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八两日,天津市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少臣与其他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相继被绑架,李少臣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红桥区看守所,至今已超过五个月。
当律师去看望他时,李少臣一直询问开庭的具体时间,他说等开庭时也是他向大家讲法轮大法真相的最好时间,他不理解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为何要受到打压。如果一个社会连做好人都成了犯罪,那么这样的社会岂不更可怕?
李少臣老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年逾古稀的他看起来只有五十多岁,而且已有二十年没生病吃药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少臣曾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累计冤狱刑期达六年半。
近几个月来,李少臣在看守所里边仍然坚持炼功、洪扬大法,讲述真相。经过几个月的坚持和努力,看守所里的狱警一般不怎么管他,他经常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大法的修炼和坚定无形中也影响和感染了同监室的其他在押人员。
为此,辩护律师在会见过李少臣后,又到红桥区法院了解情况,法官向律师出示了一些被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言词证据,用以证明李少臣有“违法犯罪”之处。辩护律师当即向承办法官明确提出了:法院的这种做法明显违法。既然是同修真、善、忍,因同样的事一起被抓捕,为何不在一个法院一起审理,为何分而治之,而又把彼此不利的言词证据归责在李少臣的案卷中?对此法官默认没有充分的理由,只说案件多,安全考虑。
律师感叹:不知道在一起开庭,他们又怕什么?
李少臣曾对律师表示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会认罪,因为他修炼大法,崇尚真、善、忍,他决不会说假话,他坚信法轮大法是正确的。
律师表示这样纯粹的人也能成为嫌疑犯?这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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