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广西池市宜州市河池学院美术教师、法轮功学员刘心愿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给学生播放法轮功真相视频,被诬告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被非法判四年半。
刘心愿老师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户籍所在地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晚上,刘心愿老师利用上课时间在河池学院东校区多媒体教室内,向二零一五学年前教育专科班一班学生播放法轮功真相视频,并劝学生三退。据说是有一位学生向班主任诬告,班主任反映给学院领导及教育系领导。随后,学院副院长苗剑打电话给保卫处副处长张敏强,要他马上到教室控制住刘心愿,当时教师教育学院的院长邓勤、书记吴志鸿已在场,张敏强到场后四处积极收集所谓“证据”,并等待警察的到来。
刘心愿老师被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抢劫了平板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Canon牌打印机一台、一本《转法轮》、一本《九评共产党》等私人财物。所谓的“案件”很快被交到河池国保大队负责。
刘心愿被非法关押到宜州市看守所。“610”人员多次软硬兼施逼迫刘心愿放弃修炼,被刘心愿严词拒绝。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宜州市公安局捏造材料,让宜州市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刘心愿老师被非法判他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所谓的“庭审”没有通知其家人。在法庭上,刘心愿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自辩。但是中共法官强词夺理,知法犯法。
刘心愿老师随后上诉,并指出:法轮功是正法;他所播放视频内容是真实的,在庭审中,法官不准辩论,根本没有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只许官方媒体对法轮功进行连篇累牍的污蔑,而不许民众发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公民的言论、监督等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河池市中级法院二审继续维持原有非法判决。据悉刘心愿老师进行了自辩,但法庭没有采纳他的自辩。诬判刘心愿的法官是审判长黎启华,代理审判员温添霖、黄志凡,书记员是周春林。
参与迫害的河池学院所副院长苗剑,现在任任河池市市委副书记,据悉继续负责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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