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崔玉桃被冤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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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法院对大同市矿区法轮功学员崔玉桃非法庭审后,非法冤判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法院对崔玉桃非法开庭审理,通知家属在一楼一号法庭,但是电子屏幕上是二楼二号法庭,并且楼道上有很多法警把守着,不能随便上楼。崔玉桃的家属只被允许进三个人。进去后看到旁听的都已经坐满了。

上午十点审判长让崔玉桃上庭,在人没有进来的情况下,家属已经听到了铁链子的声音非常响。崔玉桃精神状态不好,走路非常吃力,戴着连在一起的脚镣和手铐。法警要求崔玉桃坐到了专门为犯人制做的很恐怖的一个铁椅子上面。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这个时候同时被非法庭审的另一位当事人的律师强烈要求解除械具,法警给崔玉桃取下了手铐,脚镣还戴着,给崔玉桃取下手铐后,又把崔玉桃的手铐在了她坐的那个铁椅子上面的二个定在胸前的木板上的二个铁环中,这个时候崔玉桃的律师强烈抗议,你们这样不叫解除械具,而是加重械具。我要求你们文明执法。

法庭上没有任何人回应,而是审判长庄桂珍象没有听到一样在问你们有要求回避的人吗,崔玉桃的女儿要求公诉人张瑾瑜回避,崔玉桃的律师说出要求回避的理由,并且递交了回避书。

另一位当事人的律师也提出回避,要求另一位公诉人回避,理由是起诉书上面没有这个公诉人的名字,强烈要求回避,审判长这时候宣布休庭半小时,合议庭合议。崔玉桃又被戴上脚镣手铐被带出法庭。

合议庭合议回避无效,继续庭审。在法庭上,审判长庄桂珍对崔玉桃发问出生地址,家庭住址崔玉桃都答不上来,崔玉桃已经被迫害得神志不清。

公诉人罗列所谓证据诬告崔玉桃,并且说崔玉桃是在逃犯。崔玉桃一直在单位上班,并且是在单位被绑架走的。怎么是在逃呢?

法庭对崔玉桃量刑7—9年,这时候崔玉桃的律师问公诉人,不是说好了吗?不是说好了吗?不清楚律师在私下和法官说好了什么,没有人回答律师的发问,律师很气愤的站起来一项一项的驳斥,并且在庭上大声的讲述真相,要求对崔玉桃无罪释放。

崔玉桃自己反问公诉人信仰有罪吗,不是信仰自由吗,我所有做的都是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所作的无罪辩护参加庭审的人员都听得到。整个非法庭审过程持续七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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