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口屡遭绑架 两儿一媳均被劳教

河北省雄县七旬农妇朱桂舫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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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大阴村农妇朱桂舫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一家人深受其害,大儿、大儿媳、小儿杨克辉都曾被非法拘留、劳教,丈夫杨润华曾被非法拘留四次,朱桂舫本人也曾被非法拘留,并多次遭骚扰。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当时七十四岁的朱桂舫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以下是朱桂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一家五口人遭迫害的事实:

我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我身体患有多种疾病,颈椎压迫神经,左胳膊抬不起来,头低一回再抬起头来,双眼看人看物都不清楚,经多方医治也无效果,给我生活带来非常不便与痛苦。地里的农活根本干不了。修炼法轮功后左胳膊当时就行动自如了,炼功时间不长双目也正常了。近六十岁的我能种十几亩地,是师父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和快乐的生活,我有四个儿子他们都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受益,一家人和和睦睦非常幸福。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一场厄运降临在我家头上,温馨幸福的家庭被迫害的支离破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因去北京上访,只想为大法、为师父说句公道话,被雄县政府官员绑架回雄县,被非法关押在雄县职教中心,逼迫我们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

大儿子杨喜军被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一次

我大儿子炼功前有很多坏毛病,抽烟、喝酒、玩钱,炼功后这些坏毛病都改了,知道了如何做好人了。然而迫害发生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因去北京信访局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从而被北京警察绑架,后被雄县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绑架到雄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并遭受了酷刑。冬天不给穿衣服,而且还往身上泼冷水。直到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才停手。一直被关押到二零零零年春才被放回家,又被雄县政保科敲诈三千元。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九月,因大儿子用车拉了一个复印机,而被北京警察绑架关押,之后被雄县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绑架至雄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数月之后被雄县公安局劳教两年,关押在保定劳教所。汽车也被雄县公安局扣押。

大儿媳李贺荣遭拘留五次、非法劳教两次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因去北京上访,被雄县政府各机关人员绑架回雄县非法关押在雄县职教中心数天,强迫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出来后,第二次又到天安门广场拉横幅,为大法为师父鸣冤,又被雄县公安局绑架到雄县看守所关押一年多。在非法关押期间,由于不放弃信仰而遭受了非人的酷刑,打过耳光,戴脚镣半个月,灌食,出看守所时精神已经折磨的不正常了。我和丈夫不但看管上小学的一个孙女一个孙子还要照顾精神失常的儿媳,儿媳刚刚恢复正常后,第三次又被雄县南十里铺派出所非法拘留强迫放弃信仰法轮功。二零零三年,第四次在北京发大法真相资料被北京市警察拘留,非法劳教两年,在辽宁四平劳教所劳教,二零零六年,第五次在北京家里遭绑架,拘留,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批两年劳教,在河南郑州劳教,二零零八年年底才回到北京家中。

小儿杨克辉遭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一次

小儿杨克辉第一次被绑架是在北京工厂里,他被警察劫持到雄县雄州镇拘留关押,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底,他去北京天安门挂横幅要求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被雄县公安局绑架至雄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公安局非法批两年劳教,在河北省保定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由于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而被长期关小号,不让睡觉,接连被警察暴打。残酷的酷刑折磨,使二十多岁的青年从满头黑发变成满头白发。

丈夫杨润华被非法拘留四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丈夫杨润华去北京上访被雄县政府人员非法关押在雄县职教中心,强迫他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三月初,我丈夫无故被雄县雄州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拘留关押,警察继续逼迫丈夫放弃修炼法轮功,我丈夫没答应他们,遭到了雄州镇赵七学的殴打。二零零零年夏天,我丈夫无故又被南十里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半个月。二零零一年夏天时,我丈夫又被绑架关押到雄县葛各庄洗脑班,强迫洗脑,到种完小麦才被放回家。

丈夫回家后,警察无论白天或夜晚,频频来家骚扰,我丈夫没法在家住了,自二零零一年底后只好被迫流离失所,直到二零零九年春才返家。由于在流离失所期间压力很大,回家后便病倒在床,不能说话,吃饭喝水大小便穿衣行动都不能自理,一切都得有人照料。

丈夫在流离失所的几年中,警察无论白天或晚上经常来家骚扰,警察晚上来时叫门,开门晚点就跳墙进院,院子各处房上房间内柜子箱子都查看一遍,查电话通话记录,要丈夫相片说下通缉令找他,在我家不远处蹲坑,给我家的生活造成严重困难,精神受到极大压力。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几年里,我和我的家人没有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使我原本一个和睦、幸福、团圆的家,就这样被江泽民邪恶集团给拆散了,迫害的我们骨肉分离,支离破碎。

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我特请求最高检察院对被控告人江泽民所涉嫌犯下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勒索罪等多项严重罪行,依法立案侦查,查明事实。并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将其绳之以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以清白,还法轮功以清白,还法轮功学员以清白,还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以自由,还法轮功学员一个合法自由的修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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