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打着国家法律的幌子,为达到诬告陷害张桂荣的目的,在外界不知情的前提下,不通知律师和家属,在看守所对张桂荣强行非法开庭。张桂荣被非法判三年半,罚金3000元。
辩护律师至今没有接到张桂荣的判决书。律师明明未到庭,但判决书却违背事实公然写着:“张桂荣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而判决书的正文部份只有张桂荣的辩护,却没有律师的辩护观点(判决书里面既然有代理律师到庭诉讼就应该有律师的辩护观点和意见)。
公检法部门表面启动起诉、庭审等法律程序,背后却一切听命于政法委“610”的指使。整个过程是先抓捕后搜集证据,先起诉后捏造材料,先定罪后开庭。
为防止律师的介入,公检法设置了层层阻碍和阻挠,如禁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强行对律师安检侮辱;撒谎离间律师和当事人的委托关系……
但张桂荣和辩护律师毫不退缩,坚决抗争,严格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几经较量,公检法丑态百出,实在无法愚弄下去,法院为能快速推进庭审,草草结案。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律师拒绝非法的“安检”而未能开庭,令人震惊的是在时隔两天的一月十三号桃山法院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在看守所对张桂荣强行开庭。
张桂荣,女、六十四岁。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母亲节被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派出所曲龙等绑架,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多的十四个小时的审讯中,被警察连续折磨,疯狂谩骂、反复侮辱、威胁、引诱当事人“认罪”。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张兰君、于桂华、高运山等四人在铁山乡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
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毕树庆将此事上报到黑龙江省,并设立所谓“专案组”,欲以迫害法轮功来捞取政治资本,并在五月八日母亲节,又绑架了十二位法轮功学员。
至今张桂荣、于桂华、谭凤云、吴旭姝、李葆华、赵春阳、张兰君、王元菊八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有五位已被非法庭审判决,其中张桂荣被三次非法庭审。
第一次开庭及庭前会议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多,在桃山区法院,张桂荣的代理律师参与了庭前会议,法院拒绝出示抄家视频,只播放审讯录像,录像中显示:连续十四个小时的审讯中,张桂荣滴水未进,却遭反复凌辱、谩骂与摧残。致使张桂荣精神几近崩溃。
抄家时张桂荣丢失一万二千元现金,抄家警察曲龙、李鑫为盗窃嫌疑人,法院不能提供抄家录像,在律师强烈要求下,法官只好同意第二天(二十九日)开庭时,由法院当庭传唤参与抄家的涉案警察曲龙、李鑫等四个警察出庭接受律师的询问和指证,自辩清白。
案件在检察院阶段时,律师曾先后给检察院公诉人、法院法官等邮寄“举报信”、“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五份材料,均如泥牛入海,毫无声响。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桃山区法院第一次对六十四岁花甲老人张桂荣非法庭审。张桂荣身体虚弱,两名医护人员随时待命抢救。
张桂荣和律师对检方的不作为及涉嫌包庇盗窃警察之事申请公诉人回避,法官、公诉人等不知所措,至下午二时许,法庭宣布休庭。第一次庭审不了了之。
在法庭现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610”主任毕树庆嚣张跋扈、毫不隐讳地咆哮:“我们就是要用零口供,把这一系列案件办成铁案。”
公诉人高馨艳得知被告人有证人要当庭作证,气急败坏,完全不顾“申请当庭作证是每个知情公民的法定权”这一法律规定,泼妇骂街式的向证人大吼大叫。
桃山区法院在“610”政法委书记张春雷、郑春桥的操控下,挑拨离间,让张桂荣及其家属辞退律师,对代理律师则软硬兼施让其放弃代理。
政法委还卑鄙的串通律师所辖的司法厅和律师事务所给律师施加压力,哄律师说:“这官司(给法轮功)打下去也没有什么结果,这样你也挣不到钱,你挣完钱你就走呗。”
当律师谈及张桂荣应该无罪释放时,法官马上说:“那不归我管,我们就管开完庭,走完成程序报到上面就完事了。”
家属将警察盗窃的违法行为分别控告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纪检委、法院、检察院、最高检察院。
