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师父说:“你们的路啊,我想大家已经看到了,其实是很窄的。你稍微走偏一点,你就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只有一条非常正的路我们能走,偏一点都不行,因为那是历史要求的,那是未来宇宙众生生命所要求的。未来宇宙不能因为大家在正法中有漏而出现一点点偏差,所以大家自身在证实法中走好所有的每一步都是很重要的。”[1]
我们每一个大法弟子从修炼一开始,直到今天,证实大法、救度众生都贯穿在我们生活的每个环节中,面对中共动用历史上最邪恶的整人手段迫害我们修心向善的修炼人,我们也问过自己,未来的路在哪里?正是因为凭着长期修出来的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让我们闯过了重重难关,路虽崎岖,狭窄、充满荆棘,因为我们坚信师父,走过来了,越走越宽。
一、大忙人有了轻松的工作
我是一名临床医生,基层医院面向农村,工作量多,风险大,每天上班就象上战场,由于民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为了避免医疗纠纷,我们工作起来如履薄冰,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常常缺少睡眠,疲惫不堪,没有精力管家,顾不上孩子,我们习以为常。
一九九六年新年过后,经同事介绍,我在百忙中拜读了《转法轮》,真、善、忍的法理让我折服,人生有了航标,我决心跟随师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修炼人。几天后,我的妇科病、过敏性哮喘、关节病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我更加努力地修自己,经常早起参加晨炼,虽少睡觉了,却满身轻松,有使不完的劲儿,生活变的乐观、开朗,宽容大度,脸上充满了开心的笑容,工作效率大大的提高。
那时,每天4:30-6:30到公园炼功,然后飞速赶回家做饭,送孩子上学,再去上班。碰上值中午班,又有县城炼功洪法活动,我会利用交接班吃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骑自行车快速到洪法现场,向路人介绍大法,有时辅导新学员炼功,十一点十五分,到街上买点饭,匆匆去接中午班。我也挤时间参加晚上学法小组,那个环境能熔炼人,提高快。
我常常叹息时间的宝贵,向往有个轻松的工作。可是,医院培养一位具有专业能力,能独当一面的临床大夫,需要五至十年的时间,还花钱送我们到大医院進修,我的几个老同事在临床一线值夜班直到五十二周岁,想退出一线工作,简直是奢想。我又不能走后门,搞不正之风,现在不给当官的送礼、送钱,想办点儿事儿,很难。
我从不说谎开始,总是笑盈盈地为病人服务,站在病人的角度想,我在医生这个阶层如何体现出修炼人的心性。面对视钱如命的农民病人,我要遵守医院的收费制度,我让病人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只要能治病,我用最便宜的药,因为便宜药没有提成,我曾被领导和同事排挤,我无数次的拒收病人给我送礼、送钱,也曾多次拿出自己的工资为交不起手术费的病人交费。
记得一九九七年,一位五十多岁失去丈夫的母亲,有两位上高中的儿子,我看完病让其做个小手术,她因交不上五十二元钱而落泪,我摸摸口袋,钱够了,帮她交上后,为其做了小手术。第二天,财务科长告诉我说:“昨天有个老太太到院长办公室说你了。”我心中一怔,是不是我做得不好被告了。当知道病人是感动得找院长表扬我时,我淡淡一笑。
二零零零年夏天,一位外地病人将两千多元钱装在西服口袋里,挂在输液架子上,晚上被盗。第二天,我查房到该病人处,病人和家属苦诉这事儿,说连吃饭钱都没了。我随手摸到口袋里仅有的一百元送给她,让她买点饭及生活用品。过了几天,该病人找到院长,说明此事,要还钱,却不知我姓啥,院长一口咬定,一定是某某大夫。当辗转找到我后,我说:“没什么。”也曾有一次护理部主任找到我,说:“有人还你钱。”我记不得了。她说:“病人住院钱不够都交住院处了,急需现钱到门诊取药,你给的二十元钱。”这样的事我常做,也就不知是否是我的钱了。
我是修炼人,要求自己做个好医生,除了高尚的品德外,更应该有高超的医术,我认真学习技术,加上严谨的工作态度,真正替病人着想,我的工作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曾被私下里定为重点培养对象,我更得到医院同事的好评,他们有亲戚、朋友病人愿意找我看。
记得我科里有名护士长,在亲戚病人出院时,医生因病人尿常规示蛋白3+,给开了七付中药,她觉的病人的症状与化验结果不符,找到我,我亲自给病人清洗外阴后,再留中段尿,结果尿常归正常,她非常气愤又感激地扔掉了怀里抱着的这七付中药,因为中药没法退药。
一九九八年,我的上级大夫的朋友是老干部局局长,他的儿媳要做手术,上级大夫知道我進修回来做某手术有新技术,便让我主刀,这位局长夫人术前给我送礼,当手术顺利完成,病人出院前,我给病人送补品时,局长夫人说,某某大夫,你真精神病!是啊!这出乎他们意料,我告诉他们:“我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后,大法突遭江氏集团打压,这如当头一棒,沐浴大法,沉浸在修炼的幸福中的我,曾三次進京上访,被六次非法关押。我是当地法轮功辅导站主要负责人之一,是政府公安的迫害对象。我开始讲大法真相,我与同修配合,写了很多真相信,到市政府找市长,人大主任,统战部长,老干部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信访局等局长,同修还打听到市委书记的住处,将真相信亲自递交给市委书记夫人,我们诚恳的态度和真诚的陈述让夫人感动,她一再表示,一定将信交给市委书记。只要我们能找到的就亲自讲,找不到的就将信交给秘书。
