180
公安局政委尚庆武:8557802、13703201099
检察院检察长王磊:8566066、13513309888
法院院长李保雷:8902888、1393002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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