“610”、国保为掩盖警察盗窃行为强行推进非法庭审,又在看守所安插了卧底张玉萍,号称“九天玄女”和张桂荣“共处一室”,她自称可以看到另外空间,可以上天入地,声称看到警察盗走的钱已经送回张桂荣家中某处,并让家属立即取回……妄图把警察偷盗的赃款悄声退回,抹杀警察偷盗罪行。
第二次庭审和庭前会议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桃山区法院预计对张桂荣第二次非法庭审,要求律师在一月九日上午去法院开庭前会议。
法院执意对律师强行安检,这一无理要求遭到律师的强烈反对,戏剧性的一幕开始了。在法院大厅的走廊过道上,隔着警戒线开始了律师和刑庭长金星峰两人半小时的庭前会议(律师在警戒线的外面,法官在警戒线的里面)。
由于政法委串通了律师所辖的司法厅和律师事务所共同给律师施加压力,法院认为律师在压力面前会放弃对当事人的无罪辩护,也不会揪住盗窃案不放。
法官金星峰拿着一大堆的照片和一大塑料袋子的各种面值的八千多元纸币(抄家时抄走的,在扣押清单并未随案移交,想留着私分),交代说:“钱都在这呢,有带字的有没带字的,你看看就行了,在法庭上就不要质证了(指警察的盗窃罪行)。甚至有些央求的和律师说:“抓紧时间庭审完好下判决,你就别坚持了,开庭时差不多就行了吧。”遭律师拒绝。
一月九日下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张桂荣,得知张桂荣并没有接到开庭通知书。法律规定在开庭之前应该提前三天给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桃山区法院对张桂荣第二次非法庭审,可当代理律师九点到达法院准备出庭时,突然接到桃山法院刑庭金星峰的电话,通知开庭地点临时变更在看守所。
律师当即指出:这是在违反审判公开原则。后律师只好打出租车到达看守所,却被警号为231157的法警阻拦,并要求对律师进行安检,被律师断然拒绝。
随后,审判长周鹭荻、法官金星峰、王春丽合议庭三人及多个随从人员涌入门厅,仍然坚持只对辩护人安检,律师将《拒绝非法安检》的严正声明交给合议庭并要求书面答复时,被无理回绝,律师没能进入法庭。
张桂荣因没见到律师拒绝开庭。至此,庭审未能进行,第二次开庭未遂。
辩护律师下午随即去会见张桂荣,看守所以年终考评为由不让会见。声称:下次会见时需要法院允许,还要提前48小时预约。
强行开黑庭 四处行骗
令人震惊的是,一月十八日,当代理律师再次去看守所会见张桂荣得知:桃山区法院为陷害张桂荣,执法犯法,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外界不知情的前提下,剥夺张桂荣的一切诉讼权利,于桃山区看守所内秘密开黑庭。
虽然张桂荣没看见律师和家属到庭便当庭提出强烈抗议,但他们竟然无视法律、明目张胆的、肆无忌惮的草草开庭结案。
张桂荣对律师说:13号在法庭上合议庭人员多次欺骗她说:律师已经不为她辩护(代理)了,法院已经解除了律师的辩护权,另行聘请其他律师辩护吧。
张桂荣当庭质问法官和公诉人:今天开庭你们为什么不让律师进庭,你们肯定做手脚、做文章了。
公诉人骗张桂荣说:你的辩护律师不敢接受安检不进庭,已经回上海了。
当张桂荣要求和律师通电话时,他们谎称律师已经关机不接电话了。
审判长周璐迪说:律师进庭一点用都没有。无罪辩护,越辩越有罪。
桃山法院因忌惮律师的专业辩护阻碍非法庭审,反向律师事务所及所辖司法局诬告律师没有履行辩护职责。
张桂荣对公诉人说:“我提出的问题没有解答为什么开庭?我家一万多元钱和存折都没了,家里很多东西都丢了,这次开庭为什么只字不提?
负有不可推托的检察监督责任的公诉人高馨艳竟然说:你和管教说,让管教找监管。并说:你和审判长说去。
审判长周鹭迪包庇推诿的说:你这个问题不属于开庭范围内的,和我说不着。案子归公安局管,你应该和公安局说。
张桂荣说:怎么说不着呢,扣押清单里没有。我上哪去找公安局(被关押在看守所),就得找你们说,钱那么多,和我这本来就是一个案子。
张桂荣已经上诉到七台河中级法院。
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610毕树庆:13946550880、13314640880、8297021(办)
七台河市现任政法委书记张建伟:0464-8661285(办)、8285285(宅)、13904671285
七台河市610副主任张春雷:8278709(办)、13846415709
七台河市610副主任郑春桥:8260417(办)、8279417(宅)、13504887000
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长)周璐迪
刑庭(审判员)金星峰:046-8303902、18004640325
审判员:王新华
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姜林
公诉人:高馨艳
公诉人:吴琼
七台河市桃山区派出所
所长王岩峰
办案警察曲龙
李鑫
七台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监督队长刘振兴:13946536072
七台河市监管支队队长王敏:133393270
看守所
所长张东来:13946530095
副所长张剑锋:13945597891
副所长郇晶:1394658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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