九九年前,当地曾举办一次四千多人的修炼心得交流大会,两次大型炼功洪法活动,我们都请公安局、宣传部等部门领导参加,给他们洪扬大法,使当地修炼环境开创得很好,大法弟子们曾被公安局,喻为“一群素质最好的人”,向上级公安局汇报。当地高官大法弟子给县人大主任洪扬过大法,该人大主任接到我们亲自赠送的大法书籍,曾找到医院办公室主任联系大法弟子为他教功,遗憾的是,这场迫害让他销声匿迹。
二零零零年底,我被提拔当了科副主任,不用值夜班,往往只需要制定病人的治疗方案,轻松了许多。但晚上常常需要到医院抢救病人,依然影响炼功、发正念。我正视师父给我安排的工作环境,顺其自然,利用工作之便,救度了许多社会各阶层的人,其中不乏政府干部、公、检、法干部及各个利益阶层。
我悟到:我今天有如此好的工作,师父就是让我救这部份人的。我的业务技术在当地小有名气,我提醒自己不要证实自己,是大法的超常。连政府、公安的迫害者也带着家属找我治病,这不是救度他们的好机会吗?我牢记使命,尽量不错过机会。
二零零七年春天,我被安排到一个非常轻松的岗位上上班,这一年,我除了自己做三件事外,还参与了当地的协调工作。二零零八年,我被意外的调离了临床工作,做医院的管理工作。那里的工作非常轻松、自由,奖金还多,是常人需要花钱走后门才能得到的工作。从此,我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做好三件事,在这个岗位上,我面向全院职工,救度的面更广了。这是做梦也没敢想的美差,这也是正法的需要。谢谢师父!
二、救人的路越走越宽
诉江后大约一个多月,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单位开始上门骚扰,我们事先与诉江的大法弟子交流了正念应对上门的人。我被单位上司找到,让我填写“滥诉,诬告”表格,我的科主任被政工科指使。听我经常讲大法真相的主任很为难地找我,我首先问她:“我的工作干得怎样?”她说:“我对你的工作非常满意,我们工作配合的很好。”我说:“作为科主任,你管好工作就行了。我要起诉谁,这是我作为中国公民的权利,信仰也是我的自由,相反,谁要干涉我是犯罪的。我学法轮功做好人,十六年来,我遭受了多少屈辱,你是非常清楚的,我们是好同事,好朋友,你很善良,不要被利用,让江泽民将我们变成对立面。”她说:“是上面让做的。”我说:“你可以告诉他们你只管我的工作,别的不管,否则,我今天告江泽民,明天,我将迫害者一同上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今天的党中央是两个声音,你听谁的?新政府要求执法者终身追责,你愿意跟随江魔头堵死后路吗?我从不诬告谁,更不滥诉,我要利用中国的现行法律堂堂正正的将坏人告上法庭,伸张正义,我要一告到底。”科主任立即到政工科说不管这事儿了。随即,一位副局级干部找我,她的婆婆就修大法,全家人早就做了三退,明白真相,我的一席义正辞严的话,让她赶紧推开办公室的门,说:“好好,我知道了。”
以前,虽然向很多同事讲过真相,劝三退,但有人不听,还看不起我,常常有一种压抑感。诉江后,我走起路来,昂首挺胸,讲起真相坦坦荡荡,那种压抑感消失遁形,从未有过的轻松,如破壳而出,我还引导家人、同事、朋友及世人化名举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至今,医院里已有二百五、六十人明白了大法真相,做了三退,七十多名大小官儿都听我讲过真相,多数选择了三退保平安。连医院周围做买卖的多数人也选择了平安的未来。现在他们有的花真相币,有的将真相台历放在办公室,有的参与发大法真相资料,多数人将看完的真相资料传出去,常念九字吉言,他们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福报。
例一。现四十多岁的同事甲,膀胱三角处患肿瘤,此处肿瘤99%以上是恶性,她却离奇地确诊为良性,摘除后,一切恢复。现在,已怀孕七个多月,要生第二胎了。
例二。曾因上小学的女儿反复抽风,无药可治后找到我的一位护士长,全家诚念九字吉言,将大法真相挂历及护身符放在家里最醒目的位置上,从此以后,女儿痊愈,未再复发,后来,没有复习便上场参加职称考试的她,反复诚念,却意外过关。
例三。半月前,遇到一对医生夫妻散步,我与其讲真相,她说:“我认识你和某大夫学法轮功,从你俩身上,我就知道,法轮大法好。十年前,某大夫告诉我大法真相,劝我三退后,奇迹发生了,我多年头脑昏沉难受,做CT、脑电图也看不出来病,三退后,我的脑袋前面好象一下子开了两扇大门,再也不难受了,她丈夫也表示非常明白大法好。”
前几天,听说县城另一医院政工科又在调查大法弟子住处,我问办公室的两位主任同事,如果有人问你们怎么办?她俩脱口而出:“不知道。”那位老主任说:“人家天天来上班,我们不知道谁住哪儿!”我问:“等问我的电话号码呢?”老主任说:“将已停机的那个告诉他们。”昨天这位老主任出去买东西时还问我换了一百元真相零钱。
随着大法真相深入人心,大陆民众逐渐觉醒,放下人心,紧跟师父走正路,路很窄,却越走越宽。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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