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紫金县教师曾流明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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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日获悉,大约十天前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法院人员昧着良心,暗箱操作,对法轮功学员曾流明秘密冤判两年半时间,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也没有把判决书送给家属。目前,家属准备上诉。

曾流明在读华南农业大学期间因身患顽疾无法医治而走上修炼法轮大法之路,身心获得健康。毕业后安排在紫金县成人中专学校任教。自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他多次遭受严重迫害,先后被非法抄家、绑架、刑拘、开除公职、以及非法劳教三年四个月,甚至被酷刑折磨的面目皆非、生命垂危。解教后仍然长期遭受跟踪、监视、骚扰,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曾流明在租住屋遭紫金县“610”及国保警察许少松、陈铁燕,蓝塘镇派出所所长彭富豪等一伙人从租住屋强行绑架走,并被非法抄家。家中有八十岁的老母亲和一个八岁的孩子无人照看。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紫金县法院伙同紫金县检察院、紫金县“610”办(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在紫金县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曾流明进行非法庭审。辩护人葛文秀律师质问在场的所有人:曾流明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触犯了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他伤害过谁?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有犯罪行为?葛律师认为起诉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人曾流明无罪。

律师劝告在场的执法人员:“司法实践证明,我国大量冤假错案的产生,均原于程序的不公。本案最大的违法,就是无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由此直接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是‘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者不可偏废。最近,习近平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希望紫金县人民法院,排除一切干扰,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公正判决。”

整个庭审时间两个半小时左右。警察、法官不断的有意干扰,打断曾流明和葛文秀律师的讲话。因证据不足,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法院只好宣布休庭,但是拒不放人,继续关押曾流明。

休庭后,两个警察紧紧的抓着曾流明的左右手走出走廊,相距曾流明的女儿一米半左右的距离,曾流明的女儿(十六周岁)激动的大声的哭喊着爸爸,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爸爸这么好的人,只是因为学了法轮功教人怎么做好人的功法,就遭到如此迫害。

为什么要把一个仅仅信仰了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一不违法,二无犯罪的好人抓起来关押、起诉、审判?究竟是谁在违法犯罪?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创编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心性的指导原则,同时通过五套功法锻炼强身健体。法轮功自1992年5月传出后至1999年7月被非法镇压之前,在短短七年间,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独特显著效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吸引了国内上亿人修炼,并弘传至香港、台湾、亚洲、澳洲、北美、欧洲等世界各地,荣获各国政府、议会和社会团体上千项褒奖。对法轮功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修炼法轮功的学员都非常重视自己心性的提高,同化 “真善忍”。

在修炼实践中,无数人通过修炼法轮功不仅获得了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且还真正发自内心的提高了自身的道德水平。很多绝症病人通过修炼法轮功不仅疾病痊愈而且都变成了社会上的好人,变成了做事首先替他人考虑的高尚之人。

但中共和江泽民却容不下法轮功,容不下“真善忍”。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劳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善恶必报。历史就像一场大戏,“正义战胜邪恶”是永恒的主题,不管朝代如何更替,善与恶、好与坏的基本道德准则不会因人的相信与否而改变,坚守良知才是做人的真义。奉劝那些至今还在参与迫害的人,看清形势,明白真相,善恶一念间,就看你如何选择。

参与迫害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中共紫金县法院
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4号
联系联系电话:0762-7818165、7839025
审判长:张兆连
审判员:宫越思
陪审员:张金海
书记员:罗春晓
主持人:傅卓军
法院人员:许锦霞

中共紫金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0号
办公室电话:0762-7810611
许少松,宅电:0762-7830748、7982283,手机:13902633029
陈铁燕,宅电:0762-7824119,手机:13502314119
黄伟强,宅电:0762-7813382,手机:13536753338、13829339382
贺子华,宅电:0762-7820131,手机:13827870131
贺秋奇,宅电:0762-7815074,手机:13536751133
钟文辉,宅电:0762-7825705,手机:13923691705
张茂崇,宅电:0762-7817083,手机:13829339222
胡国光,宅电:0762-7820999,手机:13536752788
杨杜光,宅电:0762-7822199,手机:13827875666
李晓芬,宅电:0762-7811676,手机:13829338876

中共紫金县公安局蓝塘派出所
办公室电话:0762-7930386、7934843
彭富豪,宅电:0762-7866631,手机:13829337808

中共紫金县政法委
陈法庆,宅电:0762-7826563,手机:13923691985

中共紫金县“610”
办公室电话:0762-7819610
温素珍,办:0762-7819610,宅电:7820131,手机:13809747369(是国保大队贺子华的妻子)

中共紫金县看守所电话:0762-7822069、7830494
中共紫金县检察院
地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35号,联系电话:0762-782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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